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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为贯彻以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集体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预防与排查1 .岗位安全责任:院长为医院安全第一负责人。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工作的安全,保证每一位员工的安全。2 .安全大检查:定期(每月一次)或不定期,院安委会会同办公室、护理部等科室对全院进行安全大检查;各科室每月应对本科室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二、报告与整改1 .安全隐患报告:1.1 医院的每一位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
2、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1.2 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安委会或责任科室,安委会和责任科室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2 .安全隐忠通报与整改:2.1 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2.2 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科室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忠。2.3 对经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安委会应对科室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三、处罚与奖励1.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2050元/次予以处罚。2 .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3 .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按200500元/次予以处罚。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责任科室及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4 .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单位负责人,医院将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