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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二期项目“4.17高处坠落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20XX年4月17日上午8:06左右,宣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二期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90万元。20XX年9月11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宣城市政府批复同意并对社会进行公布。根据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暂行办法,宣城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成立了由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二期项目“4.17高处坠落事故”事故调查组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开展评估。20XX年11月5日,评估组一行来到事故发生相关单位,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
2、料,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决定,对11名当事人和5家企业给予行政处罚。经评估组核查,所有责任人员、单位的责任追究已落实到位,相关文件资料已归档。二、宣城经开区管委会整改措施情况一是深刻汲取了事故教训,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有效落实属地监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在事故发生后,持续督促工程各参建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二是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网络媒体解读相关政策、宣传典型事例,使广大企业经营者深刻汲取4.17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三、相关企业整改情况(一)宣城瀚蓝固废处理有
3、限公司。企业恢复经营后,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培训会议并形成了完善的资料存档,制定完善了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设置安全巡视人员日常开展隐患排查并通过微信等方式第一时间上报处理,对发现的隐患制定了台账逐个销号。(二)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明确工程各方参建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等方面的职责,强化了分包管理。该项目目前已完成建设,该企业已撤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三)安徽盛运钢结构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该企业完善了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啦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
4、、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并按程序报审。同时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大了安全巡查力度。该项目目前已完成建设,该企业已撤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四)桐城市明辉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了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时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开展了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跟踪整改落实。该项目目前已完成建设,该企业已撤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五)江苏苏安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该企业较好的落实了安全监理责任,加强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管理,按照实际情况配备了项目监理人员,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严格实施旁站。该项目目前已完成建设,该企业已撤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四、评估意见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提出如下意见:1.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市城管执法局能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提升了属地及行业安全管理水平。2 .宣城经开区管委会要持续对该企业开展日常监管,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辖区内企业的隐患排查工作,结合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深化排查治理。3 .宣城瀚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要持续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开展日常巡查,坚决防止再次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