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紫云县城区燃气配气价格(试行)及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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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紫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紫云县城区燃气配气价格(试行)及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规范定价行为,加强我县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规范定价行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切实降低用气成本,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71号)、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8)82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紫云县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单位基本情况贵州昆仑中油天然

2、气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在紫云县注册成立贵州昆仑中油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紫云分公司,2019年6月紫云加气站、配气站全部建设完成,2020年12月试运营,并于2021年9月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投产运营。公司的业务主要从事城市管道燃气的建设与运营、燃气的供应与销售;燃气用具与设备销售维护。对相关管道燃气的建设、维修、抢修抢险等提供服务和进行管理。现我县入户燃气表安装共计6050户,目前开户372户、其中居民用户370户、非居民用户2户,管网覆盖范围紫云县老城区及新城区,贵州昆仑中油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紫云分公司无注册资金。紫云分公司目前投资建设配气站一座3500万元,加

3、气站1座1500万元。二、制定配气价格的政策依据和基本原则(一)政策背景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启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调整非居民用气价格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1)589号)等文件规定,尚未核定独立配气价格和建立联动机制的地方,不得上调居民、非居民用气价格,不能实施价格联动机制。省发展改革委已于2018年6月制定出台贵州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配气价格监管规则,配气价格的制定遵循“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并实行定期校核,校核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同时,相应建立了城镇燃气企业成本、价格情况报送制度。这些都为切实加强配气价监管奠定了制度基础。因此,在既有改革成果基础上应

4、按照“准确核定成本、科学确定利润、严格进行监管”的思路,根据已建立的定价规则,核定我县定价区域配气价格。(二)基本原则配气价格的制定遵循“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通过核定燃气企业的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考虑税费等因素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制定配气价格。三、制定配气价格主要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四)贵州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五)贵州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六)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四、配气价格成本测算结论根据贵州昆仑中油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紫云分公司提供的2021年相关数据,通过成本测算

5、,核定2021年贵州昆仑中油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紫云分公司管道天然(居民、非居民)用气单位配气成本价格为0.7251元/立方米。五、拟制定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目前,紫云县城区天然气使用尚属于起步阶段,普遍存在用气量偏少、气量不稳定、燃气经营企业建设投资和销售气量严重不匹配,单位供气成本大大高出正常水平,暂不具备依成本定价的条件。鉴于目前国际天然气市场价格上涨形式严峻、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目前主要是稳经济措施,为培育我县城区天然气市场,促进燃气企业健康发展,拟先制定我县城区天然气配气价格(试行)和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待气源价格回落后,再择机出台销售价格。配气价格的制定遵循“准许成本加合

6、理收益”原则,通过核定燃气企业的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考虑税费等因素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制定配气价格。因贵州昆仑中油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紫云分公司长输管道正在谋划阶段还未正式开工建设,尚未开通管道天然气,无法区分高中低压管网,因此,拟制定紫云县城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居民、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试行)为0.89元/立方米。(准许收益率按6.5%计算),试行期二年。六、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促进价格传导通畅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从4个方面对现行联动机制进行优化:1 .计算公式。气源采购价格变动额=(计算期气源加权平均采购价格一现行气源加权平均采购价格)(1核定供销差率)。气源加权平均采购

7、价格=(各类气源购进费用+管道气采购气量X核定的短途管道运输价格+非管道气采购气量X到城市门站实际运价)总采购气量。2 .启动条件。为确保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保持基本稳定,联动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但当气源采购价格变动累计额超过现行起源加权平均价格10%且距离上次调价时间达到或超过半年时应实施联动;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原则上实行实时联动,即与起源采购价格变动额实行同步同向等额联动。当达到启动条件时,联动额即为气源采购价格变动额。因启动联动机制调整价格不再另行听证。3 .控制幅度。为避免价格大幅波动,增加对联动额上限的必要控制,原则上不超过现行销售价格的20%,超出部分在后续联动周期适时疏导或对冲。4

8、 .偏差校核。因气源构成比例和价格变动幅度存在不确定性导致的计算期气源采购价格测算偏差,在下一联动周期进行清算。七、工作要求(一)贵州昆仑中油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紫云分公司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执行,规定执行,向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按要求做好价格公示。进一步加强燃气供应保障、安全巡检力度,切实提高抄表到户的准确率和及时率。完善客户服务体系以及快速抢修等应急处置机制,及时解决居民反映的用气问题,做好为民服务各项工作,确保居民用气安全稳定。(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及时跟踪评价居民阶梯气价实施效果,确保阶梯气量气价政策“保基本、促公平”作用的有效发挥。(三)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用气第一、二档价格平均值和非居民用气价格二者中的较低价格执行。(四)此价格标准自年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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