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1205772 上传时间:2022-07-28 格式:DOCX 页数:73 大小:76.3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3页
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3页
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3页
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3页
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7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我县教育系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消除或减轻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1.3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依法管理、统一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 .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教育局、局直二级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应对集体食物中毒、传染病

2、流行、实验室高危物品泄露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县教育局成立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教育局局长担任,第一副总指挥由县教育局分管基础教育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和其他班子成员担任,组员由各成员股室(站)负责人和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校长组成。2.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指挥部的职责由常态管理和应急行动组成。常态管理下由分管局长负责领导,普教股、职成股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防治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处置突发事件

3、。县教育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如下:(1)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督促县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2)监测、汇总和收集县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和防治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教育系统防治工作形势,提出学校防治突发事件的政策和措施;(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指导宣传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保健知识。对学校高危化学物品的贮存和保管提供指导性意见;(4)指导并督查各各级各类学校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5)总结、推广各地、各校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6)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

4、求,对县内学校的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7)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2.3职责区分2.3.1根据应急管理要求,县教育局和县直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均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2.3.2根据综治工作属地管理原则,事故发生后,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实施应急处置,县教育局协助、配合当地政府参与处置,或在县政府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3 .预防和预*机制1. 1预防预警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应急预警信息系统。3. 1.1.信息报送原则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在第一时间内向县教育局、

5、县卫生局报告,不得延报、漏报、瞒报和谎报。4. 1.2信息报送机制(1)紧急电话报告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有条件的,使用保密电话或加密传真)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学校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尽快通知相关行动小组赶赴事发现场开展救援行动。(2)紧急文件报送执行电话报告后,接报单位、接报人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5. 1.3信息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

6、)向县教育局和县卫生局进行初次报告。重大危险品污染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县环保局报告。县教育局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县政府、市教育局、市卫生局或环保局。特别重大(1级)或者重大(11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在事发2小时内报市教育局应急处置指挥部。(2)进程报告:1级和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市教育局。1n级和1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育局。(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县教育局处置工作组。6. 2信息发布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

7、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各级股室(站)和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4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4.1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附后)4.2 应急反应4.2.1 1V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1)学校的应急反应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所辖学校应采取的常态应急措施: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上报工作。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坚持晨检、午检、缺课情况登记,坚持每日定时对师生测量

8、体温,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随访,严格控制大型的群体性活动。对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一般突发事件涉及学校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联系当地医院(卫生所),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

9、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甲型H1.N1.流感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配合公安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按照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以及县卫生局,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

10、时向县教育局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县政府报告,由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校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县政府,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2)县教育局的应急反应县教育局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接到学校报告后,应立即赶赴学校了解情况并组织实施应急措施:协助学校做好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对学校必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协助和帮助学校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

11、困难;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指导学校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要求,向县政府及市教育局进行报告;协助做好家长思想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情绪,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等;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对危险化学物品污染事件,当地县教育局接报后,应立即向县政府和有关专业部门报告,并立即协同政府有关专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4.2.2111级(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1)学校的应急反应

12、所在地区发生属于较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学校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在第四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事件防控工作的情况。(2)县教育局和学校的应急反应除按照1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有死亡人员的应协助学校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还应按照县政府和市

13、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4.2.3级(重大)、1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特大突发的疫情,在三、四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1)学校的反应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甲型H1.N1.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

14、似病例,学校在报请县教育局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经县教育局报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2)县教育局和学校的应急反应除按照111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

15、,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应对县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与防控工作进行整体部署,落实各项防控应急措施,协助县卫生行政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市教育局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4.3善后与恢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4.3.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行政责任。4.3.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及教育局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4.3

16、.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4 .3.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高危化学物品污染的区域,需经环保部门检测,确定污染消除后方可开放使用。5 .附则5.1 本预案是南县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局直二级机构和各学校须遵照执行,并参

17、照本预案制定单位的应急预案。5.2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纪律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划分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级)(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2)发生在学校的,卫生部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

18、例及以上死亡病例;(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区县(市)以外的学校;(6)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8)发生在学校,经省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9、1n级)(1)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地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3)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区县(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4)在一个区县(市)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

20、以下;(7)发生在学校,经市(地)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V级)(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4)发生在学校,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1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1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1、进行应急反应。南县教育系统社会安全类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全县教育系统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教育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应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

22、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危害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治安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如凶杀、绑架、强奸、拐卖学生、爆炸、投毒、精神病和艾滋病患者的袭击等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如自杀、猝死、溺水等)、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1.4工作原则(1)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2)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3)结合实际,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重大事件

23、,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要结合实际情况,果断处置,正确应对,力争妥善解决。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县教育局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县教育局成立县教育系统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教育局局长担任,第一副总指挥由县教育局分管人事的局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教育局其他班子成员担任,组员由各成员股室(站)股室(站)长和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校长组成。应急处置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内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教育局和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2.2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及主要职责指挥部办

24、公室由人事股和局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人事股股长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社会安全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指挥部;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学校处理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学校落实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督促各根据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2.3现场处置组现场处置组由人事股、基教股、教师工作股、安保股、监察室人员组成。组长由基教股股长担任担任。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指挥学校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敦促或开展调查工作等事项;报送相关信息,请求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

25、事项;督查事发地学校和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2.4职责区分2.4.1根据应急管理要求,县教育局及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均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1.4. 2根据综治工作属地管理原则,事件发生后,县教育局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实施应急处置。3 .预防和预*机制3.1. 预防预警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应急预警信息系统。1 .1.1信息报送原则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社会安全事件后在第一时间内向县教育局、县公安报告,不得延报、漏报、瞒报和谎报。3 .1.2信息报送机制(1)紧急电话报告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有条件的,使用保密电话或加密

26、传真)各指挥部总指挥长、第一副总指挥,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学校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尽快通知相关行动小组赶赴事发现场开展处置行动。(2)紧急文件报送形式执行电话报告后,接报单位、接报人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指挥部总指挥长、第一副总指挥,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3.2. 1.3信息报告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发生社会安全类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教育局和当地公安报告。县教育局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县公安和县政府。(2)进程报告:1级和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

27、情况报告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向市教育局报告。H1级和1V级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育局。(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县教育局处置工作组。3.3. 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各股室(站)和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的信息。4 .社会安全类事件的应急处置4.1. 社会安全类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原则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从教育系统比较敏感的实际出发,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

28、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4.1.1 特别重大事件(1级):人员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特别重大治安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况需要作为1级对待的事件。4.1.2 重大事件(级):人员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针对师

29、生的各类重大治安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况需要作为级对待的事件。4.1.3 较大事件(1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热点问题,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视情况需要作为H1级对待的事件。4.1.4 1.4一般事件(1V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突发事件己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1

30、V级对待的事件。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4.2. 应急响应4.2.1一般事件(1V级)的处置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校保卫处人员和相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4.

31、2.2较大事件(11m)的处置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1V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工作处置小组报告,学校应急工作处置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县教育局。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校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聚众闹事人员及时了解事实,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人员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对危害学校师生的治安事件,要报请公安机关立案调查。4.2.3重大事件

32、(级)的处置若事件己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1V、1n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县教育局人应及时深入事发学校,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严格控制和监视。各校启动本校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领导要深入细致地对聚众闹事人员进行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外教或留学生的事件,立即对外教和留学生采取保护措施。4.2.4特别重大事件(1级)的处置(1)若事件已超出事发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1V-11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

33、校应立即向县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师生受伤。(2)一旦聚众闹事人员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公安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聚众人员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各校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辅导员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3)如公安采取了坚决制止措施,学

34、校要积极配合,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聚众闹事人员离开现场,保证师生安全。如学校必须做出处理学生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师生,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4)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4.3应急保障4.3.1预案保障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4.3.2技术保障加强维护学校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加强校园报警点、警务室的建设,不断完善人防、物

35、防和技防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4.3.3物质保障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必需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4.4善后与恢复各学校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社会安全类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4.4.1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

36、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4.4.2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在当地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协调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4.4.3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

37、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民办教师的待遇、教师绩效考核、教师晋级竞聘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4.4.4事件结束后,各单位要总结教训、加强管理、整改隐患、巩固稳定局面,防止相关事件反弹。学校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县教育局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起草总结分析报告,经指挥部审定后报县委、县政府。南县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

38、为有效预防全县教育系统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南县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1.3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加强对校车的长效管理,抓紧对学校周边交通标识标牌及路面语言的设立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严查无牌无证水陆交通工具运载学生的违法行为,同时注重实效地对师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

39、,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2)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县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县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及时做出反应,及时上报信息,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2.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县教育局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县教育局成立县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教育局局长担任,第一副总指挥由县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教育局县教育局其他班子成员担任,组员由各成员股室(站)负责人和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校长组成。指挥

40、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县教育系统交通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联络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涉校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对策和方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2.2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工作小组职责指挥部内设办公室、救援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事故调查组等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责。办公室: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并负责向县政府、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报事故情况。救援行动组

41、:及时引导学生、教职工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现场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联系医疗机构,协同医疗人员参与抢救、运送伤员。疏散引导组:负责联络公安、交通部门,在紧急情况下,协助做好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安全防护组:清点、看护疏散物资;清点、登记、保管涉险人员物品。事故调查组:配合公安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作出调查结论,并根据实际情况,协调保险等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监察部门督促检查相关部门的工作,严肃查处渎职、失职行为。2.3 职责区分2.3.1根据应急管理要求,县教育局和县直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均应制定相应的

42、应急预案。2.3.2根据综治工作属地管理原则,事故发生后,县教育局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实施应急救援。3.预防和预*机制3.1预防预警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3.1.1.信息报送原则(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报告,不得延报。各学校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县教育局,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3)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学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后,在向教育局报告的同时,应向当地公安等部门报告。3.1.2信息报送机制(1)

43、紧急电话报告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有条件的,使用保密电话或加密传真)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第一副总指挥,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学校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尽快通知相关行动小组赶赴事发现场开展救援行动。(2)紧急文件报送执行电话报告后,接报单位、接报人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长、第一副总指挥长,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3. 1.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3)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教育局已采取的措施;(4

4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3.2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4.应急处置4. 1应急响应4. 1.1学校的应急反应(1)学校(幼儿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县教育局报告;(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3)学校有关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5. 1.2县教育局的应急反应县教育局

45、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接到学校报告后,应立即赶赴学校了解情况并组织实施应急措施:协助学校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对学校必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协助和帮助学校解决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按照交通事故的性质、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指导学校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要求,向县政府、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及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协助做好家长思想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情绪,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等;协助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根据事件的性质对学校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6. 2应急保障7. 2.1信息保障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

46、机制,及时做好四级预警系统的资料采集和输机工作。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4.2.2培训演练保障县教育局和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和快速反应能力。4.2.3其他保障涉及到医疗、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等方面的保障,请示当地政府协调各有关部门支持。4.3应急救援4. 3.1应急救援工作按益教通200857号学校及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执行。南县教育系统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保障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类课程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及时预

47、防和有效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本预案以教育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依据,从保障广大考生利益,维护考试公平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学校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程度,保障社会安定与稳定。1.3适用范围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特指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以及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课程考试中,在命题组织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泄密的事件。主要包括以下两类:国家级各类考试和省市县级各类考试。其中国家级考试包括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研究生考试、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省市县级考试包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院校职业能力考试、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调考、期末考试等。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县教育局成立县教育系统考试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教育局局长担任,第一副总指挥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其他局班子成员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有关股室(站)负责人和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长组成。2.2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国家、省级统一考试和市、县统一考试命题、保密等工作中的突发公共事件;确认或协助确认事件等级;启动相应预案,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考试安全突发事件情况,落实上级部门决策与部署;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