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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问题发现处置机制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问题发现处置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建立问题及时发现有效解决闭环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问题发现处置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按照“两个根本”(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求,遵循“应入尽入、全面覆盖,及时流转、信息共享,分级分层、各自闭环,难解问题、按级上报”原则,紧盯问题发现处置这一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关键,坚持源头防控、整体智治、标本兼治,运用数字化、制度化手段显著提升安全生产问题发现能力,
2、全面构建问题发现处置全链条管理的工作体系,健全递进式责任监督机制。到2021年底,初步建立“发现及时、处置高效、预警精准、管控到位、解决彻底”的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化问题发现处置机制,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二、主要措施(一)建立全链条管理工作体系建立问题“发现归集、核实认定、入库上图、分类交办、整改处置、验收销号”工作流程和制度规范,形成全链条安全生产问题发现处置工作体系。1.发现归集。(1)运用智能技术发现问题。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危化品、消防、非煤矿山等重点单位智能测查,问题线索依法移送处置。利用物联感知技术,推进高危作业场所、商渔船防碰撞、“两客一危”运输、危化品管道、重大危险源、
3、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监测预警设施建设,智能感知和共享处置异常情况。利用视频监控技术,强化化工园区、非煤矿山、高危单位等重点区域实时监控,定期组织对工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无人机高精度航拍,智能识别发现风险隐患。利用数据建模技术,实施安全生产大数据分析研判,智能识别和实时获取异常问题信息。(2)动员社会力量发现问题。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严格落实举报保护措施,引导群众积极发现反映身边问题线索,举报违法行为。引导企业购买社会化安全服务,推广“责任保险+安全服务”新型安责险,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面共享服务机构发现的问题数据。推进安全生产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一
4、张网”,完善村(社)网格安全生产问题巡查管理制度。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基层一线发现问题。开展互联网站、两微一端、社区论坛等每日巡查,筛查发现相关问题。(3)强化检查督查发现问题。运用“互联网+执法”“信用+执法”等方式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切实提升问题检出率。制定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移送办法,推进部门监管信息共享、线索互通,进一步形成问题发现合力。各级安委会和专委会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巡查,重点督查发现属地、行业部门、企业在发现整改问题方面责任不落实的情况和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4)压实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普查,督促企业常态化开展、常普常新,全面落
5、实重大风险企业“晒日志”机制,实行企业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情况,按规定每季度报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 .核实认定。(1)核实线索。明确问题线索核实的基本要素和要求,智能化、中介服务等途径发现的问题线索,由监管责任单位核实;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由受理单位直接核实或移交、指定下级部门核实;村(社)网格巡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基层治理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核实确认。经核实确认的问题,由负责核实的单位补充完善问题的具体情况。经核实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依法依规移送相关部o问题线索的核实,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情况下应当立即予以核实确认。(2)判定性
6、质。对风险隐患类问题,由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健全完善行业(领域)判定标准,由相关监管责任单位或督查检查单位依据标准判定问题等级;对非法违法类问题,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判定问题严重程度;对工作管理类问题,由县安委会、专委会或上级行业监管部门负责判定问题具体情形,明确责任措施。3 .入库上图。(1)建立清单。在问题核实认定的基础上,补充完善问题的类别、任务、期限、相关单位等内容,根据问题类别贴标签,并自动生成编号建立问题清单。(2)分类入库。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问题入库标准,明确问题是否入库、入库类型以及入库规范程序等,按照企业主体、特殊人员、危险物品、设备设施、风险场所、高危作业
7、、管理风险七大要素分类实施,确保问题认定入库便捷、规范、有序。对符合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入库标准的,按要求提交纳入整体智治平台闭环督办。以下类型安全生产问题应纳入县级问题数据库:上级要求督办整改的问题;县领导批示要求整改的问题;“两代表、一委员”在视察调研、民主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县级以上媒体曝光的问题;重大网络舆情问题;社会反响强烈,关系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的普遍性问题;涉及区域性、行业性的高频发生问题;各地各部门久拖未决、进度滞后的问题;各镇乡(街道)推送的需要县级或县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跨系统的疑难问题;县级部门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安全生产领域的
8、其他重大问题。(3)上图展示。依托一体化数字智管平台,结合时空云地图,逐项定点标识电子地图,形成全县安全生产问题一张图,并上图展示问题区域、行业领域、类型、性质以及责任单位等情况。4 .分类交办。根据问题类型性质,实行分类分级交办制度,发出交办指令、下达处置任务。(1)直接承办。对非法违法、一般隐患类问题,原则上在问题清单分类入库后自动交办相关监管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对属于本地、本单位、本系统、本领域、本部门的问题要主动认领。(2)挂牌督办。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经认定属于重大隐患的,原则上由县级实行挂牌督办,并由挂牌督办单位出具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明确隐患情况、治理责
9、任单位、治理时限、被督办单位、验收程序及要求。(3)上级交办。县安委会组织对区域、行业安全生产督察巡查考核中发现的风险隐患、监督管理等各类问题,按照规定程序以督办单、交办单等形式正式交办。5 .督促整改。被交办单位根据交办指令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落实交办任务,督促企业落实问题整改。(1)监管服务助改。要帮扶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督促重大风险“一险一案”管控到位和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2)严格执法促改。对重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加大预防性执法
10、力度,健全行刑衔接机制,精准有效打击各类后果严重、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非法违法行为。(3)举一反三整改。对一般事故和未造成亡人的安全事故,严格落实“举一反三”制度;对影响严重的一般事故实施提级调查或挂牌督办;对影响严重的一般事故和较大及以上事故组织全面复盘,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对同类企业实施专项整治,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4)会商联动共改。对跨层级、跨区域、跨领域、跨系统问题,由牵头单位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研究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与配合单位共同推进问题解决,确保问题整改不落空。(5)治理整顿彻改。建立区域重大风险治理机制,由县安委会统筹、专委会督促,以县乡属地为主、相关部门配合、条块齐抓共管,治
11、理整顿区域性重大风险隐患问题,并把安全生产与“无废城市”建设、“低散乱”企业整治、国土空间调整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推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6 .验收销号。(1)明确标准。明确问题整改处置的验收标准,进一步规范验收、确认、销号工作流程,按照“全程盯”要求落实县级“30日”、市级“60日”闭环管理制度。(2)核实销号。对完成整改处置的问题,由被交办单位按照规定进行现场核实,经验收确已整改到位的,报经交办单位审核同意后销号闭环。(3)抽查复核。定期开展销号问题“回头看”,对已经完成整改销号的问题,要实行抽查复核,看问题有没有真正整改到位,看问题有没有反弹反复,看有没有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等。(4)重新
12、入库。对整改不到位、群众不满意或者问题反弹反复的,由抽查单位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牵头单位把问题重新入库、再次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二)搭建一体化数字智管平台按照省市县数字化改革总体要求,围绕问题发现处置工作全流程,搭建“1+2+4”(1即一体化协同应用,2即浙里办、浙政钉两个掌上端口,4即一库、一码、一键、一图四大核心功能)数字智管平台。1.建设一体化协同应用。按照“问题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管理流程化”的原则,全面应用市级统筹搭建安全生产问题发现处置1+N(县安委办+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协同应用,科学架构数据仓和模型库,实现市县乡三级纵向贯通、横向协同,同时做好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平台与
13、市级平台的有效衔接。7 .设立两个掌上端口。充分发挥“浙里办”面向群众、企业作用,推广应用问题线索快速上报的“掌上报”功能,方便企业实时报告问题、群众及时举报问题。利用“浙政钉”政务协同总平台,应用政府部门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掌上办”功能,实现检查实时录入、整改实时跟踪、预警实时接收。问题整改处置落实情况通过两个掌上端口动态反馈。8 .应用四大核心功能。(1)全量数据库。关联、归集、共享“运用智能技术、社会监督、企业自查和政府监管”等发现的问题线索和处置信息,建立统一的全量问题和处置信息数据库,支撑平台高效运行。依托卫星遥感、视频A1、物联网+等前端感知,应用异常问题“协议集”功能;推进基层治理
14、“四平台”“互联网+监管”等信息共享,开发共享数据接口;建立问题智能识别模型,围绕安全生产“人、机、料、法、环”五大要素,全面梳理7大类200余个风险点,比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开发应用问题“全要素”智能识别功能,实现问题线索数据快速、精准归集。(2)问题识别码。建立问题识别编码模型,根据问题属性统一生成编码,作为唯一识别代码自动匹配问题交办、整改、验收、销号流程。建立问题分类交办模型,依托公共数据平台的流程引擎、智能表单等公共组件,通过问题编码自动识别,将任务事项分别交由安委会、专委会或行业监管部门、属地政府分类分级处置。建立问题结果监测模型,对问题处置结果进行监测,实现证照、执法等数
15、据自动采集、智能提示功能,辅助验收环节工作。(3)智能警示键。建立智能监测警示模型,围绕问题发现处置工作全流程,实时监测分析,自动生成工作警示信息,对临期、逾期未按要求整改处置到位的问题分别亮黄灯、红灯示警。警示指令一键下达责任单位,提醒落实相关工作。(4)绩效展示图。建立问题发现归集绩效图,按照区域、行业(领域)、来源、类型等多个维度对问题线索发现归集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分析,绘制图表直观展示各地、各部门、各种途径、各类问题线索发现归集的工作绩效。建立问题整改解决绩效图,围绕问题核实认定、入库上图、分类交办、督促整改、验收销号等各环节,分类绘制各地各部门统计图、比率图、趋势分析图,实时动态展示各
16、环节工作落实绩效及趋势发展。建立综合评价绩效“四色图”,运用问题发现处置综合绩效评估模型,定期综合各方面工作数据实施量化评价,绘制各地各部门问题发现处置综合绩效“四色图”,科学指导落实分类管理。(三)健全递进式责任监督机制1.提醒监督。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将区域、行业问题发现处置情况纳入各镇乡安全生产风险指数评价,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警示制度,对有问题发现整改绩效排名连续靠后、重大问题整改处置不落实等情况的,由县安委会、专委会或行业监管部门向其发出警示。建立健全约谈制度,对存在行业性、区域性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处置,或被上级督查发现存在严重工作问题等情况的,由县安委会或安委办对
17、其进行约谈。建立常态化安全生产问题曝光机制,加大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力度。2 .评价监督。建立问题发现整改绩效与年度目标管理相挂钩的考核制度,对推进不力、绩效低下的单位加大扣分力度,对积极推进、绩效优良的单位予以适当加分。绩效计入考核情况动态调整、定期发布,形成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3 .问责监督。对因敷衍消极致使突出问题应发现未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突出问题未按规定上报入库的;入库问题未能完成整改任务、虚假整改销号的;因放任不管、监管不到位或缺乏长效机制致使己销号问题反弹,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不履行或不当履行职责等情形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三、实施步骤(一)工作准备阶段(9月)。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18、;各地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各项启动实施准备工作。(二)全面启动阶段(10月)。在市安委会统筹搭建一体化数字智管平台、完成相关功能开发的基础上,实现各地各相关部门数据信息纵向贯通、横向协同;健全问题发现处置流程管理,建立相关配套标准规范、制度机制,强化工作保障支撑;以八个“遏重大”领域为重点,组织发动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启动安全生产各类问题网上报告;全面强化法制宣教,营造浓厚工作氛围。()督查推动阶段(11月)。开展各行业领域监督检查;组织地区、行业领域抽查督查;开展挂牌督办、整顿治理;各级安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落实问题处置整改闭环。(四)提升固化阶段(12月)
19、。对前期工作总结评估,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不足,进行整改提升;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并持续运行安全生产问题发现处置机制。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统筹领导。安全生产问题发现处置机制建设由县安委会统筹负责,具体由县安委办组织实施。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明确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按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把问题发现处置机制建设作为打赢“遏重大”攻坚战、深化三年治理行动的措施,有机结合、一体推进,确保取得明显成效。要把机制建设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安和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的重要内容。(二)强化各方协同。各相关部门和行业领域要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的意识,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
20、工作格局。各级安委办和专业安委办要牵头抓总,加强组织部署、综合协调和督导指导。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工作机制建设,指导督促企业落实自查自纠责任,规范执法检查,加强联合执法,监督问题整改,确保闭环管控。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要按意见明确的职责,主动研究落实,为机制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三)强化工作支撑。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配足必要的专业人员,强化监督检查能力建设,确保安全生产监管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将监测监控建设、执法装备配备、网格员激励、有奖举报、社会化服务等发现能力建设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积极引入社会民间资金,切实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四)强化法制宣教。要广泛深入开展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相关条款、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普法宣贯,加强宣传教育,突出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发动广大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主动参与,为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问题发现处置机制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