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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1第1章总则第1条: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各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第2章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第3条: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第4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4、付款
2、方式及付款期限。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第5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第6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第3章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第7条: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裁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第8条: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第9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
3、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裁审核后方可变更。第10条: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第11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第12条: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第13条: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第4章销售合同的管理第14条:空白合同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签收记录。第15条:销售部业务员领
4、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第16条: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第17条: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第18条: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_年以作备查。第19条:销售合同保存_年以上的,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第5章附则第20条: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第21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企业合同管理制
5、度21、目的为规范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3、职责3.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3.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3.2.1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3.2.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3.2.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
6、管理;3.2.4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3.2.5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3.2.6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3.2.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4、合同的签订4.1合同的主体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4.2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
7、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4.3合同的内容4.3.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4.3.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4.3.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
8、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4.3.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4.3.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4.3.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
9、方式;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4.3.7合同的担保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4.3.8合同的解释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4.3.9保密条:款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4.3.10合同联系制度履行期
10、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4.3.11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4.3.12解决争议的方式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4.4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4.4.1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4.1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留存。4.4.2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
11、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最终保障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制度所称合同是指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所有书面合同。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第四条:公司加强合同管理,指定部门、落实人员专(兼)职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
12、合同管理台帐,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公司对合同实行综合归口、分类专项管理。办公室是公司合同管理的综合归口部门。办公室可以提名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以下称合同管理员)并经公司领导批准任命。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可以成立合同管理小组。第六条:办公室作为公司合同管理的综合归口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承担直接管理的有关业务工作;(三)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四)统一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五)制定本公司合同管理实施办法,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六)监督、检查有关部门签订、履行合同的情
13、况,并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七)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将正式合同文本准确归档;并及时按要求向上级合同管理部门报送有关台帐和报表等资料;(八)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第八条:合同管理员职责(一)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与签订;(二)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三)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四)会同合同承办人员办理有关合同文书,并负责建立合同档案;(五)制止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行为,并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六)依法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七)建立合同台帐及统计报表,包
14、括:1、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台帐;2、合同变更解除台帐;3、违约合同登记台帐;4、合同履行情况进度表;5、合同签订情况进度表;第九条:、合同承办人员职责(一)对需要签订合同的项目或经济活动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重点调查考证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等;(二)提请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其经办的合同,检查所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向合同管理人员通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并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向公司领导汇报;对所承办的合同负有监督履行责任;(三)对已签订的合同出现不履行、不能履行和不完全履行情况时,应及时向本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并会同有关业务部门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15、建议,同时向领导汇报;(四)依法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五)保管好合同及与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等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及时交合同管理机构归档。第十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员、合同承办人员经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后,人员组成名单应向上级合同管理部门备案。第三章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第十一条:签订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互利有偿的原则。第十二条:公司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实行专人管理、用印审批制度。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的代理人进行。禁止无权代理,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必须由法定代
16、表人签发“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应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期限等重要内容,同时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生效。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必须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行使代理权,禁止滥用代理权、超越代理权。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人员要切实了解对方当事人是否符合签订合同主体资格,资信状况是否良好,并验证对方相关有效证件。签订重大经济合同前,合同承办人员应组织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合同草案进行评审。各部门对涉及各自业务范围内相关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履约能力做出明确判断,各有关部门应对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是否合法、条:款的完备性等提出书面意见并对此负责。第十四条:签订合同,除
17、小额且能够及时清结的外,应当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或公司统一制订的合同文本形式。第十五条:签订合同需要担保时,应当签订书面担保协议。担保人必须是能够承担经济责任、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对方以财产进行抵押的,抵押物必须是抵押人的合法财产,并提供其产权证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不对外提供合同担保。第十六条:依法应当公证、签证的合同,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第十七条:依法签订的合同,合同正本我方不少于两份,一份由合同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归档,一份交上级合同管理部门存档。第十八条:合同管理人员对已生效的合同,要及时建立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台帐及各类报表,实行分类管理,并于
18、每年年底将合同管理台帐及各类报表报送上级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书(含图纸、往来信函、电报、电传、报告、批示等)应当附在合同卷内存档,合同履行终止后,统一存档保管。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后,应当全面履行,如合同不能履行,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注意保存有关证据。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员除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立即将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合同管理部门。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二十条:当事人可依法变更合同。企业合同管理制度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
19、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
20、化。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
21、,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保守秘密)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
22、。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对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员工本人20%-40%的工资收入作为的经济补偿。第十一条:(违约金)违反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二条:(生效履行)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第十三条:(合同变更)公司和员工如认
23、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企业合同管理制度5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销售合同的管理,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二、凡属于不能即时结清的对外销售活动,都要依法签订销售合同。三、签订销售合同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及政策。2、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3、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原则四、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的耐火材料销售合同。第二章合同的评审、签订、履行一、公司
24、签订销售合同实行委托代理制度,代理人必须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方可在授权的范围内签订销售合同,否则一律视为无效合同。二、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因公或其他原因调离本职岗位,必须将法人授权委托书交回单位,否则,一切责任均由部门领导和责任人负责。三、对外签订销售合同一律以本公司名义,部室不得独立对外签订销售合同。四、对外签订销售合同,一律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须有专人保管。五、本公司对销售合同实行评审制度(一般常规性合同除外),由营销部组织,其他部门必须积极配合。1、一般常规性合同: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下及交货期在2个生产周期(粘土砖50天、硅砖90天)以上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常
25、规性合同:a.连续2年及2年以上有业务来往,且是相同或相类似品种;2、合同金额在50万元到200万元之间的,有营销部部长主持评审。3、如需预砌组装、技术条:件有变化但现有生产工艺能满足、合同金额超过200万元的销售合同由经营经理主持评审。4、如交货期过紧,技术条:件过高现有生产工艺不能满足、合同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销售合同由经理主持评审。5、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约束和保护,必须全面履行。6、生产部须根据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作好如下工作:A、图纸的审核B、生产工艺、技术标准的制订和发放C、生产计划的安排及组织7、营销部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包装、交付及与顾客沟通。8、财务部及时准确办理
26、结算事宜。9、各有关部室应加强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力求避免后期被动。10、销售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对合同进行修订、解除,由营销部与顾客进行协商,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的修订、解除手续。并及时通知各有关部门。11、如合同发生纠纷,由营销部提出意见,经经理同意后,及时与顾客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将全面情况汇报经理。如需仲裁或诉讼,须经经理批准,由营销部清欠办统一对外办理。第三章合同的管理一、正常销售合同的签订由营销部全权负责,营销部部长为销售合同签订的负责人。二、合同的传递1、营销部订货室负责及时将合同发放给有关部门或班组。2、合同传递的部门1)生产部2)技术部3)财务部3、销售部订货室应及时登记订货台帐,每月累计一次。4、销售合同不得转借他人,有关部门需查阅合同时,须经营销部负责人批准。5、销售合同由营销部订货室每年装订一次,并长期妥善保存。第三章附则一、本规定遇有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管理规定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