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暂行条例.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1225893 上传时间:2022-08-16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3.9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暂行条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暂行条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暂行条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暂行条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暂行条例.docx(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XX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委会)是学校女职工和女大学生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是学校党委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第三条妇委会接受学校党委和上级妇联组织的领导,按照章程开展工作,履行职责。第四条妇委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推进本单位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妇委会委员由校妇女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委员任职

2、期间如有工作变动,可以补选。第六条妇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根据需要确定。妇委会主任、副主任由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妇委会换届或成员变动需报上级妇联组织备案。第七条妇委会根据需要可下设基层妇委会。第三章职责和任务第八条妇委会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上级妇联组织及校妇女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校党委和妇女联合会部署的工作任务。(二)增进妇委会与其他妇女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密切同工会、共青团等党群组织的联系,共同做好学校群众工作。(三)加强妇委会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工作会议、人才培养和推荐、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第九条妇委会的主要任务:(一)教育、引导全体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

3、强精神,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时代新女性。(二)开展“巾帼建功”、“和谐家庭”活动,组织培训、交流和研讨等活动,提高妇女的理论素质、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三)推动并参与有关妇女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代表妇女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关心女职工和女大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她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四)宣传、表彰妇女先进典型,建立妇女人才信息库。定期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妇女联合会推荐妇女人才,推动妇女人才成长。第四章经费第十条妇委会经费在学校财政经费中列支,实行专款专用。第十一条妇委会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多渠道扩大经费来源。第十二条妇委会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妇女教育、培训、宣传、表彰和文体活动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条例经妇女代表大会或妇女工作委员会通过后实施。第十四条本条例由妇委会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