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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子学院系(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实施办法系(部)是学院人才培养的实施主体,其教学工作的质量直接决定着学院人才培养的质量。为充分发挥系(部)在教学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完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学院办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估原则,促进各系(部)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强化质量意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规范教学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二、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系(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和系(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2、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评估处。三、评估指标依据XX女子学院系(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修订)(见附件)进行考核。四、考核原则1 .评建结合原则。通过评估,促进各系(部)进一步改善教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各系(部)须依照本实施办法,对本单位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诊断,并坚持整改建设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的原则。2 .整体综合原则。通过评估,对系(部)的教学工作作出整体和综合性的评价或判断。各系(部)须从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与课程建设、质量管理、学生建设与学生指导、教学质量等方面全面梳理教学工作情况,形成自
3、评报告。3 .测评规范原则。通过评估,实现考核工作的规范化、运行程序的有序化和测评方法的科学化。学院将严格对照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执行“系(部)自评”、“专家评审”、“学院审议”程序,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等方法测评,确保评估结果公平公正。五、评估程序此项评估每两学年进行一次,评估时间为当年7-11月。主要步骤如下:1 .系(部)自评:系(部)在自评自建的基础上完成自评报告、特色项目报告的撰写与相关支撑材料的整理,并按时上交至教学质量评估处。2 .专家评审:学院组织专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访谈等进行综合评价,初步确定评估结果。3 .学院审议:学院召开相关会议对系(部)评估初步结果进行
4、审核评议,确定最终评估结果。4 .公示通报:将最终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学院发文通报评估结果。5 .系(部)整改:各系(部)根据专家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并于评估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学院提交整改报告。六、奖惩措施1 .对于评估结果排名前四名的系(部),学院予以通报表彰,分别给予适当奖励。2 .对于在专业与课程建设、质量管理、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教学档案建设等方面工作较为突出且提交了相应特色报告的系(部),学院视具体情况评出若干单项奖,分别给予适当奖励。3 .对于连续两次排名均为最后一名的系(部),学院将取消该部门及负责人当年度参与教学系统评优评先的资格,并启动问责机制。七、附则1 .本办法由教学质量评估处负责解释。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原办法自动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