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山体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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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山体保护专项规划(20XX-2035年)第一章总则第1.1.条规划目的为落实XX市山体保护条例,有效保护山体,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及城市建设协调统一,为建设“精致城市幸福XX”的目标提供良好的生态支持,特制定本规划。第1.2条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立足保持XX市“千里海岸线,一幅山水画”的城市特色,本着尊重自然、顺应发展的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山体资源环境的管控,协调山体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构建结构完整、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山体保护体系,为建设“精致城

2、市幸福XX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供保障。第1.3条规划原则1、注重生态、保护优先将维护山体的生态安全放在首位,在有利于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前提下,正确处理自然保护与发展利用之间的关系。2、顺应自然、合理利用对山体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必须考虑土地的自然适宜性、潜在的生态风险和保护措施的可行性。3、主动保护、兼顾各方按照积极主动保护、维护区域环境安全、实现长期有效发展的要求,界定和规划要保护的山体,同时兼顾不同部门的要求。4、重点突出、分区管控明确山体保护的重点、分区规范和管控措施,保障规划的可实施性。第1.4条总体目标严格保护山体的地质地貌景观、自然植被、生态环境、历史文化记忆、特

3、殊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和军事价值,维护山体的生态服务功能;严禁可能破坏山体景观的开发活动,保护山体景观的完整性,保持山体的自然风貌;完善山体保护体系,掌握XX市山体资源问题,有效修复受损山体;营建“城在山中,山在城中,山城交融的城市空间”,打造XX市“千里海岸线,一幅山水画”的城市特色。第1.5条阶段目标1、近期(20XX2025年)重点保护区山体,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山体保护界桩或者标志牌,标明保护区域、保护级别以及责任单位等内容;开展重点保护区内山体的保护和景观修复工作,加强对新建省级以上公路、铁路、新机场航路等可视范围内的生态修复;初步建立山体保护和管理体系,建立山体地质环境巡

4、查、监管系统;开展山体保护宣传工作,增强市民的山体保护意识。2、远期(20262035年)般保护区山体应当设立山体保护界桩或者标志牌,标明保护区域、保护级别以及责任单位等内容;开展一般保护区内山体的保护和景观修复工作,加强一般保护区内破损山体整治、城区山体绿化治理等工作,改善城市生态地质环境;根据山体景观的特点与功能,完善山体的保护体系,健全山体监管机制;山体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充分发挥山体的自然生态价值;继续做好山体监管工作,对开采后的山体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第1.6条规划范围XX市全域,包括环翠区(含高区、经区、临港区)、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总面积约5821平方公里。第1.7条规划

5、期限规划期限为20XX-2035年,其中近期为20XX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第1.8条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XX市山体保护条例等。2、主要规划及方案:XX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19-2035年)、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乳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6、)、XX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山东省XX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5年)、XX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XX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XX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XX市殡葬设施布局建设规划(20202035年)、山东省XX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山东省XX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XX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XX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XX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等。第二章山体保护现状第一节山体资源和地质环境现状第2.1.1条山体资源现状XX市山体众多,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优美的自然生态景观。主要山脉

7、为昆希山脉(辞海:莱阳以东至成山头皆为昆香山脉)。全市以昆静山、伟德山为主,构成中部偏北的山地主体,组成市域的脊背,北部地势较陡,南部地势相对平缓。XX市山体资源主要包括森林资源、动植物资源、矿产资源。其中XX市境内森林资源丰富,是山东省重点林区,森林覆盖率为28.93%。XX市木本植物有75科195属516种,主要包含珍稀濒危树种、野生树种、栽培树种、古树名木树种、引进树种等。XX市动物资源有647种,主要为陆生野生哺乳动物以及鸟类。XX市发现矿产种类(含亚矿种)49种,包括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水汽矿产4大类。根据调查,XX市域内共有大小山体1121座,占地1176.10km2o

8、各辖区均有分布,其中XX市区山体224座,文登区山体195座,荣成市山体355座,乳山市山体298座,各市(区)交界处山体49座。XX市山体岩性以二长花岗岩为主,仅乳山西部部分山体为砂岩。这些山体中形态完好、未被破坏的山体包括旗顶山、槎山、双岛烟墩山、老置顶、伟德山、泰礴顶等知名山体,大多已建成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部分破坏轻微、经过修复治理后的山体也具有较高的景观价值,如里口山、玉皇山等。环翠楼公园、里口山风景区、刘公岛景区等都是XX市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及历史文化价值的风景名胜区。XX市此类山体众多,山形完好,风景秀丽,植被茂密,是全市乃至全国的旅游胜地。第2.1.2条山体的地质环境

9、现状全市范围内山体岩性多为花岗岩,部分山体多年来作为建筑用花岗岩矿、饰面用花岗岩矿而被大量地开采利用,山体生态景观破损严重。XX市山体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主要包括:1、违章建筑侵占山体,导致生态破坏长期以来部分山体周边进行了建设活动。有些直接建在山上,更有甚者对山体进行挖掘,存在切坡建房,开挖山脚等现象。不但破坏城市的地质地貌景观,造成视觉污染,还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另外,某些单位或个人为了自身利益,在山体上开垦耕地、私建公墓等,破坏了山体的自然生态景观。因这些开发活动缺乏合理的规划和约束,其项目布局、开发规模和开发强度未受到有效控制,致使生态用地不断受到侵占,山体景观、自然环境格局的连续性和完整

10、性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对XX市生态安全格局和精致城市的打造构成威胁。2、开山采石,导致破损山体及露天采坑开山采石对山体造成的破坏十分严重,开采山体形成的岩石裸露面犬牙交错,破坏山岭容貌,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影响城市形象。目前“三区两线”已经严禁开山采石,破损山体大多数为历史遗留的采石坑,现有的破损山体及露天采坑主要为建筑用及饰面用花岗岩矿,各个区市均有分布。虽然有关部门关停了分布在自然保护区、城市规划区、风景名胜区及主要交通沿线可视范围内的露天采石场,并开展了大规模的破损山体整治,但由于历史遗留矿山数量较大,仍有部分采石点未能及时治理和实施造绿。3、渣土、垃圾堆积,导致压占山体城市建设过程中,

11、开发建设、房屋拆迁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城市居民的生活垃圾被大量倾倒在了山体周围,致使山体附近成了渣土场,山体与渣土堆连在一起,山体的自然山脚线被掩盖,破坏了山体的自然形态。此外,由于渣土堆以及垃圾长时间压占土地,有大量的有害成分下渗,势必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山体的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第二节山体保护工作进展第2.2.1条制定相关的办法规划,山体资源保护进入新阶段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全省紧抓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循环经济三大重点,200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山石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顿规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105号),切实从根本上解

12、决无节制开采山石、开发布局不合理和损毁山体修复治理等问题。为加快推进全省山石资源规模、集约开发,实现矿业绿色发展,保障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又相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威政办字2018)92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科学规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注重成效的原则,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关于印发XX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18)80号)。为推进

13、幸福XX、美丽XX建设,谋划规划期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XX市人民政府下达关于XX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的批复(威政字(2018)84号)。第2.2.2条开展山体调查评价工作,编制治理方案2017年1月,原省国土资源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7)1号),对全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做了部署。同月,原XX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XX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威国土资发2017)2号)对XX市矿山地质环

14、境调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并组织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编制了XX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报告。根据矿山复绿、废弃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示范县等项目以及XX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和XX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要求,针对列入治理范围的废弃矿山,逐个编制了治理方案。第2.2.3条积极开展山体整治工程,修复山体地质环境2018年相继发布了XX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和XX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将全市198个废弃矿山列入2018-2025年治理范围。截至20XX年10月,XX市通过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吸引社会资金等方式,先后实施了矿山复绿、矿山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示范

15、县建设、历史遗留非煤矿山采空区和废弃矿井调查治理等重点工程,共计投入约15亿元,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约320个,废弃矿井治理505个。第2.2.4条设立自然保护地为有效保护山体资源和山体生态环境,XX市正在组织编制山东省XX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对局部山体进行保护和利用。整合优化后,全市的生态系统、自然景观、自然遗迹、野生动植物物种及其重要栖息地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人为干扰因素进一步减少,成为野生动植物理想的栖息场所。通过各项保护措施,保护地的植被将得到有效保护和自然恢复,保护地所具有的改善生态环境、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多种生态功能将得到充分发挥。第2.2.5条山体地质灾害防治

16、XX市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项制度,强化部门责任制,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开展地质灾害预防、避让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普及防灾避灾意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2012年编制了XX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5年)。2017年开展了地质灾害排查工作,查清了XX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育情况。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正在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第三节山体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第2.3.1条相关规划未落实到位,城市建设侵占山体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对自然山体地形保护提出了要求,但山体周边的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

17、快,受挖坡建房、开山采石、乱搭乱建违章建筑、占用山体绿地开发建设等行为的影响,存在山体被蚕食、破坏现象。第2.3.2条山体保护的法制建设亟需加强一方面,国家、省尚未出台针对山体保护的法律法规,对开山采石、切坡建房、开挖山脚等破坏山体的行为,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难以依法进行有效监管。另一方面,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相关的保护规划和措施未能很好的贯彻落实。第2.3.3条联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有待加强山体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山林的产权包括国有、集体所有、团体或个人承包等,权责相互交叉,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在统筹山体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探索生态建设补偿和奖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

18、量,更好地发挥山体内在的生态环境功能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明确,山体保护联合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第四节山体保护的必要性第2.4.1条积极响应党中央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生态发展理念。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山体保护工作,连续开展了山体修复整治、矿山复绿、

19、山体绿化等工作,这些均涉及山体保护和修复治理。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时,对废弃矿山治理工作给予了肯定。XX作为一个山地城市,山体自然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全方位加强山体保护,并落实到山体保护立法、执法监管、建设项目审批、保护管控等各个方面。第2.4.2条XX市生态环境保护的客观需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设用地不足,供需矛盾突出。在山体周边开发建设的项目,因缺少统一规划和山体保护区域管控措施,建设单位存在山体削坡情况,不仅破坏了山体景观,而且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近几年,我市投入大量资金开展了山体修复治理、山体绿化等

20、整治工作,山体自然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由于山体保护和治理机制体制不健全、破坏山体处罚制度不完善等原因,渣土垃圾倾倒压占、违章建筑上山、开山种地等行为也时有发生,对山体环境造成了较大破坏,虽然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但遭到破坏的山体自然环境,短时期内难以恢复到原始生态。第2.4.3条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提出了新的期待近年来,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人民群众在提高生活水平的同时,对居住品质和自然生态环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我市很多居住小区周边都有山体,山体的自然生态环境、绿化的质量直接决定着人民群众的生活居住品质。保护好山体,是对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的直接响应。

21、第2.4.4条有助于推进“精致城市幸福XX”的建设XX地处山东半岛东部有着长达985.9公里的海岸线,一面接陆、三面环海,山、水、林、岛、海等丰富的自然景观构成了XX市独具的特色。通过山体保护,保持山体景观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有助于推进“精致城市幸福XX”的建设。第2.4.5条有助于保护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休假制度的建立,城市及周边居民游憩需求激增,临近山体的游憩带以其独有的地域特征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城市及周边居民休闲的首选目的地和重要游憩空间。省政府提出了把山东建成旅游大省的战略,为XX的旅游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山体是XX市生态环境和文化景观的重要载体,

22、做好山体保护工作,有助于提升XX市的旅游品质,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第三章山体保护分区及管控措施第一节山体保护区域划定第3.1.1条山体保护区域划定原则1、完整性原则:即山体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必须保持。2、生态安全原则:即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山体(如具有生态保护和修复、防洪排涝、水源涵养等功能的)必须保护。3、灾害性防治原则:即开发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的山体必须保护。4、景观独特性保护原则:即具有特殊经济、承载地域历史文化、社会和军事价值的山体必须保护。第3.1.2条山体保护区域划定方法通过野外调查测量与遥感影像解译相结合的手段初步划定山体保护区范围,与山东省XX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XX市生态

23、保护红线划定方案、XX市殡葬设施布局建设规划、XX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等进行充分对接,最终划定列入保护区的山体有336座,面积约459.12kZ第二节山体保护区划分第3.2.1条山体保护区分类方法对规划保护区范围内山体进行现状调研,根据山体植被重要性、动物生境适应性、自然灾害防治分区、视觉景观敏感性与历史人文五个评价因子,对山体重要性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将山体保护区划分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入重点保护区:1、自然形态完整、景观原生独特的;2、具有历史文化保护和军事价值的;3、对生态、景观或者居民生活具有重要影响的;4、地质灾害易发、水土流失严重以及生态脆弱的;

24、5、其他应当重点保护的区域。重点保护区以外的保护区域为一般保护区。第3.2.2条山体保护区划分结果XX市列入保护区的山体有336座,面积约459.12km2o重点保护区域面积约345.18km占XX市总面积的5.93%,占山体保护区总面积的75.18%;一般保护区域面积约113.94km2,占XX市总面积的1.96%,占山体保护区总面积的24.82%。各级保护山体数量、面积分区统计详见附表一。重点保护区:是指具有特别重要的景观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对保障城市绿地的合理分布或维护区域的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具有不可替代作用的山体,构成全市生态景观的关键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已开发为重要旅游景点的名山类山

25、体、自然保护地内山体、主要交通沿线两侧和海岸线可视范围内山体以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重点防治的山体。一般保护区:是指具有重要生态涵养价值,但景观价值较低的山体,包括自然植被遭到一定破坏但仍以林地为主的山体。一种类型为位于乳山市,面积较大,联系性较好的斑块;主要包括乳山市马石山山脉、大乳山山脉北部、垛山山脉等;另一种类型为山体重点保护区外围的植被斑块,面积较小且分布比较破碎,联系性有待加强。这类山体以低山丘陵为主,其相对高差一般低于200米,山体的沟谷间分布了大量村庄,山形大部分还维持在自然形态,部分山坡地已被开垦为耕地或园地,多位于农业区和城市外围地区。第三节山体保护名录经划定,纳入山体保护名录

26、山体有336座,保护名录详见附表二。第四节管控措施及部门职责第3.4.1条管控措施山体保护专项规划是山体保护工作的基本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XX市山体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制,要求如下:1、在重点保护区内,除防范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等防灾减灾建设项目,符合规划的山体景观游赏设施建设项目和国防、军事等特殊用途建设项目外,禁止一切损毁山体、破坏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的行为。禁止新设探矿权、采矿权,对已有的探矿权、采矿权期限届满的,不再续期(除地热、矿泉水外)。2、在一般保护区内禁止实施下列行为:(1)擅自探矿采矿;(2)擅自开山采石、挖砂、取土;(3)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

27、4)毁林开荒、乱砍滥伐林木;(5)非法采挖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非法狩猎;(6)倾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建筑垃圾和其他废弃物;(7)其他破坏山体的行为。3、其他管控措施(1)邻近山体保护区域的建设项目,应与山体景观相协调,适当开敞临山空间,规划建设绿色隔离带,建设项目不得遮挡山体景观视觉走廊,保护山体生态景观的原真性和完整性。(2)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将显山透绿纳入规划内容,明确山体周边建设的规划控制要求,作为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批的依据。(3)在山体保护区域内,应当加快山体环境治理、植树造林,封山育林、育草,保护植被、涵养水源。(4)在山体保护区域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减少地面硬化,采取增渗促渗措

28、施,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表水入渗总量不低于自然状态下入渗总量。(5)在山体保护区域内拆除违章建筑后的土地,除确需建设项目外,禁止其他建设项目,由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组织治理恢复和环境绿化,达到透绿、还绿于民的效果。(6)在山体保护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垃圾填埋场;限制开发建设,应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7)在山体保护区域内设置采矿权的,应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8)山体的开发利用应当坚持合法、有序、环保、适度的原则,合理确定开发区域边界,提高开发利用效率,最大

29、限度节约资源。开发利用山体应当坚持“谁开采、谁治理,谁受益、谁复绿”,做到开发利用与治理同步进行,将对山体的损害控制到最低限度。(9)鼓励实施荒山造林、封山育林、退矿还湿(湿地)等工程,坚持宜林则林,宜湿则湿,提高山体森林覆盖率,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山体生态景观和涵养水源的功能。第3.4.2条部门职责1、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山体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查处违法采矿、采石、挖砂、取土等破坏山体的行为。2、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山体保护的相关工作。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和制止破坏山体的

30、行为。举报受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4、部队、企业、学校等单位负责做好对权属范围内的山体保护工作。第五节山体利用模式1、生态型利用生态型利用山体对于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涵养水源等发挥着重要作用。表现形式包括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地。2、景观型利用中心城区及周边山体,利用山体自然的曲线轮廓特征,结合园林建筑,以休闲游憩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向社会开放,有较完善的设施和良好的绿化环境的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形成以山体为核心的山体公园体系。3、开发型利用开发型利用是指有采矿许可证可继续开采的山体范围。该类型山体的生态涵养能力低、基本无景观价值。由于开

31、山采石,山体景观已遭破坏,山上的自然植被发育差,以灌丛和草地为主。第四章山体保护重点工程第4.1条山体修复治理1、总体要求(1)建设单位、采矿权人在许可区域内开发、利用山体资源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边开发利用边治理修复,将对山体和依附山体植被的破坏控制到最低限度。(2)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将山体保护区域内违章建筑依法予以拆除,并对山体保护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时进行清运。违章建筑拆除后,由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确定山体治理修复责任主体,恢复山体原貌。(3)对因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遭到破损的山体以及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山体,应当及时组织治理修复,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景观和生态功能。(

32、4)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山体修复治理。(5)山体修复治理不得对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再破坏。2、责任划分山体治理修复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并执行:(1)矿山以及权属清楚的采矿迹地,由采矿权人负责治理修复;(2)修建铁路、公路、水利、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造成破损的山体,由建设单位负责治理修复;(3)修建经营性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破损的山体,由建设单位负责治理修复;(4)因自然因素破坏或者造成山体破损的责任主体灭失以及无法确定主体的,破损山体的修复治理由所在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责。3、治理程序负有山体修复治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会同山体保护责任主体,依据山体保护专项规划和相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编制山体修复

33、治理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报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组织实施;山体修复治理工程竣工后,负有山体修复治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会同山体保护责任主体,依照法律法规和山体修复治理方案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有关资料报自然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生态修复措施按照“宜平则平、宜充则充、宜深则深、宜迁则迁”“宜粮则粮、宜林则林、宜景则景、宜渔则渔”的原则,选择使用自然恢复、工程治理、土地整治等适宜的治理方式,以较小的成本实现治理工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大化。第4.2条设立保护界桩或者标示牌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山体保护界桩或者标示牌。第4.3条建立和完善山体保护机制1、市、区(县级

34、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山体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山体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山体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保障经费投入;根据山体保护专项规划的要求,完善保护机制,明确保护责任,落实保护措施,增强山体的生态功能。2、加强监督检查(1)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山体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联动机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山体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查处侵占、破坏山体的各类违法行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辖区内的山体保护状况进行巡查,发现侵占、破坏山体的行为,应当及时阻止并报告上级政府或者相关部门。(2)各相关部门对实施管理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破坏山体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相应的职

35、能部门依法处理。(3)山体保护实行责任主体制度,属国家所有的,其管理者为责任主体;属集体所有的,该集体为责任主体。山体保护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山体保护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破坏山体的行为。3、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对在山体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4、各山体保护责任主体负责做好权属范围内山体的保护工作,并受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5、负有山体修复治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会同山体保护责任主体,依据山体保护专项规划和相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编制山体修复治理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报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组织实

36、施。第五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第5.1条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民山体保护意识加强对山体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山体保护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山体保护、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强化山体在城市风貌与城市环境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增强群众的山体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意识、保护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守法意识,并建立相应的情况反映和问题举报机制,形成全体市民关心、支持、参与山体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第5.2条建立健全山体保护规划实施保障体系1、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保障体系建立完善山体保护的政策法规,通过制度途径减少山体环境破坏,通过经济、产业及相关政策推动山体

37、生态保护工作。建立专项整治制度,适时解决山体保护中亟待解决的迫切问题。2、明确规划法律地位、提高约束力积极反映和建议制定山体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划的法律地位,提高规划约束力。3、建立健全机制保障和组织保障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根据山体保护工作需求,成立山体保护领导协调机构,制定山体保护的工作方案,细化各部门的山体保护任务,形成相互协调的山体保护工作网络,统一推进规划的实施。4、建立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制度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山体保护监督检查机制,定期组织各部门开展山体保护联合执法检查,查处山体保护范围内的违法行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做好山体保护巡查工作,发现违法行为,及时

38、处置并报告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第5.3条实行山体保护责任主体制度建立统一管理机制,明确目标,明确责任主体,统一协调、统一推进山体保护工作。山体保护实行责任主体制度,属国家所有的,其管理者为责任主体;属集体所有的,该集体组织为责任主体。山体保护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山体保护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破坏山体的行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第5.4条加大资金保障,完善奖惩机制加大财政投入,保证资金来源,实行投资分级管理,将山体保护、开发利用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综合开发计划和固定投资计划中来,保障经费投入,做到保护与建设费用专款专用。建

39、立山体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拓宽山体保护的投资渠道。制定社会资本投资山体保护项目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项目招标、合作、合资等形式,广泛吸引多方资金参与。建立山体保护后期管护激励机制,完善山体保护工程后续管护制度。第5.5条加强执法力度及法律责任严格管控山体开发利用,降低山体资源消耗,杜绝开山采石、毁林开荒、违法占用等现象,强化山体管理,对于山体开发利用行为,严格按照程序和审核权限上报审批,防止山体破坏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坚决依法查处乱砍乱伐、毁林开垦、违规建设等破坏山体的行为,认真受理各类群众举报案件,及早发现、及早处

40、理,将山体破坏行为制止在萌芽阶段。在山体保护区域内擅自进行建设活动破坏山体的,由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责任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相关设施、退出山体保护范围、恢复治理破坏的山体,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拒不履行的,由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并由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组织拆除相关设施、修复治理已破坏山体,治理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对阻挠开展山体保护或山体修复治理的单位、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擅自设立、移动、涂改或者损毁山体保护界桩或标志牌的,由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

41、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山体保护责任主体未履行山体保护责任,不制止或者报告破坏山体行为的,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负有山体修复治理责任的单位、个人,未履行修复治理责任的,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修复治理;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的,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代为修复治理,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代为修复治理,所需费用由山体修复治理责任人承担,并可以处所需费用一倍以下罚款。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造成破坏山体的,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6.1条规划组成本规划由规划文本、编制说明、附表、法定图则等组成。第6.2条规划实施本规划应当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第6.3条规划解释本规划由XX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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