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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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XX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篇()根据市安委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聚焦8个重点行业领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切实把安全稳定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紧盯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问题和关键环节,以“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为目标,通过百日攻坚,全力防范安全风险,全力稳控安全生产形势,坚决杜绝亡人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二、攻坚重点(一)涉炉企业(共6条)1.加热炉、煤气柜等煤气区域有人

2、值守的主控室、操作室、人员休息室等可能发生煤气泄漏、积聚的场所,未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和报警装置。2 .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备设施的煤气管道未安装隔断或吹扫装置。3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4 .熔炼、铸造等作业场所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5 .钢丝卷扬系统的钢丝绳未定期检查或更换,卷扬系统未安装应急电源。液压铸造系统未安装手动泄压装置。6 .铸造车间现场未严格控制人数。(二)粉尘涉爆企业(共6条)1 .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2 .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

3、、抗爆等控爆措施。3 .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4 .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5 .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6 .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三)危化品使用、经营领域(共3条)1 .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许可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

4、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编制岗位操作规程,未明确关键工艺控制指标的。2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国家标准,实施特殊作业前未办理审批手续或风险控制措施未落实的。3 .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的。(四)自建房领域(共9条)聚焦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重点排查以下9种类型:1 .居住用途改造为生产经营等公共用途的自建房,如将一般住房改为饭店、民宿、农家乐、商铺、棋牌室、浴室、私人影院、密室逃脱、剧本杀、电竞馆、家庭旅馆、小作坊、简易生产用房、承办红白喜事等房屋或者场所。2 .

5、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尤其是10人以上人员密集场所。3 .位于集镇、镇村结合部用于出租,尤其是群租的自建房。4 .农村3层及以上、用作经营类(包括用于出租)、10人以上人员密集、改扩建的自建房。5 .改建加层、野蛮装修、破坏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以及经营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6 .各类住改商的房屋(将建筑物中某专有部分由居住性用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房屋),尤其是临街底层破墙开店的房屋建筑。7 .学校、医院周边频繁周转的二手房、频繁易手的学区房(门面房)。8 .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者租用的房屋,

6、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9 .全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及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风险的房屋建筑。(五)燃气领域(共8条)1.未对管道违法占压、场站设施周边安全间距不足建(构)筑物、穿跨越铁路管道安全隐患和密闭空间、地下空间管道安全隐患进行动态排查、及时整治。2未对燃气管道、场站设施等进行普查建档,对灰口铸铁管、运行20年以上管道和运行20年以下但存在安全隐患管道等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提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3未推进瓶装燃气企业市场整合,组织公安、住建、市

7、场监管、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黑气专项整治行动。瓶装燃气企业未严格落实购气实名制和配送服务制,实行用户档案管理,向用户发放供气使用凭证;未及时将用户信息录入用户服务信息系统。4燃气企业未严格落实定期入户安检和随瓶安检制度,及时将安检信息录入用户服务信息系统,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用户并协助处置;用户隐患未整改到位的,未及时报送相关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未停止供气。5未落实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七个一行动要求,完成居民用户入户安检全覆盖。未在车库、地下半地下室、群租房等不具备通风条件场所违规使用燃气进行专项治理。6未对餐饮、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燃气使用

8、安全监督检查,用气单位(用气人)未签订合法供用气合同,落实逐月全面自查整改、自查情况公示等制度。餐饮、室内公共场所、地下半地下建筑物未依法规范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未严控新增底层住改商使用燃气经营,严禁不具备条件的底层住改商餐饮经营者使用燃气。7未开展灶管阀产品市场整治,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依法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名单。未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人员等居民用户,及时更换户内不合格灶管阀产品。8未对用气单位(用气人)进行燃气使用安全公益宣传。(六)危化品运输企业(共4条)1 .危化品运输企业所属车辆未全部安装符合标准规范的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终端,并接入行业监管平台

9、;未对车辆动态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未对各类不安全驾驶行为进行有效干预,形成闭环管理;未对驾驶员的报警情况进行分类管理。2 .危化品运输企业在运营出发前未按规定进行驾驶员行前安全测评提示;未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3 .危险货物装货人未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五必查(分别是:车辆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和营运证;驾驶人、押运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资质证件;运输车辆等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是否与运单载明的相一致;所充装的危险货物是否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等)。4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未委托具有资质的罐体检验机构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进行检测;未取

10、得罐体检验合格证。(七)消防领域(共9条)1.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2 .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3 .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4 .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

11、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5 .占用中庭设置商业等使用功能;存在三合一”现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6 .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未进行严密封堵,电缆井、管道井堆放杂物;防火卷帘下方放置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7 .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不能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8 .消防控制室未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9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对

12、场所进行现场拉动测试,微型消防站队员未能及时到场或不了解初期火灾处置流程及方法。(八)建筑施工领域(共6条)1.开展建筑工地高支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模板支撑体系的施工方案编审及论证情况、支撑体系的基础、支撑体系所用材料材质及搭设过程中是否按方案执行等情况。2开展建筑工地建筑起重机械专项巡查,重点检查建筑起重设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安装顶升、安全装置及安装队伍资质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3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检查,检查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通道口、悬空作业、攀登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等部位实体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4开展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施工用电方案编制情

13、况、施工现场三级配电二级保护配置情况,核查总电箱、二级分配箱一闸多路、设备专用箱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落实等情况。5开展脚手架专项整治,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导轨爬升式升降工作平台、外防护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重点核查脚手架搭设单位及搭设人员资质、”三宝的质量、洞口临边的防护等情况。6开展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安全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率等情况。学校、卫生、农业农村、渔业船舶、水上交通、特种设备、文旅、电力、水利工程和防汛防旱、民政服务机构、民族宗教场所、商贸和加油站、危废固废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

14、坚行动,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三、时间步骤1 .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15日)。各村(居)、各部门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进行针对性动员部署。2 .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发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攻坚重点事项,完成自查自纠。3 .全面检查阶段(8月1日至9月20日)。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整治事项,常态开展执法检查,防控风险、整治隐患、杜绝事故。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大事,坚持攻坚行动与专项整治、大检查相结合,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部门检查督查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坚持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相结合,推动百日攻坚行动抓出成

15、效。镇安委会将把攻坚行动纳入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采取督查巡查、挂牌督办、约谈通报等方式,实施集中攻坚,推动问题隐患闭环整改。4 .强化管控阶段(9月21日至10月25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进行约谈;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党的二十大前后原则上不得开展各类危险作业。5 .总结评估阶段(10月26日至11月中旬)。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攻坚期间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措施,于11月15日前报镇安委办。(二)为扎实推进全镇重点行业

16、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各级领导批示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督促全镇各村、社区、镇直单位和企业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1OO天时间,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织牢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二、检查范围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百

17、日攻坚”要覆盖所有村、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对反复发生问题、隐患长期未根治的重点行业领域集中进行攻坚。三、检查内容(一)共性检查内容1.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2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情况;3 .村、镇直单位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4 .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情况;5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燃气、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领域三个集中专项整治情况。(二)专项检查内容重点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消防、工贸、特种设备、水利设施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季节性、行业

18、性、区域性特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立即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一是排查相关企业手续是否办理齐全,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相关台账;二是石油开发领域安全,主要排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现象,是否存在污水直排,消防安全器材是否齐全,是否按期检验;三是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是否有相关资质,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培训,是否进行应急演练,是否有应急预案;四是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情况,主要检查经营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不合格产品,是否有消防器材,是否有单独库房;五是燃气灌装安全,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违规经营,是否违规存贮,是否违规运输灌装。城镇燃气:一是贯彻落实上肖镇城

19、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底等情况。二是燃气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入户安全检查情况。三是人员密集场所燃气使用通风、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等情况。四是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状况。是否存在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通风条件及钢瓶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道路交通:一是扎实开展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水毁路面、水毁边沟、水毁漫水桥,建立台账,设立水毁路段警示标志;二是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排查五小车辆摸底及管理情况,交通劝导开展及APP录入;三是违法行为查处,严厉查处酒后驾车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

20、行为整治情况,严厉查处无牌、无证、报废、非法拼(组)装车辆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建筑施工:一是重点项目建设工程领域安全,主要排查施工企业资质是否齐全,施工人员是否购买保险,施工机械是否按时审验、购买保险,施工期间是否佩戴安全帽,施工企业安全负责人员是否按时到场,农民工工资是否按时发放;二是农村自建房屋安全,主要排查是否办理开工手续,是否存在未批先建,建筑工匠是否有资质,是否履行安全告知,施工期间是否佩戴安全帽。非煤矿山:一是依法打击和重点排查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石油天然气、采砂采石等非煤矿山重点检查防火、防爆、防中毒窒息、防边坡

21、坍塌等关键环节,矿山火工用品的安全管理等。工贸:强化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等高危作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突出小微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等重点,有效预防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等事故。消防:一是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情况,是否存在消防管理、消防设施、火电油气、建筑防火等方面突出问题。二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等突出风险以及新材料、新业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三是学校、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敬老院、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四是消防生命通道整治情况,电动

22、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情况。五是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情况。特种设备:一是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持证、定期检验、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隐患排查、隐患问题清单制定、隐患问题整改等情况。二是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开展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打非治违、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查处生产使用单位违法案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及演练、重大活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旅游:一是排查整治旅游景区游客疏导及水上乐园摩天轮、水上游艇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措施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旅游包车及司乘人员

23、资质、证照管理情况。二是旅游景区、宾馆代店安全管理情况,旅游景区道路交通、消防、游乐设施等安全管理情况。三是农家乐、民宿客栈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质量安全情况。四是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等场所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情况。水利设施:一是水库运行安全状况、水库蓄水情况。二是水利工程施工备案、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情况。三是淤地坝安全状况、工程除险加固情况。四是小水电站安全生产重要设施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运行及检测情况,水电站发电机组运行情况。五是各类蓄水池安全警示标志悬挂情况,安全警戒区域划定情况,值班人员按时在岗巡察情况,是否存在群众戏水、游泳、翻越防护栏、垂钓等危险情况。四、工作步骤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24、“百日攻坚”按照“分级负责、分行业负责、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的原则,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行业管理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从7月15日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至7月30日)。各村、各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百日攻坚”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及时进行动员部署,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二)企业自查自纠和行业检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企业自查自纠工作与行业检查同步开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实行隐患排查治理数

25、据信息“日更新”、“周报告”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分类造册登记,能立即排除和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o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报隐患为零的重点行业和企业,镇应急管理所和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联合执法,集中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隐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三)督促落实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镇应急管理所将组织督查组对全镇“百日攻坚”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行业部门的督查实现全覆盖。各村、镇直单位、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工作台帐,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和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

26、,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落实。特别对重大安全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督促隐患单位完成隐患整改,并做好复核验收工作,复核验收合格后及时予以销号。(四)总结深化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0)o镇应急管理所将对“百日攻坚”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靠实工作责任。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由镇安委会组织实施,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各村、社区、镇直单位、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以“橹起袖子加油

27、干”的精神,以“闻鸡起舞正当时”的状态,以“责无旁贷舍我其谁”的担当,大力推进本次行动。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责任。(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村、社区、镇直单位、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微信群、公众号、横幅标语等各种媒体,加大对“百日攻坚”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常识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工作格局。对检查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台帐,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的生产经营单

28、位要一律列入黑名单,坚决予以曝光。(三)全面摸排,加大执法力度。镇应急管理所将对本辖区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开展多部门综合执法。(四)跟踪问效,严明奖惩制度。对工作开展积极、创新工作方式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问题整改不到位、安全管控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企业,要及时约谈、全镇范围通报;对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三)根据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X交安专办(20XX)1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XX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公路

29、水运建设工程“零事故”目标的实现。市质监站研究制定了XX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市重点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议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聚焦工程建设领域,突出“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我市55项重点检查内容落实落地,有效防范化解一批重大风险隐患,促进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

30、产形势稳定向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工作安排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自即日起,突出“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推动攻坚行动落到实处。(一)全面自查。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自查。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教训,聚焦15条硬措施,结合本地实际、夏季安全生产特点举一反三制定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摸清行业领域底数清单,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并督促参建单位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二)专项检查。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研究落实具体实施方案,立即部

31、署管辖范围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紧盯事故频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全面排查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指导帮助各工程项目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三)督导检查。市质监站组织对各单位、各工程项目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各工程项目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和推进攻坚行动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强化整改,对重点难点问题要盯住不放、一督到底。(四)回头看检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组织对各单位、各工程项目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三、主要内容按照省

32、、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实际,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内容明确如下:1.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的行为;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安全生产事故。2 .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在岗;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项目负责人带班记录等不如实记录。3 .建设单位未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未履行项目开工条件核查或核查资料不符合。4 .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监理单位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5 .施工单位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证。6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经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7 .特

33、种作业人未持证上岗;未配置或未提供符合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8 .危险作业场所、交叉道口、设施设备上未设置警示标志标牌。未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9 .施工单位存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施工人员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带。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

34、、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二)强化整改问效。要坚持攻坚行动与专项整治、大检查相结合,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部门检查督查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坚持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相结合,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服务指导,通过攻坚行动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曝光等方式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做好工作统筹。各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把攻坚行动纳入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要内容,统筹好攻坚行动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既要抓紧时间尽快

35、开展,又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宣传报道,总结经验做法,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制度成果。(四)压紧压实责任。各单位要采取督导检查、挂牌督办、约谈通报等方式,实施集中攻坚、建档销号,消除突出问题、重大隐患。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攻坚行动工作进度缓慢、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各单位要研究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时序进度和工作安排,全力抓好贯彻落实。请各市(区)质监站于每月的2日、17日(遇节假日顺延)报送本地区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并于11月11日前书面报送百日攻坚行动总结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全省安全

36、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省应急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应急发(20XX)378号)及省安委办关于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通知(X安办发(20XX)XX号),结合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工作目标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强化企业源头管控,严格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的危险化学品项目,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二、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20XX年11月

37、底整治及检查事项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排查整治非法小化工和出租场所非法建设化工生产线。严密防范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环节和“两重点一重大”安全风险;针对冬季特点开展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的全面排查摸底,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严格检维修及动火等作业管理;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检查事项: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行为;2 .新、改、扩建

38、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行为;3 .停产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行为;4 .非法转包、分包及资质挂靠行为;5 .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6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行为;7 .相关单位为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供电、供水、供气、供应民爆物品行为;8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9 .安全生产虚假培训、制售和使用假证、无证上岗行为;10 .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行为;11.重大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规定期限整改行为;12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3 .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39、的行为。四、方法步骤(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月30日前)各县(市、区)应急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迅速动员部署,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制定方案,方案要明确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做到全面具体,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消除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要上报属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二)全面排查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8月一11月底)。各县(市、区)应急部门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市应急局成立市级督查组,由危化科一科、二科科长任组长,对各县(市、区)检查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检查,其中重点抽查在危险化学品风

40、险预警系统值守日报中通报的未按时安全承诺、未及时报警处置、控制室人员脱岗的企业;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企业;精细化工企业、焦化企业及焦化企业拆除工作进展情况等。五、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应急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风险隐患,实现企业自查、市、县两级督查检查,全覆盖”,紧盯企业安全生产操作的合法合规及特种作业的执行程度,对企业存在的一般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从严处罚,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按照总体方案工作要求,通过“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坚决落实“七项措施”,真正做到“四个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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