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校教工参加献血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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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校教工参加献血规定参加无偿献血是学校教职工的光荣义务。各级干部要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带头献血,带领教职工共同完成学校承担的献血任务。根据献血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了顺利完成我校每年的献血任务,同时做好献血教职工的慰问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献血对象年龄和健康条件根据XX市红十字会的规定确定参加无偿献血对象的年龄和健康条件: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参加身体健康检查符合献血条件的人员。二、献血工作的组织与实施1.献血工作由学校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由校长室、工会、医务室、校办、党办负责人组成,在校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办,医务室具体承

2、办。2 .献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校实际人数、健康状况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献血任务,制定长期献血计划,逐年分批实施,凡参加过献血的教职工均由医务室立卡登记。3 .有意参加献血者可向校长办公室或医务室自愿报名,由学校献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加献血前健康检查的人选。4 .自愿报名献血人数不足以完成学校献血任务时,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可采用其他可行方法去解决。5 .凡符合献血条件的教职工,都有义务参加献血。6 .医务室协助校长办公室负责体检联系和献血的具体组织工作。三、学校对参加献血教职工实施慰问的政策1 .给予休假十天,作公假处理,由人事部门负责登记办理。2 .发放营养费100O元,费用由行政支付,由人事部门负责办理。3 .给予慰问品一份,标准200元,由工会组织慰问。4 .可免费享受疗休养一次,原则上在献血当年度享受,由工会组织安排。四、附则1 ,此规定自XXXX年6月开始实行,原相关规定废止。2 .此规定由学校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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