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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子学院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验(实训)教学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实验(实训)教学,验证所学理论知识,使学生掌握基础、专业实验(实训)的基本知识、方法、技能,提高学生实验(实训)能力,培养科学精神、态度、作风及观察、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第二条承担好实验(实训)教学任务、建设优质实验(实训)教学资源、扩大实验(实训)室资源的开放共享是全院各实验(实训)中心的主要职责和应尽义务。第三条实验(实训)教学工作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科学组织实验(实训)教学,规范实验(实训)教学过程,全面提升本科实验(实训)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第二章实验(实训)课程体
2、系第四条依据学院本科培养计划的总体框架,构建由“课内实验(实训)一独立设课实验(实训)一集中实践环节一开放性实验(实训)”四种类型组成的实验(实训)课程体系。各类型实验(实训)的设置原则、功能、作用如下:(一)课内实验(实训1)是理论课程内含的实验(实训),由演示性、验证性、操作性和综合性等多层次实验(实训)内容构成。课内实验(实训)的任务是促进学生深化理论知识,掌握实验(实训1)的基本知识、方法和技能。(二)独立设课实验(实训)是结合一门或几门基础或专业课程,融实验(实训)理论、实验(实训1)知识和实验(实训)技能为一体,在强化基本训练的基础上,开出的系列实验(实训)。独立设课实验(实训)培
3、养学生基本实验(实训)思想、实验(实训)方法和综合应用能力。(三)集中实践环节是以系列专业课程或课群为基础,由多个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训)组成的实验(实训)课程。集中实践环节的任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自主实验(实训)的意识。(四)开放性实验(实训)是实验(实训|)中心利用优质资源、发挥示范辐射效应,开出的研究创新性实验(实训)。开放性实验(实训)供全院学生选修,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与专长自拟实验(实训)项目,进入开放实验(实训)室自主实验(实训)。第三章实验(实训)教学内容第五条实验(实训)教学内容的制定应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加强与科研、技术、社会应用的联系,实
4、现基础与前沿、经典与现代的有机结合,引入新技术,改造传统的实验(实训)教学内容和实验(实训)技术方法,稳步提高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实训)项目比例,完善多层次的实验(实训)教学内容体系。第六条实验(实训)项目是承载实验(实训)教学内容的基本单元,可分为演示性、操作性、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创新性等类型。不同类型实验(实训)的实验(实训)目的、方法、特点和适用范围概括如下:(一)演示性实验(实训):由教师操作,学生仔细观察,以达到验证理论、说明原理和介绍方法的目的。(二)操作性实验(实训):学生按要求,动手拆装和调试实验(实训)装置或上机操作、程序设计和数据处理,掌握其基本原理和
5、方法。(三)验证性实验(实训):由学生操作,加深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理解,掌握基本的实验(实训)知识、实验(实训)方法、实验(实训)技能和实验(实训)数据处理。(四)综合性实验(实训):是多个有机联系的实验(实训)对象,在相同条件下组合的静、动态同步实验(实训),实验(实训)内容可以是学科内一门或多门课程教学内容的综合,也可以是跨学科的综合。(五)设计性实验(实训):是学生根据给定的实验(实训)目的、实验(实训)要求等,独立完成从查阅资料、拟定实验(实训)方案、选择或自行设计、制作仪器设备,并自主实现的提高性实验(实训)。设计性实验(实训)可以是较复杂系统的分析与设计。(六)研究创新性实验(
6、实训):运用多学科知识、综合多学科内容,结合教师的科研项目,使学生初步掌握科学思维方式和科学研究方法,学会撰写科研报告和有关论证报告。第七条依据实验(实训)教学内容,科学设置实验(实训)项目,若变更、新增实验(实训)项目,须由实验(实训)项目责任教师提出申请,经系(部)(包括其他承担实验(实训)教学任务的单位,下同)主管领导批准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核。变更或新增实验(实训)项目须同时修订相应课程教学大纲。第四章实验(实训)教学组织第八条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施行实验(实训)项目的管理和实验(实训)教学全过程的组织,促进实验(实训)室全面开放,便于学生自主选课。第九条教务处在组织与实施实验(实训
7、)教学时,应备齐仪器设备使用说明、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实验(实训)挂图、教具和投影显示设备等。第十条实验(实训)教师在实验(实训)前,必须清点学生人数。因故未做实验(实训)的学生必须补做方可取得成绩。第十一条实验(实训1)教师应要求学生在实验(实训)操作前,以适当形式学习学生实验(实训)守则、实验(实训)室规则等实验(实训)室规章制度。第十二条每次实验(实训)前,实验(实训)教师应向学生讲述本实验(实训1)的目的、原理、方法、操作规程、技术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并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预习合格者方可进行实验(实训)操作。实验(实训)后,实验(实训)教师填写实验(实训)开出情况记录,及时批阅学生实验
8、(实训)报告,提交实验(实训)项目成绩。第五章实验(实训1)考核第十三条实验(实训)考核根据课程自身的特点,可采用常规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卷面考核、提交实验(实训)结果和答辩等多种方式。(一)常规考核包括预习报告、实验(实训)原始记录、数据分析与处理能力、实验(实训)报告和出勤率。(二)操作考核包括实验(实训)的操作技能、实验(实训)常见问题的分析与处理。(三)卷面考核包括实验(实训)原理、实验(实训)理论、实验(实训)技术和实验(实训)方法。(四)提交实验(实训)结果包括实验(实训)报告、实物作品、研究报告、论文或实验(实训)总结。(五)答辩主要指以交谈和随机提问方式,考核学生实验(实训)过
9、程和实验(实训)结果。第十四条应在课程教学大纲中明确实验(实训)考核方式、实验(实训)项目成绩组成比例和实验(实训)总成绩计算方法。(一)对于课内实验(实训),实验(实训)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不能低于实验(实训D学时占课程总学时的比例。(二)独立设课实验(实训)的考核,除常规考核之外,可安排实验(实训)操作考试、卷面考试或答辩,经综合评定后单独记载为课程成绩。(三)集中实践环节的考核,除常规考核之外,可安排实验(实训)操作考试、卷面考试、答辩或提交一定形式的实验(实训)结果,该环节的成绩单独记载为课程成绩。第六章开放性实验(实训)教学第十五条为了适应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培养
10、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国家级、省部级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的资源优势和示范辐射作用,鼓励实验(实训)室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充分挖掘潜力优化资源配置面向学生开放。第十六条开放性实验(实训)项目应为研究创新性实验(实训1)项目,每学期末学院组织新开放性实验(实训)项目申报工作,由教师个人申报、系(部)审核、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后对全院学生发布。若已发布的开放性实验(实训)项目2年内没有学生预约选做,该项目将被淘汰。第十七条精心设计开放性实验(实训)教学内容,适度把握实验(实训)内容的难易程度。应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出发点,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和兴趣,鼓励
11、教师将科研成果转为教学内容、加强多学科知识点的交叉融合,扩大受益面。第十八条学生参加开放性实验(实训),经考核合格,可按XX女子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计入创新教育学分。第七章实验(实训1)教学文档第十九条实验(实训1)教学文档是组织实施实验(实训)教学、规范实验(实训)教学过程、检查实验(实训)教学质量、指导和评价实验(实训)室建设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实验(实训)教材(或实验(实训)指导书)、学生实验(实训)报告、学生考核记录和其他教学资料等。(一)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是指导开展实验(实训)教学的纲领性文件。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所承担实验(实训)课
12、程的大纲制(修)订工作。独立设课实验(实训)、集中实践环节、开放性实验(实训)的教学大纲单独编写,课内实验(实训)归并至其所在课程大纲中编写。(二)实验(实训)教材(或实验(实训)指导书)是体现实验(实训)教学目的、内容和方法的重要载体,主要包括实验(实训)理论、实验(实训)目的、实验(实训)方法、实验(实训)内容、预习思考题和讨论题等内容。实验(实训)教材(或实验(实训)指导书)的规划建设、编印与选用工作遵照学院XX女子学院教材选用、征订、发放管理规定执行。实验(实训)课程应单独编写或选用实验(实训)教材(或实验(实训1)指导书)。(三)实验(实训)报告作为考核学生实验(实训)操作技能、数据
13、处理、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依据,主要包括:实验(实训)名称、实验(实训)目的、实验(实训)原理、实验(实训)对象、实验(实训)方法、实验(实训)器材、实验(实训)记录、实验(实训)分析、实验(实训)结论、实验(实训)体会等内容。(四)学生实验(实训1)考核记录主要包括学生预习、出勤、实验(实训)操作、数据处理、实验(实训1)报告等成绩评定依据和学生实验(实训)成绩单。(五)其他教学资料主要包括教师教案、实验(实训)项目基本信息表、实验(实训)开出情况记录和实验(实训)教学管理档案等。实验(实训)项目基本信息表主要包括本单位所开出实验(实训)项目的名称、学时数、实验(实训)类型、所属课程、仪
14、器设备台套数、实验(实训)教师、承担该任务的实验(实训)室名称和开课地点等信息;实验(实训)开出情况记录主要包括实验(实训)时间、地点、实验(实训)名称、学生人数、仪器设备情况等;实验(实训)教学管理档案主要含各级实验(实训)教学管理文件、实验(实训)教学研究文档、实验(实训)仪器设备说明书与操作规程、实验(实训)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等。第二十条实验(实训)教学文档存档应与日常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工作相结合,实行系(部)、教务处两级存档。(一)系(部)存档内容1.本系(部)所承担实验(实训)课程的实验(实训1)教学大纲;2 .本系(部)所承担的实验(实训)课程的实验(实训)教材(或实验(实训)指
15、导书);3 .本系(部)所承担的实验(实训)课程的实验(实训)报告;4 .本系(部)所承担的实验(实训)课程的学生实验(实训)考核记录;5 .本系(部)所承担实验(实训)课程的其他教学资料:实验(实训)项目基本信息表、实验(实训)开出情况记录和实验(实训)教学管理档案等。(二)教务处存档内容1.全院实验(实训1)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6 .全院实验(实训)课程执行情况一览表;7 .全院实验(实训)教学资料。第八章实验(实训)室队伍第二十一条承担实验(实训)教学任务的实验(实训)教师应有一定实践经验,在正式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前,须经过实验(实训)教学培训,编写实验(实训)教案。第二十二条实验(实
16、训)前,实验(实训)教师做好消耗材料、仪器的准备,确保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完好;布置预习任务并批阅学生的预习报告。实验(实训)期间,实验(实训)教师不得离开现场,应集中精力,关注实验(实训)的进展情况。实验(实训)后,实验(实训)教师及时批改学生实验(实训)报告,并做好实验(实训)成绩的评定工作。第二十三条开课教学单位全面负责实验(实训)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实验(实训)教材(或实验(实训)指导书)的建设与选用;进行实验(实训)教学研究工作,吸收科研和教学新成果、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开发实验(实训)设备、更新实验(实训)教学内容,逐步增设综合性实验(实训)、设计性实验(实训)、
17、研究创新性实验(实训)项目;组织实验(实训)教师培训、安排教师承担实验(实训)教学任务;审核实验(实训)项目新增与变更,审核实验(实训)教师调课等。第九章学生实验(实训)守则第二十四条实验(实训)前,学生按实验(实训)教师的预习要求做好预习,预习不合格或无故迟到15分钟以上者,实验(实训)教师有权取消其实验(实训)资格。第二十五条学生进入实验(实训)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实验(实训)室规则、仪器设备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对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实训),必须按要求穿戴安全防护用具。保持实验(实训)室的严肃、安静,不得在实验(实训)室内大声喧哗、嬉闹,不准在实验(实训)
18、室内进食、吸烟和乱吐乱丢杂物。第二十六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实验(实训)教师或实验(实训)技术人员的指导,对严重违反实验(实训)室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实验(实训)教师有权责令其停止实验(实训)。对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工具者,按学院有关管理规定处理;造成事故者,追究其相关责任。第二十七条学生应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进行实验(实训),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做好原始实验(实训)记录。实验(实训1)记录是撰写实验(实训D报告的主要依据,内容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实验(实训)结果须经实验(实训)教师认可。第二十八条严防事故,确保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
19、告实验(实训)教师,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实验(实训)完成后,归还仪器、工具,清理实验(实训)场地,经实验(实训)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实训)室。第二十九条独立完成实验(实训)报告,不得抄袭或臆造,作图、单位、符号、排版格式符合规范。纸质实验(实训)报告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文字工整,也可用A4纸计算机打印。按时将实验(实训)报告交给实验(实训)教师或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第十章实验(实训)教学材料费第三十条学院根据系(部)承担的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和开出的实验(实训)项目数,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单位实验(实训)的特点制定标准,按年度下拨实验(实训)教学材料费。第三十一条实验(实训)教学材料费用于购买实验(实训)教学过程中的消耗性材料,支付实验(实训)仪器设备的小额维修费。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三十三条本管理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