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院级(以下称二级)单位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推进二级单位民主政治建设,依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XX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XX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实施办法。第二条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以下简称二级教代会)是各二级单位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组织形式。第三条二级教代会在二级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民主程序行使职权。二级教代会的工作应接受学校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的指导。第二章职权第四条二级教代会在本单位范围内
2、行使以下职权:(一)听取审议同级行政工作报告,审议本单位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学科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二)讨论通过本单位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三)民主评议本单位领导干部。根据学校党委和校工会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干部考核和评议工作。第三章二级教代会代表第五条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二级教代会代表。二级教代会代表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单位人数在100200人之间其代表数额在50%30%之间酌定;200500人之间其代表数额在30%15%之间酌定;教职工500人以上其代表
3、数额在10%左右酌定。第六条二级教代会代表以专业或部门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二级教代会代表可以按选举单位组成代表组,并推选出组长。第七条二级教代会代表以教师为主,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根据本单位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教师、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二级教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代表退休、调出本单位,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代表外出讲学、读学位、进修一年以上的取消代表资格;缺额代表由原选举单位补选。代表在二级单位内调动时,代表资格不变,作为调入单位代表履行其权利与义务。代表接受所在代表组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选举单位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更换、补选本单位的
4、代表。第八条代表享有以下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在会议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本单位有关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三)向单位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四)对二级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对二级教代会决议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第九条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二)积极参加二级教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三)联系教职工群众,
5、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四)及时向选举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二级教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五)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第十条二级教代会可根据每次会议的内容,确定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列席会议,他们可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不行使选举权和表决权。第四章组织制度第十一条教职工人数在80人以上的二级单位,可以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不足80人的二级单位,可以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二级教职工大会制度。二级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二级教代会制度相同。第十二
6、条二级教代会组织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第十三条二级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届中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每次教代会须有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为有效。遇有重大问题,经本单位党、政、工领导研究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议。二级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二级教代会代表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第十四条二级教代会筹备工作在二级单位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直接领导下,成立二级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筹备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党、政、工负责人及单位党政办公室等有关方面人员组成,由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书记任组长,分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并做好下列工作:(一)根据单位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在
7、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单位领导建议的基础上,拟定大会中心议题、会议议程、日程,报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二)做好大会所需材料的准备工作;(三)负责推举大会主席团工作;(四)组织征集教职工提案和合理化建议;(五)换届时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第十五条二级教代会换届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作为二级教代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机构。主席团人选由分工会在经过民主协商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报请本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批准后,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凡正式代表均可当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大会主席团成员一般由9至11人组成,主席团应当由二级单位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本单位党政及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应占多数。第十六条届内召开二级教代会,由二级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负责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第十七二级教代会闭会期间由二级教代会执行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可召开二级教代会执行委员会议或全体代表会议讨论处理。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第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