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低碳生态农场创建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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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XX年低碳生态农场创建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推进生态农场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低碳生态农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低碳生态农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部署,深入实施农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切实做好我区低碳生态农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创建目的。低碳生态农场是农业绿色发展、污染防治、减排固碳的基本单元。开展低碳生态农场建设和农业碳排放核算试点,推广生态高效技术模式,完善绿色发展制度机制,实现投入减量化、生产标准化、产品优质化、产地生态化,助力农业绿色转型、乡村生态振兴。(二)目标任务。以“肥药两制”改革为引领,打造环境友好、资源高效、产

2、品优质、具有邺州辨识度的低碳生态农场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低碳生态循环模式。到2025年,建成省级低碳生态农场15个,并从中择优申报国家级生态农场。(三)改革融合。以数字化改革为手段,核心业务流、执行流要在“浙农优品”“浙农牧”“浙农渔”等应用上形成数据流、决策流,通过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技术融合,实现低碳生态农场创建工作高效化、业务监管精准化、评价认定科学化。二、重点任务(一)实施主体创建“一场一策:根据信息采集和现场调研情况,基于主体自身优势科学合理搭建生产模型,结合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重点从绿色技术、生态模式、设施装备等方面改进优化。安排专人联系创建农场,为“一场一策”落地提

3、供服务和指导。(二)构建循环联动空间布局。充分考虑区内主导产业结构组成和总体规划,通过新建培育、改造提升等方式,在重点区域布局一批能消纳沼液、能处理粪便、能利用秸秆等具有纽带连接作用的低碳生态农场,着力打通“区内大循环、园区中循环、主体小循环”,提升循环联动能力。(三)落实两制”改革重点行动。围绕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在创建主体中全面落实肥药实名购买和定额施用制度,在种植业开展配方肥替代平衡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治替代化学防治等行动,扩大统防统治应用覆盖面。在养殖业推行兽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四)推广低碳生态技术模式。推广应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健康土壤培育、障碍土壤生态修复等产地保育技术

4、,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制作肥料、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等生态循环技术,生态沟渠、生态廊道等田园生态系统建设技术,农产品清洁加工、节能贮存、低碳运输等绿色收储运技术。(五)加快农机装备更新换代。依托农机报废和购置补贴政策,引导创建主体报废能耗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农机,重点清退燃煤热风炉等机具,推广以生物质颗粒为热源的粮食烘干设备,大力发展植保无人机等高效作业农机装备。支持有意愿、具备条件的设施农业基地、规模养殖场参与光伏农业建设。(六)推动“浙农优品”深度应用。指导低碳生态农场依托“浙农优品”等数字化应用开展农资购销和施肥用药台账记录,率先实现“浙农码”(产品码)开具与产品抽检刚性关联。推行

5、农业主体绿色发展评价,评价结果通过“浙农码”(主体码)三色呈现。组织有条件的主体开展农业碳量核算,核算结果纳入“浙农优品”“双碳账户”子场景。三、申请条件(一)主体基本条件。申请主体须为从事种植、畜牧或水产养殖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存续3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生产经营边界清晰,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证明文件齐全,已在“浙农优品”“浙农渔”等数字化应用中开展生产记录。(二)生态基础良好。申请主体农产品质量达到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近3年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或生态环境破坏事件。产业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清晰,循环链条顺畅。主体基础设施和技术工艺指标满足生态农场评价技术规范(NY/T3667-

6、2020)的评价要求。(三)产业初具规模。申请主体土地集中连片,种植业、渔业面积不小于100亩(食用菌袋栽不小于50万棒,床栽不小于1万而),养殖业年出栏量不小于2000头生猪、500头羊,其余畜禽按猪当量换算。积极采用一项以上低碳技术,以农产品生产为主,即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收入有一定占比,农产品经认证和追溯系统初步建立。四、创建程序(一)组织申报。按照“申报一批、创建一批”的工作思路,分年度集中组织开展创建申报。镇(街道)对照低碳生态农场创建要求,广泛宣传动员。主体提出创建申请(附件2),所在地镇(街道)审核,按照年度创建计划确定创建对象,于每年6月底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局。(二)开展创建。

7、组织主体对照低碳生态农场创建有关要求开展创建,所在地镇(街道)、局属相关科站加强对创建主体指导,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主体完成创建后,于每年9月上旬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认定申请。(三)评估认定。按照“成熟一批、认定一批”的工作思路,开展低碳生态农场评估认定。10月上旬,区农业农村局对镇(街道)审核上报的主体组织复审,于每年10月中旬前将年度创建进展情况报送市局。(四)动态管理。低碳生态农场有效期为3年,自认定通过之日起计算,实行动态监管,如发生产品质量安全和诚信等问题,将予以摘牌。有效期满前3个月创建主体提出复评,复评不合格或未提出复评将取消低碳生态农场称号,撤回已授称号。五、保障措施(一)强化

8、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把低碳生态农场创建作为农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的有效抓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协作配合,科教条线发挥好牵头作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技推广等条线提供业务指导,镇(街道)加强对创建主体管理,细化工作举措、狠抓时间进度,推动创建实施方案落地落实。(二)落实政策扶持。加大对低碳生态农场创建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肥药两制”改革的导向性、支撑性作用,制定出台低碳生态农场创建“以奖代补”激励政策,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对列入创建计划、通过验收认定的低碳生态农场给予相应补助。(三)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工作指导、业务开展和日常监管,加强对低碳生态农场的建设和管理。推动低碳生态农场创建工

9、作纳入全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农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压实各地创建任务和工作责任。联系人及电话:*。附件:1.低碳生态农场创建目标任务2 .低碳生态农场创建申请表3 .低碳生态农场创建评价表低碳生态农场创建目标任务20XX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合计(家)335415-6-低碳生态农场创建申请表申请主体基本信息主体名称通讯地址省市区镇(街道)村(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受教育程度口初中及以下口高中口大专本科研究生及以上注册登记/开始时间年月日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主体类型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口中小企业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类型(请注明)。生产类型种植型畜禽养殖

10、型水产养殖型种养结合型口其他类型(请注明).主导农产品粮食口蔬菜口水果口茶叶口肉类口水产口其他(请注明)O创建主要内容与措施:创建进度安排(明确创建时间、阶段目标等):镇(街道)意见盖章年月日区农业农村局意见盖章年月日备注:低碳生态农场创建评价表类型编号评价指标指标要求是/否达标否决性要求1核心业务数字化低碳生态农场创建评价核心指标可通过“浙农优品”“浙农牧”“浙农渔”等数字化应用实现自动抓取2产地环境近3年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或生态环境破坏事件通用要求3低碳生态农场面积种植、渔业主体不小于100亩,养殖场主体规模不小于年出栏量2000头生猪、500头羊(其余畜禽按猪当量换算);农场生态用地面积占

11、比不低于农场面积的5%4开展农业碳账户核算已有碳核算标准的,需要依据国家、地方标准开展碳账户碳排放核算评价5农场与周边污染源距离不小于2km6生产记录通过“浙农优品”“浙农牧”“浙农渔”等数字化应用开展电子台账记录7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品抽检合格,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8农产品质量追溯农产品上市前开具合格证(检疫证)9产品认证有一项以上的认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生态原产地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农产品碳足迹认证/碳中和认证)10低碳生态技术已应用一项以上技术:稻田甲烷减排技术/农田氧化亚氮减排技术/保护性耕作固碳技术/秸秆还田固碳技术/反刍动物肠道甲烷减排技术/畜禽粪便管理温室气体

12、减排技术/牧草生产固碳技术/渔业综合养殖碳汇技术/“跑道”养殖技术/深水网箱围栏养殖技术/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多营养层级养殖技术/大水面生态渔业技术/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技术/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养殖技术/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农村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含养殖场沼气综合利用技术)/生物炭制备与炭基肥施用技术/农光互补、风电、空气能、地热能等技术种植型要1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涉及受污染耕地的,需按要求开展安全利用,应用一项以上安全利用技术类型编号评价指标指标要求是/否达标求12土壤有机质检测结果不低于前三年平均值13灌溉水水质符合GB5084的要求14灌溉用水量比常规灌溉方式的推荐定额用量降低10%以上

13、15土爆健康遏制耕地酸化进程,土壤PH值不低于5.5或比上一年提高0.116化肥减量按照化肥定额标准施用,有机肥施用不低于农田投入有机肥的最低用量标准17化学农药减量按照化学农药定额标准施用,使用生物农药、矿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应用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技术模式18废弃物回收利用桔秆利用率95%以上,废弃农膜、农药包装、肥料包装回收率均达到100%19“浙农码”(产品码)应用实现“浙农码”(产品码)开具与产品抽检、生产记录刚性关联20绿色收储运农产品清洁加工、节能贮存、低碳运输等环节应用一项以上绿色技术畜禽养殖型要求21养殖区与人居敏感区保持安全距离专家论证22畜禽养殖密度符合生态农场评价技术规

14、范(NY/T3667)的要求23饲料原料符合GB13078的要求24饲料添加剂未使用任何药物饲料添加剂,并符合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规定25疫病防控以畜禽疾病治疗为目的的抗生素或化学合成兽药使用符合规定26畜禽停药期接受兽药治疗的动物要销售时,达到所用药物规定的停药期2倍时间27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28畜禽场污染物的排放符合DB33/593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9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建成为省级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达标养殖场30饲料环保化育肥猪饲料中粗蛋白、铜锌符合省团体标准水产养殖31水产养殖水质符合GB1.1.607的规定类型编号评价指标指标要求是/否达标型要求32排放水

15、体质量非开放性养殖水域的排水符合SC/T9101或SC/T9103的规定33水产养殖卫生不使用未经处理的动物粪便,病死动物尸体需经无害化处理34饲料原料符合GB13078的要求35饲料添加剂未使用任何药物饲料添加剂,并符合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规定36疾病预防药物使用按照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的规定执行37其他投入品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38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开展水产健康养殖技术示范39水产品质量安全近三年抽检合格率达100%40应用养殖用药减量技术创建后抗生素类药物使用量同比降低10%种养结合型要求41种养结合型(种植+畜禽养殖)要求种植型要求(11-20项)中的4项、畜禽养殖型要求(2

16、1-30项)中的5项,畜禽养殖数量与种植土地配比需要符合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规定,共4+5+1=10项42种养结合型(种植+水产养殖)要求种植型要求(11-20项)中的4项、水产养殖型要求(31-40项)中的5项、稻渔综合种养需要符合SC/T1135.1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技术规范,共4+5+1=10项43种养结合型(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要求种植型要求(11-20项)中的4项、畜禽养殖型要求(21-30项)中的2项、水产养殖型要求(31-40项)中的2项,畜禽养殖数量与种植土地配比需要符合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规定,稻渔综合种养需要符合SC/T1135.1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技术规范,共4+2+2+2=10项备注:1.评价指标体系由否定指标+常规指标(通用指标+分类指标)组成。否定性指标必须达标;通用指标8项必选;四类分类指标根据主体类型选择。2.认定标准:主体18项常规指标中需有14项以上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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