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综合测评德育加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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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干部综合测评德育加分实施细则为倡导学生干部的“责任、协作、竞争”意识,激励学生干部在“三自”教育中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依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为规范学生干部德育加分,特制定本办法。1、考核对象:参加考核的包括班委、团支委、党支部委员、学院学生会或团总支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校学生会或社团联合会副部长及以上干部,院艺术团副队长及以上干部,乙级社团副社长及以上干部以及甲级社团部长及以上干部(所设部门必须在校社团联合会登记备案)。2、加分原则:学生干部的加分必须严格掌握,真正地与班级学风建设创建活动成绩挂钩,与学生干部在班级学风建设创建活动中的表现及实绩挂钩,与年度工作考核结果挂钩。3、加

2、分细则:以下情况评为优秀可加6分,良好加4分,称职加2分,不称职不加分;(1)凡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社团干部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的,(2)凡班级被评为学风特优班或2次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3)凡所在班级被评为学风特优班或2次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以下情况评为优秀可加5分,良好加分3分,称职为1分,不称职不加分;(1)凡所在班级1次被评为优良学风班或优秀团支部的以下情况评为优秀可加4分,良好加分2分,称职为1分,不称职不加分;(1)凡所在班级未评上优良学风班或学风特优班的以下情况其班干部德育加分不得超过3分(1)在班级学风建设评比中,连续两次列于最后三名的班级的学生干部(2)学生干部所在寝室有同学

3、作弊的(若是学生干部有考试作弊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一律不再加分)注:同时担任几个职务的不累计加分,计最高分4、评比方法:学生干部必须在任职时上报自己主要的工作内容,考核时会参照,如果出现重大失误就不能评优秀(具体见下页),评比时学生干部必须在相应人员面前述职并经民主测评,最后由班主任委员会决定是否加减分。班干部由全班班级同学来评议,社团由全体社员评议,社联干部由各社团干部评议,学生会(部长)由学生会全体成员及各班班长评议,(主席团由学办老师及学生会干部评议),团总支委员由各班团干部评议,党支部由该支部全体党员评议;附加分决定做出后三日内,若有异议,可向学办提出申诉。学办应再广泛征询意见;附:对于中途由某种原因而退出工作的,根据其在平常工作的表现,若其在平常工作表现突出,且退出理由正当,予以考评,反之,取消起参与考评资格(不论其担任时间长短)。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由学办负责解释。对寝室长进行班内考评,推荐优秀寝室长(方法另附):每班评出一名优秀寝室长,学院给予通报表扬,并且给予评选“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资格(评选时优秀寝室长和干部考核为优秀的同等待遇)。(无德育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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