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新教师教学能力的若干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提高新教师教学能力的若干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关于提高新教师教学能力的若干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我院教师培训体系,进一步发挥各分院、系(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组织领导作用和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促进新教师更好地适应我院教学工作的发展需要,大力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引领新教师的教学业务逐步走向成熟,确保我院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一、目的意义根据我院教学工作迅速发展的实际需要,通过组织专门培训和有经验老教师的具体指导,使新教师较好地掌握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课程考核等教学环节的基本方法和工作要求,学会在搜集和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准确把握本课程的教学内容、结构体系、重点难点、教学形式、学时分配等。通
2、过听课、评课、议课和开展专题教学活动,使新教师逐步提高自己的课堂教学能力,使他们在教学内容的处理、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的选择、课堂教学节奏的把握、教学语言的使用、语速语调的控制、课堂气氛的调控,以及在养成良好的教姿教态、掌握规范的板书等方面逐步走向成熟。促进新教师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具有团队精神和大局意识,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愉快领受各项任务,上下级之间关系顺畅,同事之间感情融洽。二、基本措施1、组织专门培训专门培训分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入职培训在新教师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主要向新教师介绍学院的办学理念、培养模式、办学特色和具体工作运行情况及相关业务要求。在职培训是新教师在实际工作期间,由
3、教学与科研促进部、教务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和各分院、系(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专门时间,采取培训讲座、专题研讨、指导学习等方式,组织和引导新教师学习相关高等教育的理论和法律法规,帮助新教师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开阔学科视野,总结工作经验,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促进新教师教学能力的不断提高。2、实行导师制度对新教师实行导师帮带制度。新教师入职以后,各系(部)应安排有3年以上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作为新教师的导师,负责指导老师的教学业务工作。主要内容是:指导和帮助新教师掌握备课、授课、课外辅导、作业批改、考试组织等教学环节的基本方法和工作要求。重点突出钻研大纲和教材、安排教学进度、编写
4、教案、制作多媒体课件、掌握课堂教学的方法和技巧等教学业务要求。并负责指导新教师跟班听课和参加工作见习,引导新教师参与评课、议课等活动,将良好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传给新教师,促进新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和良好工作作风的养成。新教师业务导师指导时间以一年为限。一年满后,指导教师对新教师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写出审定意见(见附表三)交系(部)留存。教学与科研促进部负责对各系(部)新教师的培训指导工作进行情况和导师的审定意见进行核查。指导教师每指导一位新教师,在履行职责良好的前提下,由各系(部)计服务工作量。3、安排专门听课以系(部)为单位,安排系(部)主任和有经验的教师深入新教师的课堂听课。在新教师入职后的第
5、一学期,应至少于学期初、学期中和学期末各听课一次。新教师入职后的第二学期里,应根据新教师第一学期教学情况的不同,具体安排听课次数,但原则上不少于两次。每次听课后应及时和新教师交换意见,组织集体评教,分析新教师授课的优点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帮助新教师总结教学经验,改进存在的问题,促进新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每次听课评教后一周内,应向督导部提交新教师课堂教学评议表(见附表一)和新教师课堂教学记录表(见附表二)。教学与科研促进部应重点关注新教师的教学情况。新教师教学期间,教学与科研促进部应保证至少听取每名新教师一次以上的课堂教学,并及时与新教师就其教学情况交换意见,提出工作建议。4、组织跟班
6、见习各分院、系(部)应组织新教师跟班听取老教师授课,以吸取老教师好的教学经验,促进新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新教师跟班听课的具体时间,由各系(部)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和新教师个人的特点具体决定,但每个新教师第一学年每学期跟班次数应累积不少于8课时,第2学期应不少于4课时。新教师每跟班见习2课时,计1个标准工作课时的教学工作量。新教师每次跟班听课应按学院的听课要求做好听课记录,并在期末撰写一份心得报告。听课记录表和心得报告应于学期末交系(部)主任审阅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学与科研促进部。5、组织公开教学新教师工作一段时间后,系(部)要根据新教师的工作情况适时组织新教师进行公开课教学活动。组织系(部)教师(也
7、可以邀请学院业务部门参与)集体听新教师上课,根据新教师的上课情况组织专门的评课、议课,对新老教师的教案准备、课件制作、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板书情况、教姿教态、课堂管控情况等进行全面评议,帮助新教师获取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能力。新教师公开课教学原则上一年内不少于1次。三、职责要求1、教学与科研促进部在教务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的协助下,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检查。教学与科研促进部应积极关注各系(部)实施本办法的具体工作情况,并负责对各系(部)实施本办法的工作进行核查和验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促进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帮助新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尽快成长起来。2、各分院、系(部)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组织安排工作,抓好工作落实。在工作实践中,应充分发挥系(部)领导的组织管理作用和有经验的老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使本系(部)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3、全体新教师应该努力把握学院和本系(部)所提供的各种学习机会,以积极认真的态度,不断学习和吸取老教师的教学经验,虚心接受各方面的指导,认真总结经验,着力提升自身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确保所担任课程的教学质量。四、相关说明凡入职前已经以任课教师的身份在高校连续从事过两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的新入职人员,可不按本办法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