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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子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奖励学院在教学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潜心研究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优秀主讲教师、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奖励第二条优秀主讲教师与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评选范围(一)学院优秀主讲教师评选范围为承担学院学生公共通识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与专业选修课等教学任务的教师。优秀主讲教师要求教师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讲师)。(二)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评选范围是学院各级从事教学管理的个人,要求在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能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各项教学管理规章
2、制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在工作领域内得到各方面的好评。第三条优秀主讲教师与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奖励办法(一)优秀主讲教师。优秀主讲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名额一般为全校专任教师总数的5%,由学院授予“优秀主讲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yc(二)优秀管理工作者。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名额一般为5名,由学院授予“优秀教学管理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第四条优秀主讲教师与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评选条件、评选方法与步骤详见XX女子学院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办法与XX女子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评选办法。第三章优秀课程奖励第五条优秀
3、课程评选的指导思想通过优秀课程的评选与建设,充分发挥优秀课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其它课程建设,促进课程总体水平的提高,同时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第六条优秀课程建设与奖励(一)学院授予“优秀课程”荣誉称号并挂牌。校级优秀课程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名额一般为10门,学院每门给予IOOOO元奖励经费。(二)学院从“校级优秀课程”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各类课程的评选。第七条优秀课程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及办法详见XX女子学院优秀课程评选办法。第四章优秀教学成果奖励第八条为了做好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及省级、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
4、例和XX省有关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特设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第九条凡学院从事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所取得的教学成果均属评审范围。其中在教育部、XX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立项并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予以重点考虑;在教学一线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特别是长期从事公共通识课、基础课教学的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优先考虑。第十条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程序和评审办法详见XX女子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第十一条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从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选。第十二条奖励办法。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人员,学院将根据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学成
5、果奖励标准,按获奖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果又获得了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其奖金只补发差额部分。第十三条获奖成果记入主要完成人的业绩档案。凡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获奖资格。第五章优秀教学管理单位、优秀教研室奖励第十四条为进一步实施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教研室在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中的作用,学院决定设立优秀教学管理单位、优秀教研室奖励。第十五条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学院对各系(部、中心)的教学管理工作每学年度进行一次评估,设综合奖与单项奖,综合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分别为20000元、IOOOo元、5000元。设教学文件管理、
6、教学运行管理、教研教改管理、教学质量监控、教学管理创新5个单项奖,每个单项奖奖励3000元。第十六条优秀教研室。学院教研室工作评估每年度进行一次,每年评出优秀教研室6-8个,并分别给予1000元奖励。第十七条优秀教学单位、优秀教研室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及办法详见XX女子学院优秀教学单位评选办法、XX女子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办法。第六章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实验(实训)教师奖励第十八条实践教学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面向社会需求,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教学环节。为了切实增强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提高学院实践教学的水平,学院决定设立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实验(实训)教师奖励。第十九条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实验(训)教师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实验(训)教师各评选一名。每人奖励IoOO元。评审办法详见XX女子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实验(实训)教师评选管理办法。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