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本科网络课堂和混合式课堂教学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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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师范大学本科网络课堂和混合式课堂教学管理办法为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教育信息化环境下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改革,鼓励优秀教师充分利用网络在线教学优势,强化课堂互动,探索互联网技术支持下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网络课堂是指基于在线学习的虚拟课堂。在线学习(E-Learning)是指在由通讯技术、微电脑技术、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等所构成的电子环境中进行的学习。网络课堂的教、学活动均在一定的网络环境中完成。第二条混合式课堂指采用混合式教学模式(B-Learning)授课的课堂。混合式教学模式是指把传统教学方式的优势和网络在线教

2、学的优势结合起来,既发挥教师引导、启发、监控教学过程的主导作用,又充分体现学生作为学习过程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的教学模式。第三条开设网络课堂和混合式课堂的目的是借助数字化学习平台开放式管理等特点,实现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共享,最大限度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利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二章教学目标第四条将本科网络课堂和混合式课堂教学作为课堂教学改革的推进方式之一,以信息化教学平台为依托,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优势,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即充分利用互联网支持下的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新技术,建设校本慕课、数字化课程资源,鼓励翻转课堂等课程教

3、学模式的改革。第五条通过网络课堂和混合式教学课程的建设,提高知识传授和知识内化的质量与效率,提升教师的课程设计和教学引导能力,推动基于网络的形成性考核和基于纸介的终结性考核的结合,并加强基于网络平台和信息技术的学生学习分析研究。第三章教学管理要求第六条申请开设网络课堂和混合式课堂的教师,需达到以下要求:1.教师对网络教学平台足够熟悉;2.教学资源,尤其是学生自学的视频资源准备齐全;3.教师做好网络教学活动(包括作业、考试、讨论、答疑等模块)的设计。第七条网络课堂和混合式课堂教学应改变知识传授的传统模式,采用课前视频学习与课堂讨论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第八条网络课堂和混合式课堂教学需建设知

4、识点化的教学视频,并采用慕课、微课等适合在线式或碎片化学习的形式制作,避免使用单一、传统的课堂实录视频。教学视频可以自行录制,也可以是学校认可的第三方慕课平台上的视频资源,但不应存在版权问题。第九条网络课堂和混合式课堂教学应充分利用XX师范大学网络教学平台。教师建设数字化课程资源,并将资源上传到网络教学平台形成网络教学空间,通过网络教学空间面向本科学生开设网络课堂或混合式课堂,并负责资源的更新和完善。第十条网络课堂和混合式课堂教学可结合探究式、项目式和合作式教学组织开展教学活动。第十一条网络课堂和混合式课堂教学要求学生课外学习时间与课堂教学时间比例不低于2:1,课堂讨论时间一般要求占课堂教学总

5、学时的50%以上。第四章课程安排第十二条主讲教师根据课程教学需要确定课堂类型,由学院审核同意后根据学校每学期的排课安排统一排课,并按要求向教务处报送网络课堂和混合式课堂信息。第十三条课堂主讲教师负责网络课堂或混合式课堂的管理,加强与学生的联系,指导学生自主学习,规范学生的网络行为,参与学生学习的动态管理,并在网上及时回答学生提出的学习问题、批改学生作业等。第十四条面向新生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不开设网络课堂或混合式课堂。第十五条网络课堂和混合式课堂的第一次课安排在教室进行,由主讲教师向学生介绍课程学习方法、学习要求及考核要求等。网络课堂除统一安排第一次师生见面的教室外,一般不再安排固定授课教室。若

6、确有需要,可临时向教务处申请教室。混合式课堂的在线教学和课堂面授的课时分配比例由主讲教师根据实际教学需要确定。第五章考核办法第十六条课程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按照学院要求进行评定。主讲教师应根据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要求制定详细的平时成绩量化考核标准并告知学生。平时成绩的组成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学生自主学习状态:课程学习过程中,主讲教师通过网络教学平台记录的学生在线学习时间、发言次数等评价学生自主学习的状态。2 .平时作业成绩:主讲教师以电子作业、小论文、在线交流讨论等方式考核学生的学习效果,评定其平时作业成绩。3 .参与在线辅导的成绩: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参与在线辅导,从

7、发言次数、效果、讨论的积极性等方面综合考核。4 .参加面对面研讨(答疑)成绩:参加面对面研讨(答疑)活动的成绩,按照参加的次数、课前准备、课堂表现等评定。第十七条学校通过组织专家不定期听课、查看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情况、召开学生座谈会、与主讲教师交流等方式对网络课堂和混合式课堂的教学进行检查和评估。第六章保障机制第十八条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由教务处、校教学咨询与指导委员会参与的网络课堂与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对课程进行评审、指导和验收。第十九条学校设立网络课堂和混合式课堂建设专项资金。每门课程建设项目资助3万元,项目经费分期下拨,首批拨付6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余下40%的建设经费。第二十条经负责人申报通过验收后的非精品课程可直接列入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并鼓励在网络课堂和混合式课堂的基础上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和公共慕课。第二十一条学校鼓励网络课堂和混合式课堂负责人申报各级各类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在各类课程进修计划中对网络课堂和混合式课堂负责人予以优先考虑。第二十二条鼓励优秀的网络课堂和混合式课堂资源对社会开放,加入公共慕课平台,或提供校际共享。第七章政策支持第二十三条网络课堂和混合式课堂的工作量由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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