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1206278 上传时间:2022-07-29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6.6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尊重学生个性、特长发展需要,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学院为在籍学生提供转专业学习的途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XX女子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为学院在籍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第二章转专业条件第三条转专业学生应经本人申请,转出系(部)审核同意、转入系(部)考核同意,学院审批。原则上一年级平级转,二年级降级转。第四条为保证正常教学管理秩序,学院根据现有的教学资源和教学条件对转专业人数进行适当控制。各年级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数量上限累计计算为该专业招生

2、人数的10%15%(具体比例由学院根据系(部)师资和教学条件等情况确定),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初审工作由学生所在系(部)负责。第五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提出转专业的申请:(一)学生在学习期间对某一学科方面有特长,且在拟转入专业或专业大类的学科领域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I)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奖(省级一、二、三等奖,国家级优秀奖及以上)。(2)在省级及以上正式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专业论文(需提供期刊原件,不含会议论文)。(3)以成果第一完成人身份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作品(或全国性、国际作品展中展览作品)。(4)在相关专业领域自主创业、成立技术公司

3、,并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学生已修课程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50%且没有不及格的科目者;(三)有下列特殊情况,经学院批准,可以转专业:(1)因身体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等身体健康特殊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在上级和学院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者。(2)学生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或退役后复学,因特殊原因或学院已无学生原所学专业或无原录取专业者。(四)学院或所在系(部)根据需要调整专业时,学生也可提出转专业要求。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一)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二)从外校转入学院的学生;(三

4、)专科升入本科的学生;(四)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的学生;(五)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或其他情况转入下一年级的学生;(六)已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七)有违规违纪记录未解除的学生;(A)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专业不能与其它普通专业互转,文、理科专业原则上不得互转(文理兼招专业除外);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或属于提前批招生专业(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下同)的学生。(九)无正当理由的学生;(十)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学生。第三章转专业程序第七条学生转专业工作每学期组织一次,应遵守以下基本程序:(一)各系(部)根据各专业学生人数、教学资源和教学条件,按本办法第四、五条向教务处报送各年级各

5、专业转入人数(见附表1)、转专业工作方案(含对转入学生的考核要求与考核方式等)。教务处进行审核并公布。(二)需转专业的学生向本系(部)提出转专业申请,填报XX女子学院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见附表2)。转出系(部)对申请转出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进行初审,并将拟同意转出学生的转专业材料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达转入系(部)。(三)拟转入系(部)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批。具体规定如下:(1)根据申请转入该专业的学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的转入控制数及转出系(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出具的专业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优先顺序,再根据系(部)考核方案进行考核,由拟转入系(部)组织测试并综合评定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签署审核

6、意见。(2)各系(部)对审核申请转入的合格学生进行汇总,经系(部)联系会议通过、公示后,填报XX女子学院专业调整学生名单(附表3),并提供书面总结说明材料交教务处。(四)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集中审议转专业学生材料,形成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总名单,并报院办公会议通过,在校园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教务处负责将同意转专业学生的学籍信息异动情况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备案发布,供学生查询。(五)系(部)根据学院文件通知学生办理到转入系(部)报到、调整宿舍等相关手续,并报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和财务处备案。(六)转专业流程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第四章转专业学生的管理第八条

7、在学院批准转入新专业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其一切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第九条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在按新专业的有关要求办理手续、缴纳学费后,方能注册进入新专业学习。第十条经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的学籍变动及电子注册上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完成,各系(部)协助。第十一条学生转专业后的管理:(一)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进校时编制的学号保持不变,学生证等证件应作相应变更。(二)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转入专业调整宿舍。(三)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其档案与组织关系在办理完学籍异动手续后一个月内以转出系(部)为单位与转

8、入系(部)办理交接手续。(四)学生转专业后,严格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审核毕业资格。转入新专业后,课程学分按如下规定认定:(1)在原专业已修读,并列入新专业培养方案的同名同学时同学分的课程可免修,按新专业该课程的学分和原考核成绩记入成绩档案;(2)在原专业已修读,但新专业不开设的课程,符合新专业培养方案关于选修课的规定的,学生可申请作为选修课成绩记入其成绩档案。(3)在原专业未修读,但新专业已开设的必修课,学生需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修读。(五)专业学费按学生所在专业分段收取,转专业前按原专业标准收取,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修读课程学分收取。(六)各接收系(部)应及时做好所有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接收、建档和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转专业是一项严肃的学籍管理工作,各部门应该严格按本文件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本办法至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