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食品安全五大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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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食品安全五大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县食品安全五大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根据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开展XX镇食品安全五大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整治食品安全领域五大突出问题:一是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简称“三小”)规范难问题;二是农村群体性聚餐不报备及安全风险隐患较多问题;三是特殊食品经营不规范问题;四是经营散装食品无标签标识及标识不规范问题;五是排查进口冷链食品不经常、不彻底问题。二、专项整治时间20xx年10月21日11月30日。三、整治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一)食品“三小”规范备案1.小作坊整治重点一是普查建档不全。镇食安办组

2、织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集中时段对本镇范围内小酒坊,小油坊,小糕点、豆腐坊和面包、徽子、圆子等食品小加工店等普查摸底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食品小作坊名称、生产地址、业主姓名等身份信息、生产加工食品品种、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添加剂、产品包装形式、销售区域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镇食安办牵头,市场监管所、卫健办配合)二是规范登记不足。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积极主动引导经营户先办理营业执照,帮助食品小作坊通过整改达到登记发证条件。要提高登记效率,强化登记服务,简化办理手续,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市场监管所牵头,卫健办配合)三是教育培训不够。市场监管部门要对食品小作坊

3、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食品小作坊业主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食品小作坊建立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进货查验、产品标签标识等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小作坊生产卫生规范,监督食品小作坊开展食品安全公开承诺。(镇食安办牵头,市场监管所、卫健办、农技部门配合)2 .食品小摊贩整治重点一是经营无序。确定食品小摊贩集中经营场所和临时经营区域。规范食品摊贩摊位摆设,对占道经营、影响交通安全和居民正常生活的流动食品摊贩进行合理疏导,引导食品摊贩进入集中经营场所和临时经营区域经营。严禁在校园大门周边200米范围内流动经营。(镇食安办牵头,市场监管所配合)二是备案不履行。镇食安办组织有关

4、部门对辖区内食品流动摊贩进行摸底登记,建立和完善登记备案名册,组织培训,督促食品摊贩取得食品小摊贩备案凭证方可经营。食品小摊贩备案凭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必须悬挂在摊位醒目位置。(市场监管所牵头,三觉街道、卫健办配合)三是日常监管不到位。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持有食品小摊贩备案凭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两证”是否有效,从业人员是否保持个人卫生,经营条件能否保证食品安全要求,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食品及其原料来源是否合法可追溯等。(市场监管所负责,卫健办配合)3 .小餐饮整治重点一是备案监管不足。重点检查辖区内早点店、小吃部、大排档、快餐店等经营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经营户是否办理小餐饮备案凭证,

5、是否超过有效期限,是否按规范悬挂凭证,是否存在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市场监管所负责,卫健办配合)二是从业人员未能持证经营。重点检查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与培训证明;在岗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等。(市场监管所负责,卫健办配合)三是加工场所环境状况差。重点检查餐饮单位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螳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清洗消毒设施,消毒柜是否正常使用。(市场监管所负责,卫健办、生态环境工作站配合)。四是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不规范。重点检查餐饮

6、单位是否采购禁止使用的食品(如:亚硝酸盐、野生动物制品、长江渔获物等);食品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检查与清理过期、变质、霉变食品及原料。(市场监管所负责)(二)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一是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差。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四员”等社会监管力量,实行网格化监管。开展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宣传,让群众知晓,在餐饮服务单位以外场所举办群体性聚餐活动,食品安全责任由举办者和承办者承担;疫情防控常态化,避免举办和参与群体性聚餐活动。(镇食安办牵头,市场监管所、各村(街)配合)二是流动厨师无备案管理。镇食安办必须对辖区内操办群体性聚餐厨师登记备案,实行公示制度,督促其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组织

7、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告知风险和责任后果。(镇食安办牵头,市场监管所、卫健办、农技站配合)三是群体性聚餐备案和信息报送不落实。凡在餐饮服务单位以外场所群体性聚餐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应提前向村(街)委会如实报告聚餐时间、人数、聚餐人员来源地和聚餐场地卫生状况、菜单和厨师等情况。乡镇食安办要按时向县食安办报送报表。(镇食安办负责、各村(街)配合)四是应急处置无预案。对突发的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件,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及时救治、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迅速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正确引导媒体报道,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镇、村(街)委会在做好应急处置的同时,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

8、门开展事件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乡镇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并报备县食安办。(镇食安办牵头,市场监管所、卫健办、派出所配合)(三)特殊食品规范经营一是特殊食品混放经营。在商超、药店、母婴店等场所经营保健食品、婴幼儿奶粉、特殊医用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必须实行专柜专区经营,规范醒目设置提示标识和警示用语。严厉查处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误导消费行为。(市场监管所负责)。二是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检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否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虚假、夸大宣传,重点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所负责)(四)散

9、装食品规范经营重点整治:一是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商场超市、集(农)贸市场内经营的散装食品,在容器、外包装上未按规定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是敞开式销售无包装、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三是经营假冒伪劣、有害有毒、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市场监管所牵头,学管中心配合)(五)进口冷链食品排查管理强化进口冷冻水产品、冷藏肉品的经常性排查,全面加强对农贸市场、水产品(海鲜)等经营单位和冷库日常监督检查,实现相关行业全产业链、全要素管控,形成常态化。严格查验进口食品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严防来源不明的进口

10、食品流入市场。(市场监管所负责,卫健办配合)四、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10月20-25日)。制定三觉镇食品安全五大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食品安全“四员”培训会,农村流动厨师培训会,宣传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造浓食品安全五大问题专项整治氛围。(二)全面排查(10月25日-11月5日)。镇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档登记、动态管理。(三)集中整治(11月5日-11月25日)。坚持问题导向,着眼清除隐患,集中力量,全力攻坚,加大整改和查处力度,全面提升管理水平,解决五大问题。(四)总结评估(11月25-11月30日)。各村(街)、市场监管所、卫健办等部门要总结

11、梳理食品安全五大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成果,建章立制,按时报送工作总结。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是县委、县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各村(街)、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强化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安排,要亲自过问,强化组织实施,保证工作效果。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三)坚持标本兼治。各村(街)、各有关部门要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既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又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要坚持边整治、边规范、边总结,及时把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避免形式主义,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街)、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上报工作经验和先进事例,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监督,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凝聚社会力量。(五)开展检查调度。对领导不重视、工作迟缓、成效不明显的村(街)、单位,镇将开展检查调度,工作成效纳入村(街)干部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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