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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粮食作物相关保险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自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来,篆角乡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宣传培训,2022年上级下发篆角乡粮食作物政策性农业保险计划2500亩,其中水稻500亩,玉米2000亩。接到计划后,乡政府根据各村实际情况下达了收缴任务,截至目前,全乡仅有布标村委会完成水稻、玉米工作任务,红岩村委会完成玉米工作任务,其他村委会均未完成相关保险的收缴。一、存在问题虽然相关农业保险政策,特别是农业保险条例已对农业保险的实施做了规范,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走样的情况,问题主要如下:(一)条款设定环节。存在保障水平偏低、对小农户利益考虑不足等问题,保险保障水平偏低。现行实施方案规定,农险
2、保障金额水稻600元/亩、玉米油菜500元/亩。帮助农民恢复生产的能力较弱,缺乏吸引力。(二)承保管理环节。存在农民参保意愿低、保费收取难等问题。一是农民参保意愿低。农业保险政策的知晓率较低,绝大部分的农户表示不愿意参加或参不参加无所谓。农民参保意愿低是制约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因素,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农民对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得到的实惠少。二是保险标的数据采集不准确。在调研中,保险公司表明,基于技术落后和管理不到位等方面的原因,很难准确核实保险标的数量和明确保险标的。三是保险费率没有区分,影响投保积极性。目前保险公司实行的是统一费率,没有进行风险区划和费率分区,经常受灾的田,农民愿意投保,而旱涝
3、保收的田,农民投保意愿低。四是保费收取难,基于农户居住分散、参保意愿低、在外打工农民多和农忙等原因,采取一家一户征收保费的方式,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导致征收成本高、保费收取难。(S)查勘定损环节。存在查勘定损程序不规范和农险公司技术落后等问题。水稻、玉米险方面,查勘定损随意性较大,甚至出现目测农作物所受病虫害和天灾影响的情况,这制约着农业保险的发展。(四)政策宣传不到位,农民投保积极性不高。目前,各村在人力、物力和责任心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不能及时将宣传工作深入到户,将政策解析到位,这就造成政策推行了多年,大多数农民仍然不甚了解,认为这是一项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在推销,而根本不知晓这是国家给
4、予了补贴的一项惠民政策,农民要么不知道投保,要么不愿意投保,连很多种植和养殖大户都因为不了解政策而没有参保。二、对策及建议农业保险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如何完善农业保险制度,规范发展农业保险,是当前推动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建议整合政府和保险公司的宣传力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农险意义、各类农险的保费收取标准、查勘定损规范、理赔标准、理赔流程和监督电话做成宣传页发放到每个投保户手中,培育农民的保险意识和监督责任。继续推进农险业务信息透明化、公开化,整合农险信息到云南省“互联网+监督”平台。(二)鼓励农业保险公司提高运营管理水平。一是加快农业保
5、险标准化建设。梳理适合省情的行业标准,整合行业力量,在管理流程、业务操作方法、理赔服务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二是实行风险区划和费率分区。科学合理的差异化费率可以有效防止风险不同质而导致的逆向选择,提高农民的积极性。保险公司要联合政府部门,根据各地气候、地形、农作物、损失记录等把所辖全部耕地划分为若干同类风险区,每个风险区实行不同的保险费率。三是鼓励农业保险公司加快新技术的应用。新技术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为农业保险灾害预测预报、作物面积估测和受灾评价、定点查勘、损失程度鉴定和作物产量估计等提供量化数据。要鼓励保险公司加快GPS、无人机查勘、卫星遥感等新技术的引入,扩展IT技术在承保、理赔、财务核算
6、等环节的管理与应用。政府可以适当对新技术运用和数据库的建立给予补贴。四是发挥协保员的作用。通过完善管理、培训和工资待遇等制度,切实发挥协保员在数据整理、查勘理赔、政策宣传方面的作用。(S)研究建立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的农险模式。建议在云南省施行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模式。强制保险方面,对关系国计民生、对农民收入影响较大的农作物以及对于频繁发生、损失严重的自然灾害,如干旱、洪水等,采用强制保险的模式。对于强制保险需要农民自缴保费部分,可采取与其他支农政策配合的方式,如在粮食直补中扣除保费;或者将农业保险和其他救灾政策、优惠金融政策捆绑在一起,不买农作物强制保险就不能获得其他优惠政策。自愿
7、保险方面,省州县级财政对自愿险予以适度奖补,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贴。建议率先推广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农产品收人保险等险种,不断满足农户日益增长的需求。(四)健全农业保险配套政策。一是以农业保险条例为基础,加快地方性的农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制定。二是政策的制定考虑广大小户的利益,特别是尽快粮食险投保范围及散户。三是建立农业保险信用体系,一经发现骗保等违规行为,列入保险黑名单,若干年内不能投保。四是稳步提高农险的风险保障水平,适应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和风险增大的基本趋势,尽快达到“保生产成本”的程度。五是建立农业保险信息数据库。保险公司和相关政府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农业保险数据库的建设。(五)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一是建立由保监、财政、纪委、审计等部门组成的农业保险监督联合机制,对保费补贴资金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定期开征专项督查,严查各农业保险机构不按业务程序和标准及各项要求进行操作的违规行为。二是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鉴定认定体系。建立由气象、农业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库,就灾害查勘、理赔、定损等建立第三方鉴定认定体系,改变“农业保险由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农民无条件接受”的局面。三是各农险公司要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内审机制,切实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稽核审计,自觉抵制和杜绝各类违法违规和不诚信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