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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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为更好向全县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将各级各类、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统一规划布局,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及中共X县委X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医疗机构现状,特制定本规划。一、医疗卫生事业现状(一)基本县情。全县国土总面积4441平方公里,有23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421个村居,户籍人口54万,常住人口38万。国内生产总值66.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

2、支配收入23000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7000元。(二)医疗资源现状。1.机构:截止2015年,全县共有医疗卫生计生单位476个,其中:卫生计生行政单位1个,县级卫生单位2个,县级医疗机构2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乡镇(街道)卫生院(妇计站)25个,朝阳麻风病康复医院1个,德凤街道南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村级卫生计生室378个,民营医疗机构64个;全县共有医疗卫生计生单位476个,其中:卫生计生行政单位1个,县级卫生单位2个,县级医疗机构2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乡镇(街道)卫生院(妇计站)25个,朝阳麻风病康复医院1个

3、,德凤街道南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村级卫生计生室378个,民营医疗机构64个。2 .人员:全县卫生技术人员3210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854人,注册护士1366人,全科医师47人,按户籍人口计算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7人、执业(助理)医师1.58人、注册护士2.42人,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数0.83人。3 .床位: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共有编制床位1958张,实际开放床位2210张,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548张、民营医疗机构662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达到3.92张。(三)医疗服务需求现状。2015年,全县医疗机构门急诊量122.28万人次,出院病人9.09万人次;乡镇卫生院门

4、急诊量37.41万人次,出院病人2.51万人次;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诊44.19万人次。(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发展不平衡,卫生基础比较薄弱,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与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机构布局不够合理。卫生资源在城乡之间、各医疗机构之间的诊疗设备、人员结构不尽合理。乡镇卫生院发展不平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相对滞后,特色专科医院发展相对较慢,肿瘤、神经外科、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明显薄弱,中医事业发展滞后,大部分乡镇(街道)卫生院无中医人才,无法设立中医科。2 .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卫生资源的配置

5、与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还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保健的需求。全县每千人口拥有医疗卫生资源(病床3.92张、医师1.58人、护士2.42人),距2020年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规划主要指标(每千常住人口病床6张、执业(助理)医师2.5人、注册护士3.14人)存在较大差距;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乡镇卫生院尤为突出,已成为制约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瓶颈。3 .对卫生的投入仍显不足。由于历史原因,我县卫生系统的历史债务过多,加之我县是贫困县,政府财力有限,政府投入的经费难以满足卫生事业的发展需求。4 .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及相互

6、之间缺乏合作与协同,碎片化的问题比较突出。目前,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尤以全科、心脑血管、儿科、妇产科、中医药等专科服务能力亟待加强。二、医疗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一)公平可及原则。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就医。以基层为重点,保证城乡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民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统筹规划原则。各类医疗机构设置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局部服从全局,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益。(三)科学布局原则。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和任务,在“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医疗机构整体水平,发挥医疗和预防保健

7、网的整体效益。(四)分级诊疗原则。按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规模将其分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体系。(五)协调发展原则。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坚持政府举办公有制医疗机构为主导,社会力量举办为辅。明确政府办医范围和数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公立医院实行“综合控制、专科发展,控制公立综合医院不合理增长,鼓励新增公立医院以儿童、妇产、精神、口腔等专科医院为主。促进康复、护理等服务业快速增长。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积极引导、统一布局、把握标准、加强管理,按照总量控制、适度发展原则设置。(六)中西医并重原则。遵循卫生计生工作基本方针,中西医并重,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

8、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在慢性病诊疗和康复领域的作用。三、医疗机构设置的主要指标医疗机构的设置以医疗服务需求、医疗服务能力、千人口床位数(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千人口医师数(千人口中医师数)和千人口护士数等主要指标进行宏观调控,十三五具体指标如下表,卫生主管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不得超过规划纲要控制指标。2020年全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主要指标主要指标2020年目标指标性质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6指导性医院4.8指导性公立医院3.3指导性社会办医院1.5指导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指导性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5指导性(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3.14指导性

9、医护比1:1.25指导性县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500指导性四、医疗机构设置的总体要求依据规划设置医疗机构,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严格调控公立医院总体规模和单体规模,规范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构建以县级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公立医院为主体、社会办医为补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一)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明确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县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

10、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服务网络;促使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功能到位,利于发挥整体效能,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模式。(二)发展慢性病医疗机构。在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县疾控中心慢性病科和慢性病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三)建立健全医疗急救网络。依托县级医院或者独立设置一个县级急救中心。以急救中心(站)为主体,与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与突发事件紧急救援任务的各级医疗机构组成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设立

11、,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县级公立医院在设立重症监护病房基础上,建设好设置重症医学科,形成院前急救、急诊、重症监护有效衔接。(四)鼓励社会办医。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积极引导、统一布局、把握标准、加强监管,加快推进社会办医成规模、上水平发展,将社会办医纳入相关规划,按照一定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空间。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和地点的限制。优先设置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资源稀缺的专科医疗机构。鼓励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执业医师举办私人诊所。(五)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提高医院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县中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病诊

12、疗相关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六)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加强信息化建设,整合区域内现有医疗资源,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下级医疗机构认可上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二级及以上医院现有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机构开放。探索设置独立的县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逐步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七)建立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

13、中医院建设,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五、医疗机构设置的总体布局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一)机构设置。根据我县人口和区域状况进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一是县级医院规划设置14家(含县妇幼保健院),其中民营医院11家,县级公立医院3家(含县妇幼保健院);二是根据我县侗民族群众对民族民间医药的需求设置X县侗族医院1家,建院初期可挂靠县中医院,条件成熟后再从中医医院独立出去;三是保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机构;四是一个乡镇(街道)保留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共规划设置25所卫生院(规划将肇兴镇卫生院按二级综合医院扩建成肇兴医院)和1所朝阳医院(麻风病康复医院),其

14、中片区中心乡镇卫生院4所(尚重、水口、洪州、九潮镇中心卫生院规划扩建为二级综合医院),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6所,一般乡镇(街道)卫生院15所;五是村卫生室原则按照“一村一室”设置标准,乡镇所在地行政村不设村卫生室,每个行政村建成1所以上标准化村卫生室,根据服务人口总数(原则上服务人口在1500人以上)设片区行政中心村卫生室;六是县城区域内规划设置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七是每所中学和寄宿制小学规划设置1个医务室;八是个体诊所实行市场调节,不受规划限制。(二)床位配置。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6张,其中,县级医院床位数4.8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15、1.2张。在县级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床位数不超过3.3张,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2020年,全县按57万人口测算,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3420张。(三)信息资源配置。到2020年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国家、省、州、县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妇幼保健信息等七大业务使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发展,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1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就医“一卡通”,使各级医疗服

16、务、医疗保障与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达到共享与业务协同,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四)资源配置。1 .设备配置。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适量配置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疗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规装备配置,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检验服务对所有的医疗机构开放,推进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1)县人民医院:核磁共振、CT、高压氧舱、DSAo(2)中医院:CT(多排)。(3)县妇幼保健院:CT(单排)。(4)县疾控中心:二级生物实验室、千级或百级实验室、原子吸收、离子色

17、谱、DR、黑白B超、常规检验设备。(5)乡镇(街道)卫生院:片区中心乡镇:DR、彩超、麻醉机、全自动生化检验、电子胃肠镜、腹腔镜;中心乡镇;DR、彩超、麻醉机、全自动生化检验、电子胃肠镜;一般乡镇(街道):DR、彩超、常规检验设备。2.技术配置。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强化中医药,特别为侗医药特色推广应用,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引导和支持,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注重中医临床专科建设。(1)县人民医院。按照三级综合医院标准启动新院建设项目,临床技术准入以三级医院标准准入。新开展三、四类技术按程序申报批准。完

18、成重点专科打造5+2+2模式。即打造五个重点专科(骨科、普外科、儿科、呼吸内科、五官科),加强两个急救体系建设(重症医学科、120急救中心),成立两个新学科(介入科、肿瘤科)。(2)县中医院。加强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临床技术准入以三级中医院标准准入。实施中医药“提升”工程,加强县中医院学科建设,提高中医院医疗技术水平,重点建设中医康复理疗、中医骨伤、肛肠、针灸推拿、治未病、风湿科、中医妇科、侗医药科。创建省级重点学科4个,州级中医重点学科2个。到2020年将县中医院建成中医药特色突出、技术力量强、服务质量优、管理水平高的现代化三级中医医院。(3)县妇幼保健院。启用新住院大楼,规范科室设置。“十

19、三五”期间完成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创建。加强两个系统管理,加强妇幼保健与助产服务学科建设,重点建设新生儿科、儿科保健中心、孕产妇保健中心,产前筛查中心。加强对乡村两级两个系统管理的督导和培训,到2020年,全县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5%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85%以上,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全县孕产妇死亡率W28/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三12%。完成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信息平台与医院信息平台建设。(4)县疾控中心。完成县疾控中心业务综合大楼(即实验大楼)建设,科学规范实验室布局功能并投入使用。重点加强监测检验科实验室能力、流行病科卫生应急能力、健康教育中心、慢性病科慢性病综合防

20、治管理重点科室业务建设。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预警网络系统建设,提高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乡、村基本公共卫生疾控业务技术培训和指导,积极开展各项疾病防控工作。到2020年,免疫规划基础接种率达98%以上,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省、州规定指标以内。到2020年,基本消除麻疹、疟疾、麻风病危害,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遏制传染病的传播和漫延。继续推进健康教育、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保健、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加强慢性病和职业病综合防治,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县级民营医院。鼓励和支持2家县级民营医院创建二级综合医院,以二级甲等医院

21、标准准入临床技术。在特色专科、骨科、脑外科、血液净化、精神、康复、养老、肿瘤等专科建设上给予重点倾斜。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划(一)医院1、公立医院(1)功能定位。县级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症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关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县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2)机构设置。在县城规划区内原则上设置1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即X县人民医院;设置1所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即X县中医医院。(3)床位与人员配置。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重点控制床位数过快增长。结合全县实际,到

22、“十三五”期末,力争达到每千人口有6张床位,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为3.3张(含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床位数按每千人口0.55张配置。县医院。编制床位数从400张增加到800张,每床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由500增加到1120人。建筑面积70400平方米。县中医院。编制床位数从92张增加到300张,每床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由163增加到420人。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2、社会办医院。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

23、,满足非基本需求,重点顷向于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精神专科、肿瘤、骨伤、整形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预留空间。(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等。(1)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

24、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街道)卫生院分为片区中心卫生院、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和一般乡镇(街道)卫生院,片区中心卫生院、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街道)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2)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

25、康复等工作。(3)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4)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2、机构设置、床位设置、人员配备。按照国家规定的“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县城城区每310万居民规划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到2020年,县城规划区内设置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为南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南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争取建设项目,设置床位40张

26、,按每床位配0.7名卫生技术人员,需配备卫生技术人员共28人。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争取建设项目,设置床位40张,按每床位配0.7名卫生技术人员,需配备卫生技术人员共28Ao(2)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将水口、尚重、洪洲和九潮等4个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为片区中心卫生院,床位规模为50张,人员配备按每床1.O生技术人员,片区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应配备卫生技术人员50人,服务能力达二级医院水平。将龙额、孟彦、敖市、岩洞、双江、中潮等6个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床位规模为30张,人员配备按每床1.O技术人员,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应配备卫生技术人员

27、30人,服务能力达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标准。其余乡镇卫生院设置床位最多不能超过20张。2017年争取项目,按二级医院标准,在肇兴景区新建X县肇兴卫生院,设置床位为100张,人员配备70人,建成后与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一体化管理,为X县中医医院分院。(3)村卫生室设置:除乡镇(街道)所在地外,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卫生室,每所村卫生室建筑面积达60平方米以上,配备观察床24张,有独立的诊疗室、观察室、药房、配药室。片区中心卫生室建筑面积达120平方米以上、配备观察床4-8张,有独立的诊疗室、观察室、药房、配药室、妇科检查室、健康教育室。(4)学校医务室。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申请

28、设置,每所中学和寄宿制小学可规划设置1个医务室,房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配备有独立诊疗、输液留观、配药与药房等场所,至少有一名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在执业。学校设置的医务室不得对外承包或向社会开放。(5)个体诊所及其他基层医疗机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管理方式,设置规模必须达以下条件:诊所:房屋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配备有独立诊疗、输液留观、配药与药房等场所,至少有一名医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5年以上的临床工作医师,同时还需至少有一名取得护士资质的护士。口腔诊所:牙科诊所至少配置1台牙科椅,每台诊疗椅应配备不少于25平方米的诊疗场所,同时诊室每台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

29、不少于6平方米,每台牙科椅配备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必须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口腔科医师。中医诊所:中医治疗率不低于85%,从业人员至少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建筑面积不少于60m2,设置中药饮片柜,配备中药士。(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功能定位。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管理、侗医药、计划生育、出生缺陷防治等,下同)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侗医药

30、、急救中心(站)、血站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公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2、机构设置。县级行政区划内同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设一个。县级以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相关工作。(1)设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传染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重大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疾病控制人员应具备与业务岗位相应的专业学历,数量根据区域人群疾病预防控制任务确定,原则上按人

31、口10000:2.5配置。(2)设1所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卫生综合监督执法任务,卫生监督员按每万常住人口2人的标准配备。(3)设置1所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妇幼保健院整合。编制床位数从91张增加到200张,每床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由155增加到280人。(4)设置1所X县侗族专科医院。2017年新建,编制床位数为100张,按每床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需配备卫生技术人员140人。建院初期可挂靠县中医院,条件成熟后再从中医医院独立出去。(5)设置1个县级储备献血屋。七、医疗机构设置申请和执业要求(一)设置申请和执业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医疗机构

32、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设置审批,进行执业登记并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执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二)卫技人员执业管理。任何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执业注册,并严格按照执业规则执业,承担各种法律责任,遵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管理制度。八、医疗机构设置监督管理和处罚(一)监督管理。县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权限负责全县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校验、注销和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指导,并协调或组织

33、对医疗机构的评审。辖区内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必须服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督管理。(二)处罚。医疗机构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县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相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九、附则(一)本规划将根据全县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医疗卫生资源的状况,每5年更新一次,对所定指标进行修订,更新的规划要按程序审核、批准、发布、实施。(二)本规划自施行之日起,凡“新、改、扩”建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必须符合本规划的规定。(三)本规划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四)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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