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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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按照XX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会议部署要求,自即日起,在全镇集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屋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迅速对全镇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安全隐患快查快改、立查立改,违法违规行为即查即纠、严查严处,在百日之内取得明显成效,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排查整治重点百日行动要做到

2、对全镇经营性自建房全覆盖排查、全方位整治,突出以下重点:(一)重点区域: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景区、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二)重点场所:用于宾馆饭店、民宿、农家乐、教育培训、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交通场站、网吧、洗浴、文旅、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三)重点房屋:平房及二层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规改扩建的自建房。(四)重点问题:违规改

3、变使用功能、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等用于生产经营、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以及年久失修失管仍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二、推进措施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分步分类压茬推进。(一)精准排查,摸清整治底数。全镇要充分运用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成果,组织对全镇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确保不漏一村一户、一户一房,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底数台账,经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签字核实,做到一户一档。同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全方位排查,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初判,对初判存在隐患的,报请县级(部门)组织专业力量或委托第

4、三方机构进行复核评估,建立隐患房屋台账。(二)立查立改,分类消除隐患。全镇要建立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对初判和复核评估中发现存在擅自加层、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列为急需重点整治对象,立即采取停止营业、撤离人员、封闭处置等管控措施,责令限期鉴定并尽快整治。对复核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立即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鉴定,对拒不委托或15日内仍未委托鉴定的,责成停业;对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继续经营的,依法处置。鉴定为A、B级的经营性自建房,允许继续

5、使用;鉴定为C级的,要采取维修加固措施消除隐患,经技术服务机构复核鉴定合格后继续使用;鉴定为D级的,要采取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继续使用。(三)强化监管,严控增量风险。新建、改建、扩建自建房,必须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按规定完善手续;改变自建房使用功能用于生产经营的,必须经过相关部门严格审批;改造为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的,必须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对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不姑息”,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行刑衔接、依法严惩,形成刚性约束。要规范房屋鉴定机构及人员从业行为,实行评估、鉴

6、定报告终身负责制,对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追究责任。(四)完善机制,巩固行动成果。通过百日行动,对经营性自建房重大风险隐患全面彻底排查清楚,能够立即整改的,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涉及公共安全的,一律停用、封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依托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系统,建立全镇房屋安全管理台账,实时归集排查整治数据,形成与空间地理信息相对应的数据库,实现房屋安全监管智能化、信息化,提高监管效能。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网格化动态管理机制,逐级细化管理片区,保障每个片区有专人负责、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自建房安全问题。坚持群众立场,建立政府、村(居)、群众共商共治共管机

7、制,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和困难,合理解决群众诉求。总结提炼切实可行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整治模式。四、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形成政府抓总、行业部门协同、基层组织末端落实的齐抓共管局面。镇人民政府要明确责任人,组建工作专班,建立“镇政府主导、责任区主责、村居主办”的责任体系,坚持镇、责任区、村三级联动,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层层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亲自研究历史欠账和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二)广泛宣传引导。全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带动身边群众积极参与自建房排查整治。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房屋使用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的危害性、整治的必要性和违法违规行为后果的严重性,切实提高排查整治的主动性、自觉性。广泛发动群众进行举报,一经核实予以重奖。及时曝光典型事故案例,以案示警,让群众算清生命账、经济账、法律责任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百日行动的强大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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