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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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子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为了奖励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全校教职员工积极投身教育教学的研究和改革,不断提高学院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一、成果定义本办法所称的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1、在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2、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制度的改革与建设,提高教学管理效率及服务水平,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3、在加强对学生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凸显女校教育教学特色,推动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改革与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得以推广和应用的成果。二、成果的主要形式参加评选的教学成果,包括:1、公开出版和发表的各种专著、教材、教育调查、实验报告、教育经验总结、研究论文、开发性研究成果以及各种咨询报告等。2、已立项的校级、省级、国家级课程建设(精品课程、重点课程)项目、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实训室建设项

3、目、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在实践过程中得以推广和应用,并取得显著效果的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自编讲义和课件等。3、尚未公开发表出版但被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采纳,对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教育实践,影响管理决策起到重要咨询作用和产生实际效果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和其他研究成果(其中开发性研究成果应附有理论依据和实际应用效果的说明,咨询报告应附有接受咨询部门的评价)。三、申报条件1、参加评选的成果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成果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实践性和先进性。理论研究应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开发性研究成果应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和社会效益,能对学院当前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起到指导和借鉴作用。(2

4、)成果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明显的,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3)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但不少于3人。2、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为人师表,教学认真,有连续三年的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经历。(2)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的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四、申报程序1、教学成果奖的评选采用自由申报、两级评审的办法。凡符合规定的教学成果,由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系、部进行审查后,择优向学院推荐。2、申报评奖的教学成果,应提交下列材料:

5、(1)XX女子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2)反映教学成果的科学总结及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若成果为专著与教材的,还须提交样书。(3)教学成果取得实践效果的由所在部门出示证明,或者其它权威专家、部门提供的评价、评估材料。3、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评审工作,核查推荐成果的相关材料。4、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审定获奖名单,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五、评审组织1、学院成立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评奖工作,最终审定获奖成果。下设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评奖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奖励办设在教务处。2、教学成果奖实行争议期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可以在成果公布之后的半个月之内提出异议。对成果的

6、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部门的异议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并有本人的签名,否则不予受理。3、教学成果奖的结果由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参加投票人数须超过评委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为有效,赞成票超过参加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的成果方可列入授奖成果的建议名单。4、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批准获奖成果及等级。六、奖励办法1、校级教学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特别突出的,推荐申报XX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2、对获奖成果,授予主要完成人荣誉证书和奖金。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8000元、5000元、3000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学院按1:1给予配套奖励。3、教学成果奖金,归项目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获奖材料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重要依据。七、附则1、XX女子学院教学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已经获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同一主要完成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成果。2、凡发现获奖成果有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将撤消奖励,收回证书和奖金,并连续5年取消当事人申报资格。3、本实施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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