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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任务目标建立“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格局,逐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一)2021年,城区打造生活垃圾分类试点X个,初步构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模式;30%以上镇办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X个试点分别是:XX医院、XX县人民医院、政务服务中心、XX县委党校、XX县第一实验学校、XX小区。XX街道、XX镇、XX镇、XX镇、XX镇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二)2022年,城区50%以上单位、居民小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已建成生活
2、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镇办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XX镇、XX街道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三)2024年,城区各单位、居民小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四)2025年底前,全县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科学管理、长效机制、习惯养成效果显现,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二、建设分类管理体系坚持统筹谋划、注重实效、稳步推进,尽快形成能力适应、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衔接顺畅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一)分类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专业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3、。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1.有害垃圾,是指氧化汞电池、荧光灯管、含汞温度计、药品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2,可回收物,是指纸类、塑料、金属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3.厨余垃圾,是指家庭厨余垃圾、餐饮餐厨垃圾等易腐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4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5.专业垃圾,是指家庭装修拆除的建筑物和装修物、无利用价值的破家具、园林绿化产生的枝叶等。(二)分类投放单位办公、医疗教育、生产经营等各类公共机构,应当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还应增加厨
4、余垃圾分类。居民小区应当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增加厨余垃圾分类。市政道路、园林景区、交通枢纽、文化体育、商业娱乐等各类公共场所,应当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农村村居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之外的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属于非生活垃圾,实行“预约上门清运服务”,由产生单位和个人,向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服务请求,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垃圾清运车辆收集、运输。严禁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农业农村局、
5、商务局、机关政务保障中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各项均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不再逐一列出)(三)分类收集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布局。按照便利、安全的原则,独立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和临时贮存场所。住宅小区、单位等应设置可回收物临时存放点,对不同种类可回收物进行收集。严格落实“不分类、不收运”原则,对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批评教育、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拒运和纳入公共信用信息记录等方式进行强制约束,逐步提高生活垃圾投放准确率。(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公安局、司法
6、局)(四)分类运输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转运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环保要求和技术规范,转运产生的渗滤液,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厨余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可采取预约收运、定期收运方式,由专门运输车辆进行清运。(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商务局)(五)分类处理1.其他垃圾,采取无害化焚烧处理。2 .有害垃圾,采取集中收集暂存方式统一处理。3 .餐厨废弃物和厨余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4 .可回收物和专业垃圾,通过规划建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实
7、现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点、转运站进行升级改造,合理设置标识统一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立垃圾分类基础台账和收运联单制度。1.住宅小区:按照便民原则,设置其他垃圾投放点,至少在1处投放点集中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收集设施,开展厨余垃圾分类的住宅小区,要增设厨余垃圾收集设施。(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5 .村居:合理设置其他垃圾投放点,至少设置1处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集中投放点
8、,灰渣土、旧砖碎瓦等惰性垃圾收集桶,按其他垃圾桶的配置比例适当配置。开展厨余垃圾分类的村居,由住户对其他垃圾、厨余垃圾进行日常分类。(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6 .公共场所:市政道路、园林景区、交通枢纽、文化、体育、商业等公共场所,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收集设施。(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商务局、教育和体育局)7 .机关事业单位:指导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设施,集中设置1处有害垃圾收集设施,集中供餐的单位增设厨余垃圾收集设施。(责任单位:机关政务保障中心)8 .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
9、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设施。(责任单位: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9 .餐饮服务场所: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设施。(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二)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机制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做到专车专用,杜绝“先分后混”,运输车辆链接到当地数字监管平台进行实时监控。1 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收运2 配备专用运输车辆统一收运,建立数字信息平台,健全统计管理制度。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危险废物运输、处置环节监管。(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商务局)3 厨余垃圾收运4
10、 配备专用运输车辆统一收运,餐饮服务单位、食堂按规定时间将厨余垃圾投放至指定投放点。(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5 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6 其他垃圾收运7 配备专用运输车辆统一收运。(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 专业垃圾收运9 在住宅小区指定园林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集中投放点,配备专用运输车辆,与物业企业签订代运协议,预约清运。(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1.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集大件垃圾拆解、有害垃圾贮存、可回收物分拣等功能于一体。(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局、住房和
11、城乡建设局、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商务局)2.建设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四、推进措施(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由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的督导考核小组,对各单位承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面督导、考核,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现场观摩、印发督查通报等方式,狠抓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
12、组成员单位)(二)强化宣传,广泛参与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平台等各类媒体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群众习惯养成。要建立有利于市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探索和采取积分兑换、分类奖励、有偿分类、志愿服务以及与垃圾处理费相挂钩等方式,提升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和体育局、机关政务保障中心、融媒体中心、团县委)(三)示范引导,扎实推进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率先实施垃圾分类。充分发挥公共场所引领示范作用,在公交客运站、公园、景区、商场等
13、人流量较大的场所率先启动垃圾分类,逐步覆盖全部公共场所。分批创建高标准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示范镇(街道)、示范单位、示范住宅小区(村居),以点带面、逐步推开,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政务保障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四)政策保障,依法经营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建设运行经费、设施用地保障,确保分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的建设运行经费,纳入县、镇(街道)各级财政预算,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保障。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与分类质量相挂钩的生活垃圾收费
14、机制。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五)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导力度,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突出的予以通报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批评问责。制定完善县、镇(街道)、村居垃圾分类工作三级考评机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评价、社会全面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提高行业监管水平,实行目标化管理,切实把任务目标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15、成员单位)附件:1.XX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附件XX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一、县委宣传部负责垃圾分类舆论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协调、组织和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广泛参与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负责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评选范围,组织志愿者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二、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运营,探索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三、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全县各学校和幼儿园全面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垃
16、圾分类知识普及教育,将垃圾分类工作逐步纳入学校后勤保障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和完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四、县财政局负责垃圾分类工作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工作,统筹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保障。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出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的规划布点意见,保障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负责落实垃圾分类设施用地指标,保障建设用地。六、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监督指导有害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防控工作。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将城市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纳入公建配套建设,与建设项目同步验收,已列入公共配套设施中的生活垃圾投放设施,纳入公共配套建设监管,与建设项目同步建设、验收、
17、移交。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做好居民小区垃圾分类的宣传、分类实施等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委托约定履行管理小区内满足垃圾分类投放功能的设施设备的义务,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内容。八、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交站点、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普及和公益宣传,不断提升广大市民垃圾分类意识。九、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农村灰渣土、碎砖旧瓦等惰性物体与生活垃圾分离工作。十、县商务局负责管理、规范和指导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同其他职能部门、单位共同加强对全
18、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督导商业综合体、超市等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十一、县文化和旅游局督促旅游景区垃圾分类管理,督促星级酒店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协助配合做好垃圾分类的媒体宣传工作。十二、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严禁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十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垃圾分类有关项目的行政许可审批。十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督导各类餐饮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十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研究与管理,加强对生活垃圾治理的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方案及其设施设备的管理与技术要求,指导做好相关配套设施改造和建设工作,查处垃圾分类工
19、作中违法收运和处置的行为。十六、县机关政务保障中心负责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带头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十七、县总工会负责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通过各级工会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活动,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十八、团县委负责培养青少年和儿童自觉意识,加强对全县幼儿和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小手拉大手,带动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十九、县妇联负责开展小手拉大手社会实践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推进垃圾分类的推广效果。二十、县公安局负责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合理安排垃圾分类清运车辆上路作业,保证垃圾及时清运,涉及违法犯罪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查处。二十一、各镇办负责与各县直部门配合,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做好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