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检查法标准操作程序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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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文件名:无菌检查标准操作程序编号:SOP-QC-1101-A3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分发围:QC1 目的建立一个无菌检查法标准操作程序,保证实验的准确性、可靠性。2 围适用于原料、辅料与成品的无菌检查。3 职责微生物检验员遵照执行。4 容无菌检查法系用于检查药典要求无菌的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具、原 料 、辅料与其他品种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 。若供试品符合无菌检查法的规定,仅说明了供试品在该检验条件下未发现微生物污染。无菌检查应在无菌条件下进行,试验环境必须达到无菌检查的要求,检验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

2、物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与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 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确认。隔离系统应定期按相关的要求进行验证,其部环境的洁净度须符合无菌检查的要求。日常检验还需对试验环境进行监控。4.1 培养基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主要用于厌氧菌的培养,也可用于需氧菌的培养;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用于真菌和需氧菌的培养。4.1.1 培养基的制备与培养条件培养基可按以下处方制备,亦可使用按该处方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脱水培养基或成品培养基。配制后应采用验证合格的灭菌程序灭菌。制备好的培养基应保存在225C、避光的环境,若保

3、存于非密闭容器中,一 般 在 3 周使用;若保存于密闭容器中,一般可在一年使用。4.1.1.1 硫乙酵酸盐流体培养基胰酪胨 15. 0g 氯化钠2. 5g酵母浸出粉 5. 0g 新 配 制 的 0. 1 % 刃 天无水葡萄糖 5.0g 青 溶 液 1.0mlL-胱氨酸 0. 5g 琼 脂 0. 75g硫乙醇酸钠 0.5g 水 1000ml(或硫乙醇酸) ( 0.3ml)除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外,取上述成分混合 ,微温溶解 ,调节 p H 为弱碱性,煮沸 ,滤清 ,加入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摇匀,调节p H , 使 灭 菌 后 在 25的 p H 值为7.1 土0.2。分装至适宜的容器中,其装量与容

4、器高度的比例应符合培养完毕后培养基氧化层( 粉红色)不超过培养基深度的 1/2。灭菌。在供试品接种前,培养基氧化层的高度不得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5,否则 ,须经 100C水浴加热至粉红色消失(不释过2 0分钟) ,迅速冷却 只限加热 一次,并防止被污染。除另有规定外,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置 30 35C培养。4.1.1.2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胰酪胨 1 7 . 0g 氯化钠 5.0g大豆木瓜蛋白酶水解物 3. 0g 磷酸氢二钾 2. 5g葡萄糖/无水葡萄糖 2. 5g/2. 3g 水 1000m l除葡萄糖外,取上述成分,混合 ,微温溶解,滤过,调节 p H 使灭菌后在2 5 的 p H 值

5、 为 7. 30. 2,加入葡萄糖,分装 ,灭菌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置202 5 培养。4.1.1.3 中和或灭活用培养基按上述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的处方与制法,在培养基灭菌或使用前加入适宜的中和剂、灭活剂或表面活性剂,其用量同方法适用性试验。4.1.1.4 0.5% 葡萄糖肉汤培养基(用于硫酸链霉素等抗生素的无菌检查)胨 1 0 . 0g 氯化钠 5 . 0g牛肉浸出粉 3 . 0g 水 1000m l葡萄糖 5. 0g除葡萄糖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调 节 p H 为弱碱性,煮沸 ,加入葡萄糖溶解后,摇匀 ,滤清 ,调节pH使灭菌后在 25的p H 值 为

6、7. 2士0.2,分装,灭菌。4.1.1.5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胰酪胨 15.0g 琼脂 1 5 . 0g大豆木瓜蛋白酶水解物 5.0g 水 1000m l氯化钠 5.0g除琼脂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调节 p H 使灭菌后在 25的p H 值为7.3士0.2,加入琼脂 ,加热溶化后 ,摇匀 ,分装,灭菌。4.1.1.6 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动物组织胃蛋白酶水解物 水 1000m l和胰酪胨等量混合物10. 0g葡萄糖 20.0g除葡萄糖外,取上述成分,混合 ,微温溶解,调节 p H使灭菌后在25的 p H 值为5. 6 士 0.2,加入葡萄糖,摇匀,分装,灭菌 。4.1.1.7 沙

7、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动物组织胃蛋白酶水解物 琼脂 15.0g和胰酪胨等量混合物 1 0 . 0g 水 1000m l葡萄糖 40.0g除葡萄糖、琼脂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调节 p H 使灭菌后在25C的 p H 值 为 5. 6士0.2,加入琼脂,加热溶化后,再加入葡萄糖,摇匀 ,分装,灭菌。4.1.2 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无 菌 检查 用 的 硫 乙 醉 酸 盐 流 体 培 养 基 和 胰 酪 大 豆 胨 液 体 培养 基 等 应 符 合 培 养 基 的 无 菌 性 检查 与 灵 敏 度 检查 的 要 求 。 本 检查 可 在 供 试 品 的 无 菌 检查 前 或 与 供 试 品 的

8、无 菌 检查同 时 进 行 。4.1.3 无 菌 性 检 查 每 批 培 养 基 随 机 取 不 少 于 5 支 (瓶 ) ,置 各培 养 基 规 定 的 温 度 培 养 14天 ,应 无 菌 生 长 。4.1.4 灵敏度检查4.1.4.1 菌 种 培 养 基 灵 敏 度 检 查 所 用 的 菌 株 传 代 次 数 不 得 超 过5代 (从 菌 种 保 存 中 心 获 得 的 干 燥 菌 种 为 第 0 代 ) ,并 采用 适宜 的 菌 种 保 藏 技 术 进 行 保 存 ,以 保 证试 验菌 株 的 生 物 学 特 性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 Staphylococcus aure

9、us ) C M C C ( B)26 003铜 绿 假 单 胞 菌 ( Pseudomonas aeruginosa ) C M C C ( B)10 104枯 草 芽 孢 杆 菌 (Bacillus subtilis) CMCC(B)63 501生孢 梭 菌 (Clostridium sporogenes) CMCC(B)64 941白 色 念 珠 菌 (Candida albicans) CMCC(F)98 001黑 曲 霉 (Aspergillus niger) CMCC(F) 98 0034.1.4.2 菌 液 制 备 接 种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 铜 绿 假 单 胞 菌

10、、 枯 草芽 孢 杆 菌 的 新 鲜 培 养 物 至 胰 酪 大 豆 胨 液 体 培 养 基 中 或 胰 酪 大豆 胨 琼 脂 培 养 基 上 ,接 种 生 孢 梭 菌 的 新 鲜 培 养 物 至 硫 乙 醇 酸盐流体培养基中,30 35C培养 18 24小时;接种白色念珠 菌 的 新 鲜 培 养 物 至 沙 氏 葡 萄 糖 液 体 培 养 基 中 或 沙 氏 葡 萄 糖琼脂培养基上,20 25 C培养 24 48小时,上述培养物用PH7. 0 无 菌 氣 化 钠 -蛋 白 胨 缓 冲 液 或 0. 9%无 菌 氯 化 钠 溶 液制 成 每 lm l含 菌 数 小 于 l00cfu(菌 落形

11、成 单 位 ) 的 菌 悬 液 。 接种 黑 曲 霉 的 新 鲜 培 养 物 至 沙 氏 葡 萄 糖 琼 脂 斜 面 培 养 基 上 ,20 25培养 5 7 天,加入 3 5m l含0. 05% (m l/m l) 聚山梨 酯 8 0 的 pH7. 0 无 菌 氯 化 钠 -蛋 白 胨 缓 冲 液 或 0. 9 % 无 菌氯 化 钠 溶 液 ,将 孢 子 洗 脱 。 然 后 ,采用 适 宜 的 方 法 吸 出 孢 子 悬液 至 无 菌 试 管 ,用 含 0.05% (m l/m l)聚 山 梨 醋 8 0 的pH7. 0 无 菌氯 化 钠 -蛋 白 胨 缓 冲 液 或 0. 9 % 无 菌氯

12、 化 钠 溶 液制 成 每 lm l含 孢 子 数 小 于 l00cfu的 孢 子 悬 液 。菌 悬 液 若 在 室 温 下 放 置 ,应 在 2 小 时 使 用 ; 若 保 存 在2 8 C可在 24小时使用。黑曲霉孢子悬液可保存在 28,在 验证过 的 贮 存 期 使 用 。4.1.4.3 培 养 基 接 种 取 每 管 装 量 为 12ml的 硫 乙 醇 酸 盐 流 体 培养 基 7 支 ,分 别 接 种 小 于 l00cfu 的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 铜 绿 假单 胞 菌 、 生 孢 梭 菌 各 2 支 ,另 1 支 不 接 种 作 为 空 白 对 照 ,培养 3 天 ; 取

13、 每 管 装 量 为 9ml的 胰 酪 大 豆 胨 液 体 培 养 基 7 支 ,分别 接 种 小 于 l00cfu的 枯 草 芽 孢 杆 菌 、 白 色 念 珠 菌 、 黑 曲 霉 各 2支 ,另 1支 不 接 种 作 为 空 白 对 照 ,培 养 5 天 。 逐 日 观察 结 果 。4.1.4.4 结 果 判 定 空 白 对 照 管 应 无 菌 生 长 ,若 加 菌 的 培 养 基 管均 生 长 良 好 ,判 该 培 养 基 的 灵 敏 度 检 查 符 合 规 定 。4.2 稀释液、冲洗液与其制备方法稀 释 液 、 冲 洗 液 配 制 后 应 采用 验证合 格 的 灭 菌 程 序 灭 菌

14、。4.2.1 0.1 % 无 菌 蛋 白 胨 水 溶 液 取 蛋 白 胨 l.0 g,加 水1000m l,微 温 溶 解 ,滤 清 ,调 节 p H 值 至 7.1 士 0.2,分 装 ,灭 菌 。 4.2.2 pH 7.0无 菌氯 化 钠 - 蛋 白 胨 缓 冲 液 取 磷 酸 二 氢 钾3.56g,无 水 磷 酸 氢 二 钠 5 .77 g ,氯 化 钠 4.30g, 蛋 白 胨l.00g,加 水 1000m l,微 温 溶 解 ,滤 清 ,分 装 ,灭 菌 。根 据 供 试 品 的 特 性 ,可 选 用 其 他 经 验证过 的 适 宜 的 溶 液作 为 稀 释 液 、 冲 洗 液 (如

15、 0.9% 无 菌氯化 钠 溶 液 ) 。如 需 要 ,可 在 上 述 稀 释 液 或 冲 洗 液 的 灭 菌 前 或 灭 菌 后 加 入 表 面 活 性 剂 或 中 和 剂 等 。4.3 方法适用性试验进 行 产 品 无 菌 检 查 时 ,应 进 行 方 法 适 用 性 试 验,以 确 认所 采用 的 方 法 适 合 于 该 产 品 的 无 菌 检 查 。 若 检 验程 序 或 产 品发 生 变 化 可 能 影 响 检 验结 果 时 ,应 重 新 进 行 方 法 适 用 性 试 验。方 法 适 用 性 试 验 按 “供 试 品 的 无 菌 检 查 ” 的 规 定 与 下 列要 求 进 行 操

16、 作 。 对 每 一 试 验菌 应 逐 一 进 行 方 法 确 认 。4.3.1 菌 种 与 菌 液 制 备 除 大 肠 埃 希 菌 ( Escherichia coli ) CMCC(B)44 102 外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枯 草 芽 孢 杆 菌 、生 孢 梭 菌 、 白 色 念 珠 菌 、 黑 曲 霉 的 菌 株 与 菌 液 制 备 同 培 养 基灵 敏 度 检 查 。 大 肠 埃 希 菌 的 菌 液 制 备 同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4.3.2 薄 膜 过 滤 法 取 每 种 培 养 基 规 定 接 种 的 供 试 品 总 量 按 薄膜 过 滤 法 过 滤 ,冲 洗

17、 ,在 最 后 一 次 的 冲 洗 液 中 加 入 小 于l00cfu的 试 验菌 ,过 滤 。 加 硫 乙 醇 酸 盐 流 体 培 养 基 或 胰 酪 大豆 胨 液 体 培 养 基 至 滤 筒 。 另 取 一 装 有 同 体 积 培 养 基 的 容器 ,加 入 等 量 试 验菌 ,作 为 对 照 。 置 规 定 温 度 培 养 ,培 养 时间 不 得 超 过 5 天 ,各 试 验菌 同 法 操 作 。4.3.3 直 接 接 种 法 取 符 合 直 接 接 种 法 培 养 基 用 量 要 求 的 硫 乙酵 酸 盐 流 体 培 养 基 6 管 ,分 别 接 入 小 于 l00cfu的 金 黄 色

18、 葡萄 球 菌 、 大 肠 埃 希 菌 、 生 孢 梭 菌 各 2 管 ,取 符 合 直 接 接 种 法培 养 基 用 量 要 求 的 胰 酪 大 豆 胨 液 体 培 养 基 6 管 ,分 别 接 入 小于 l00cfu的 枯 草 芽 孢 杆 菌 、 白 色 念 珠 菌 、黑 曲 霉 各 2 管 。其 中 1 管 接 人 每 支 培 养 基 规 定 的 供 试 品 接 种 量 ,另 1 管 作 为对 照 ,置 规 定 的 温 度 培 养 ,培 养 时 间 不 得 超 过 5 天 。4.3.4 结 果 判 断 与 对 照 管 比 较 ,如 含 供 试 品 各 容 器 中 的 试 验菌 均 生 长

19、 良 好 ,则 说 明 供 试 品 的 该 检 验量 在 该 检 验条 件 下 无抑 菌 作 用 或 其 抑 菌 作 用 可 以 忽 略 不 计 ,照 此 检 查 方 法 和 检 查条 件 进 行 供 试 品 的 无 菌 检 查 。 如 含 供 试 品 的 任 一 容 器 中 的 试验菌 生 长 微 弱 、 缓 慢 或 不 生 长 ,则 说 明 供 试 品 的 该 检 验量 在该 检 验条 件 下 有 抑 菌 作 用 ,应 采用 增 加 冲 洗 量 、 增 加 培 养 基的 用 量 、 使 用 中 和 剂 或 灭 活 剂 、 更 换 滤 膜 品 种 等 方 法 ,消 除供 试 品 的 抑 菌

20、作 用 ,并 重 新 进 行 方 法 适 用 性 试 验。方 法 适 用 性 试 验也 可 与 供 试 品 的 无 菌 检 查 同 时 进 行 。4.4 供试品的无菌检查无 菌 检 查 法 包 括 薄 膜 过 滤 法 和 直 接 接 种 法 。 只 要 供 试 品性 质 允 许 ,应 采用 薄 膜 过 滤 法 。 供 试 品 无 菌 检 查 所 采用 的 检查 方 法 和 检 验条 件 应 与 方 法 适 用 性 试 验确 认 的 方 法 相同 。无 菌 试 验过 程 中 ,若 需 使 用 表 面 活 性 剂 、 灭 活 剂 、 中 和剂 等 试 剂 ,应 证明 其 有 效 性 ,且 对 微

21、生 物 无 毒 性 。4.4.1 检 验 数 量 检 验数 量 是 指 一 次 试 验所 用 供 试 品 最 小 包 装容 器 的 数 量 ,成 品 每 亚 批 均 应 进 行 无 菌 检 查。 除 另 有 规 定 外 ,出 厂产 品 按 表 1 规 定 ; 上 市 产 品 监 督 检 验按 表 2 规 定 。 表 1、表 2 中 最 少 检 验数 量 不 包 括 阳 性 对 照 试 验的 供 试 品 用 量 。4.4.2 检 验 量 是 指 供 试 品 每 个 最 小 包 装 接 种 至 每 份 培 养 基 的最 小 量 ( g 或 m l)。 除 另 有 规 定 外 ,供 试 品 检 验

22、量 按 表 3 规定 。 若 每 支 (瓶 )供 试 品 的 装 量 按 规 定 足 够 接 种 两 种 培 养 基 ,则 应 分 别 接 种 硫 乙 醇 酸 盐 流 体 培 养 基 和 胰 酪 大 豆 胨 液 体 培 养基 。 采用 薄 膜 过 滤 法 时 ,只 要 供 试 品 特 性 允 许 ,应 将 所 有 容器 的 全 部 容 物 过 滤 。4.4.3 阳 性 对 照 应 根 据 供 试 品 特 性 选 择 阳 性 对 照 菌 : 无 抑 菌作 用 与 抗 革 兰 阳 性 菌 为 主 的 供 试 品 ,以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为 对照 菌 ; 抗 革 兰 阴 性 菌 为 主 的

23、 供 试 品 以 大 肠 埃 希 菌 为 对 照 菌 ;抗 厌 氧 菌 的 供 试 品 ,以 生 孢 梭 菌 为 对 照 菌 ; 抗 真 菌 的 供 试品 ,以 白 色 念 珠 菌 为 对 照 菌 。 阳 性 对 照 试 验的 菌 液 制 备 同 方法 适 用 性 试 验,加 菌 量 小 于 l00cfu,供 试 品 用 量 同 供 试 品 无菌 检 查 时 每 份 培 养 基 接 种 的 样 品 量 。 阳 性 对 照 管 培 养 72小时 应 生 长 良 好 。4.4.4 阴 性 对 照 供 试 品 无 菌 检 查 时 ,应 取 相应 溶 剂 和 稀 释 液 、冲 洗 液 同 法 操 作

24、,作 为 阴 性 对 照 。 阴 性 对 照 不 得 有 菌 生 长 。4.4.5 供试品处理与接种培养基操 作 时 ,用 适 宜 的 消 毒 液 对 供 试 品 容 器 表 面 进 行 彻 底 消毒 ,如 果 供 试 品 容 器 有 一 定 的 真 空 度 ,可 用 适 宜 的 无 菌 器材 (如 带 有 除 菌 过 滤 器 的 针 头 ) 向 容 器 导 人 无 菌 空 气 ,再 按无 菌 操 作 启 开 容 器 取 出 容 物 。除 另 有 规 定 外 ,按 下 列 方 法 进 行 供 试 品 处 理 与 接 种 培养 基 。4.4.5.1 薄膜过滤法薄 膜 过 滤 法 一 般 应 采用

25、 封 闭 式 薄 膜 过 滤 器 。 无 菌 检 查 用的 滤 膜 孔 径 应 不 大 于 0.45m,直 径 约 为 50mm。 根 据 供 试品 与 其 溶 剂 的 特 性 选 择 滤 膜 材 质 。 使 用 时 ,应 保 证滤 膜 在 过滤 前 后 的 完 整 性 。水 溶 性 供 试 液 过 滤 前 应 先 将 少 量 的 冲 洗 液 过 滤 ,以 润 湿滤 膜 6 油 类 供 试 品 ,其 滤 膜 和 过 滤 器 在 使 用 前 应 充 分 干 燥 。为 发 挥 滤 膜 的 最 大 过 滤 效 率 ,应 注 意 保 持 供 试 品 溶 液 与 冲 洗液 覆 盖 整 个 滤 膜 表 面

26、 。 供 试 液 经 薄 膜 过 滤 后 ,若 需 要 用 冲 洗液 冲 洗 滤 膜 ,每 滤 膜 每 次 冲 洗 量 一 般 为 100ml,且 总 冲 洗量 不 得 超 过 1000ml,以 避 免 滤 膜 上 的 微 生 物 受 损 伤 。4.4.5.1.1 水 溶 液 供 试 品 取 规 定 量 ,直 接 过 滤 ,或 混 合 至 含 不 少于 100ml适 宜 稀 释 液 的 无 菌 容 器 中 ,混 匀 ,立 即 过 滤 。 如 供试 品 具 有 抑 菌 作 用 ,须 用 冲 洗 液 冲 洗 滤 膜 ,冲 洗 次 数 一 般 不少 于 三 次 ,所 用 的 冲 洗 量 、 冲 洗

27、方 法 同 方 法 适 用 性 试 验。 除生 物 制 品 外 ,一 般 样 品 冲 洗 后 ,1 份 滤 器 中 加 人 100ml硫 乙醇 酸 盐 流 体 培 养 基 ,1 份 滤 器 中 加 入 100ml胰 酪 大 豆 胨 液 体培 养 基 。 生 物 制 品 样 品 冲 洗 后 ,2 份 滤 器 中 加 入 100ml硫 乙醇 酸 盐 流 体 培 养 基 ,1 份 滤 器 中 加 人 100ml胰 酪 大 豆 胨 液 体培 养 基 。4.4.5.1.2 水 溶 性 固 体 供 试 品 取 规 定 量 ,加 适 宜 的 稀 释 液 溶 解 或按 标 签 说 明 复 溶 ,然后 照 水

28、溶 液 供 试 品 项 下 的 方 法 操 作 。4.4.5.1.3 非 水 溶 性 供 试 品 取 规 定 量 ,直 接 过 滤 ; 或 混 合 溶 于 适量 含 聚 山 梨 酯 80或 其 他 适 宜 乳 化 剂 的 稀 释 液 中 ,充 分 混 合 ,立即过滤。用含 0_1% 1%聚山梨酯 8 0 的冲洗液冲洗滤膜至 少 3 次 。 加 人 含 或 不 含 聚 山 梨 酯 8 0 的 培 养 基 。 接 种 培 养基 照 水 溶 液 供 试 品 项 下 的 方 法 操 作 。4.4.5.1.4可溶于十四烷酸异丙酯的膏剂和黏性油剂供试品取规定 量 ,混 合 至 适 量 的 无 菌 十 四

29、烷 酸 异 丙 酯中 ,剧 烈 振 摇 ,使 供 试 品 充 分 溶 解 ,如 果 需 要 可 适 当 加 热 ,但 温 度 不 得 超 过4 4C ,趁 热 迅 速 过 滤 。 对 仍 然无 法 过 滤 的 供 试 品 ,于 含 有 适量 的 无 菌 十 四 烷 酸 异 丙 酯 中 的 供 试 液 中 加 人 不 少 于 100ml的稀 释 液 ,充 分 振 摇 萃 取 ,静 置 ,取 下 层 水 相作 为 供 试 液 过滤 。 过 滤 后 滤 膜 冲 洗 与 接 种 培 养 基 照 非 水 溶 性 制 剂 供 试 品 项下 的 方 法 操 作 。4.4.5.1.5 无菌气( 喷 ) 雾 剂

30、 供 试 品 取 规 定 量 ,将 各 容 器 置 一 20 C或 其 他 适 宜 温 度 冷 冻 约 1 小 时 ,取 出 ,以 无 菌 操 作 迅 速在 容器 上 端 钻 一 小 孔 ,释 放 抛 射 剂 后 再 无 菌 开 启 容 器 ,并 将 供 试品 转 移至 无 菌 容 器 中 混 合 ,供 试 品 亦可 采用 其 他 适 宜 的 方 法取 出 。 然 后 照 水 溶 液 或 非 水 溶 性 制 剂 供 试 品 项 下 的 方 法操 作 。4.4.5.1.6 装 有 药 物 的 注 射 器 供 试 品 取 规 定 量 ,将 注 射 器 中 的 容 物 (若 需 要 可 吸 人 稀

31、释 液 或 标 签 所 示 的 溶 剂 溶 解 ) 直 接 过滤 ,或 混 合 至 含 适 宜 稀 释 液 的 无 菌 容 器 中 ,然后 照 水 溶 液 或非 水 溶 性 供 试 品 项 下 方 法 操 作 。 同 时 应 采用 适 宜 的 方 法 进 行包 装 中 所 配 带 的 无 菌 针 头 的 无 菌 检 查 。4.4.5.1.7 具有导管的医疗器具(输血、输液袋等) 供 试 品 取 规 定量,每个最小包装用 50 100ml冲洗液分别冲洗壁,收集冲 洗 液 于 无 菌 容 器 中 ,然后 照 水 溶 液 供 试 品 项 下 方 法 操 作 。同 时 应 采用 直 接 接 种 法 进

32、 行 包 装 中 所 配 带 的 针 头 的 无 菌 检 查 。4.4.5.2 直接接种法直 接 接 种 法 适 用 于 无 法 用 薄 膜 过 滤 法 进 行 无 菌 检查 的 供试 品 ,即 取 规 定 量 供 试 品 分 别 等 量 接 种 至 硫 乙 醇 酸 盐 流 体 培养 基 和 胰 酪 大 豆 胨 液 体 培 养 基 中 。 除 生 物 制 品 外 ,一 般 样 品无 菌 检 查 时 两 种 培 养 基 接 种 的 瓶 或 支 数 相等 ; 生 物 制 品 无 菌检 查 时 硫 乙 醇 酸 盐 流 体 培 养 基 和 胰 酪 大 豆 胨 液 体 培 养 基 接 种的 瓶 或 支

33、数 为 2 : 1 。 除 另 有 规 定 外 ,每 个 容 器 中 培 养 基 的用 量 应 符 合 接 种 的 供 试 品 体 积 不 得 大 于 培 养 基 体 积 的 10% ,同 时 ,硫 乙 醇 酸 盐 流 体 培 养 基 每 管 装 量 不 少 于 15ml,胰 酪大 豆 胨 液 体 培 养 基 每 管 装 量 不 少 于 10ml。 供 试 品 检 查 时 ,培 养 基 的 用 量 和 高 度 同 方 法 适 用 性 试 验。4.4.5.2.1 混 悬 液 等 非 澄 清 水 溶 液 供 试 品 取 规 定 量 ,等 量 接 种 至各 管 培 养 基 中 。4.4.5.2.2

34、固 体 供 试 品 取 规 定 量 ,直 接 等 量 接 种 至 各 管 培 养 基中 。 或 加 入 适 宜 的 溶 剂 溶 解 ,或 按 标 签 说 明 复 溶 后 ,取 规 定 量 等 量 接 种 至 各 管 培 养 基 中 。4.4.5.2.3 非 水 溶 性 供 试 品 取 规 定 量 ,混 合 ,加 入 适 量 的 聚 山 梨酯 80或 其 他 适 宜 的 乳 化 剂 与 稀 释 剂 使 其 乳 化 ,等 量 接 种 至各 管 培 养 基 中 。 或 直 接 等 量 接 种 至 含 聚 山 梨 酯 80或 其 他 适宜 乳 化 剂 的 各 管 培 养 基 中 。4.4.5.2.4

35、敷 料 供 试 品 取 规 定 数 量 ,以 无 菌 操 作 拆 开 每 个 包 装 ,于 不 同 部 位 剪 取 约 l00mg或 lcm 3cm的 供 试 品 ,等 量 接 种于 各 管 足 以 浸 没 供 试 品 的 适 量 培 养 基 中 。4.4.5.2.5 肠线、缝 合 线 等 供 试 品 肠 线 、 缝 合 线 与 其 他 一 次 性 使用 的 医 用 材 料 按 规 定 量 取 最 小 包 装 ,无 菌 拆 开 包 装 ,等 量 接种于 各 管 足 以 浸 没 供 试 品 的 适 量 培 养 基 中 。4.4.5.2.6 灭菌医 用器 具 供 试 品 取 规 定 量 ,必 要

36、时 应 将 其 拆 散 或切 成 小 碎 段 ,等 量 接 种 于 各 管 足 以 浸 没 供 试 品 的 适 量 培 养基 中 。4.4.5.2.7 放 射 性 药 品 取 供 试 品 1 瓶 ( 支 ) ,等 量 接 种 于 装 量 为7. 5ml的 硫 乙 醇 酸 盐 流 体 培 养 基 和 胰 酪 大 豆 胨 液 体 培 养 基中 。 每 管 接 种 量 为 0.2ml。4.4.5.2.8 培养与观察将 上 述 接 种 供 试 品 后 的 培 养 基 容 器 分 别 按 各 培 养 基 规 定的 温 度 培 养 14天 ; 接 种 生 物 制 品 供 试 品 的 硫 乙 醇 酸 盐 流

37、 体培养基的容器应分成两等份,一份置 30 35C培养,一份置 20 25培养。培养期间应逐日观察并记录是否有菌生长 。 如 在 加 人 供 试 品 后 或 在 培 养 过 程 中 ,培 养 基 出 现 浑 浊 ,培 养 14天 后 ,不 能 从 外 观上 判 断 有 无 微 生 物 生 长 ,可 取 该培 养 液 适 量 转 种 至 同 种 新 鲜 培 养 基 中 ,培 养 3 天 ,观察 接 种的 同 种 新 鲜 培 养 基 是 否 再 出 现 浑 浊 ; 或 取 培 养 液 涂 片 ,染色 ,镜 检 ,判 断 是 否 有 菌 。4.5 结果判断阳 性 对 照 管 应 生 长 良 好 ,阴

38、 性 对 照 管 不 得 有 菌 生 长 。 否则 ,试 验无 效 。若 供 试 品 管 均 澄 清 ,或 虽 显 浑 浊 但 经 确 证无 菌 生 长 ,判供 试 品 符 合 规 定 ; 若 供 试 品 管 中 任 何 一 管 显 浑 浊 并 确 证有 菌生 长 ,判 供 试 品 不 符 合 规 定 ,除 非 能 充 分 证明 试 验结 果 无效 ,即 生 长 的 微 生 物 非 供 试 品 所 含 。 当 符 合 下 列 至 少 一 个 条件 时 方 可 判 试 验结 果 无 效 :4.5.1 无 菌 检 查 试 验所 用 的 设 备 与 环 境 的 微 生 物 监 控 结 果不 符 合

39、无 菌 检 查 法 的 要 求 。4.5.2 回 顾 无 菌 试 验过 程 ,发 现 有 可 能 引 起 微 生 物 污 染 的因素。4.5.3 供 试 品 管 中 生 长 的 微 生 物 经 鉴 定 后 ,确 证是 因 无 菌试 验中 所 使 用 的 物 品 和 ( 或 )无 菌 操 作 技 术 不 当 引 起 的 。试 验若 经 确 认 无 效 ,应 重 试 。 重 试 时 ,重 新 取 同 量 供 试品 ,依 法 检 查 ,若 无 菌 生 长 ,判 供 试 品 符 合 规 定 ; 若 有 菌 生长 ,判 供 试 品 不 符 合 规 定 。表 1 批出厂产品与生物制品的原液和半成品最少检验

40、数置供试品批 产 量 N ( 个 )接 种 每 种 培 养 基 的 最 少 检 验 数 量注射剂大体积注射剂 ( l00 m l)100100N50050010% 或 4 个 ( 取 较 多 者 )1 0 个2 % 或 2 0 个 ( 取 较 少 者 )2 0 个 ( 生 物 制 品 )2 % 或 1 0 个 ( 取 较 少 者 )2 0 个 ( 生 物 制 品 )冻 干 血液制品 5ml5ml每 柜 冻 干200每 柜 冻 干 2 0 0 1 0 01 0 0 5 0 0 5个1 0 个5 个1 0 个2 0 个眼 用 与 其 他 非 注 射 产 品2 0 0 20 05 % 或 2 个 (

41、 取 较 多 者 )1 0 个桶 装 无 菌 固 体 原 料抗生素固体原料药 ( 5 g ) 44 5 0 每个容器20% 或 4 个 容器 ( 取较多者)2% 或 10 个 容 器 ( 取较多者)6 个 容器生 物 制 品 原 液 或 半 成 品 每 个 容 器(每 个 容 器 制品 的 取 样 量 为 总 量 的0 .1 % 或 不 少 于 10m l , 每开 瓶 一 次 , 应 如 上 法 抽 验 )体 外 用 诊 断 制 品 半 成 品每 批 (抽 验 量 应 不 少 于3m l)医疗器具 1 0 01 0 0 5 0 010% 或 4 件 ( 取 较 多 者 )1 0 件2 % 或

42、 2 0 件 ( 取 较 少 者 )注 : 若 供 试 品 每 个 容 器 的 装 量 不 够 接 种 两 种 培 养 基 , 那么 表 中的 最 少 检 验 数 量 应 增 加 相 应 倍 数 。表 2 上市抽验样品的最少检验数量供试品供 试 品 最 少 检 验 数 量 ( 瓶 或 支 )液体制剂固体制剂血液制品 V 5 0 m l V 5 0 m l 医疗器具 10 10 6 2 10注 : 1 . 若 供 试 品 每 个 容 器 的 装 量 不 够 接 种 两 种 培 养 基 ,那么表 中 的 最 少 检 验 数 量 应 增 加 相 应 倍 数 。2 . 抗 生 素 粉 针 剂 ( 5

43、g ) 与 抗 生 素 原 料 药 ( 5 g ) 的 最 少 检 验 数 量为 6 瓶 ( 或 支 ) 。桶 装 固 体 原 料 的 最 少 检 验 数 量 为 4 个 包 装 。表 3 供 试 品 的 最 少 检 验量供试品供 试 品 装 量每 支 供 试 品 接 人 每 种培 养 基 的 最 少 量液体制剂1 m llm l 1 0 0 m l全量半 量 ,但 不 得 少 于 lm l20ml10% 但 不 少 于 20ml固体制剂M 50mg50m gM 300m g300m gM 5gM 50g全量半量150mg500mg半 量 ( 生 物 制 品 )生物制品的原液与半成品半量医疗器具外 科 用 敷 料 棉 花 与 纱 布 缝 合 线 、 一次 性医用材料带导管的一次性医疗器具( 如输液袋)其 他 医 疗 器 具取 l00mg 或 lc m 3cm整个材料二 分 之 一 表 面 积整个器具 ( 切碎或拆散开) 如 果 医 用 器 械 体 积 过 大 ,培 养 基 用 量 可 在 2 0 0 0 m l 以 上 ,将其完 全 浸 没 。5 相关文件无6 附件无7 变更历史变更日期变更容变更前版号变更后版号生效日期8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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