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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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工大学委员会校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进一步加强员干部教育培训,充分发挥校的阵地作用,使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章程、校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校是学校委领导下教育培训员、干部和入积极分子和其他先进分子的学校;是学习、研究、宣传理论体系的重要阵地;是员、干部增强性锻炼的熔炉。第三条校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为培养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性强作风正的员队伍和理想信念坚定的入积极分子队伍服务,坚持为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

2、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服务,努力为推动学校的改、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第四条校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施教、从严管理,加强学风和校风建设。第五条校的基本任务是,围绕学校委中心工作,针对学校员、干部和积极分子的成长特点和需求,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理论体系为主课,以新精神新要求为重点,对员、干部和入积极分子进行章规和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核心价值观和法制教育,高等教育理论和管理科学知识教育;开展理论研究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第六条校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训主体是干部培训、员培训和入积极分子培训

3、。具体为:1 .学校处科级干部和后备干部轮训培训;2 新任处科级干部培训;3 .基层委(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和其他专兼职务干部培训;4 .员和入积极分子培训;5 .相关业务干部的专题研讨和专题培训;6 .委交办的其他培训任务。第二章机构设置和领导体制第七条校在委领导下设立校务委员会,领导和组织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各学院设立分校,分1校在学校校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学校校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第八条校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和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分校校长组成,校校长由委书记兼任,副校长由委组织部长兼任,副校长主持学校校日常工作。分校设校长、副校长,分校校长由学院委书记兼任,副校长一般由学院委副书记兼

4、任。分校由学院委负责日常教学和管理,辅导员、支部书记参与具体管理。第九条学校校与委组织部合署办公,配备1-2名干部负责校的教学管理、日常管理等工作。第十条学校校和分校的培训任务:学校校以培训干部、员和务工作者为重点;分校以培训本单位教职工员、学生员和入积极分子为重点,同时开展学生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和实践工作研究。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校实行统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校以举办各种形式短期培训班为主。校各班次的教学内容根据教学计划和培训对象的实际,结合形势任务的要求适时调整,突出性教育特点。学校校根据教学大纲对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时间、教学方法、学习纪律、考试考核等做出具体规定。第十二条校的

5、教学形式要灵活多样,注重改创新,做到讲授与研讨相结合,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培训教育的科学性、思想性、针对性,使校教育培训具有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增强实效性。第十三条校建立主要由委委员、务干部、副高以上职称思政教师等组成的专兼职结合、以兼职为主的师资库。校内培训一般应从校师资库中聘请教师,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外请建理论专家。校校长、副校长每学期应为校上课12次。第十四条校聘请的兼职教师,由校校长颁发聘书,并按有关规定支付讲课酬金。校应关心兼职教师,并为他们教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支持他们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第十五条校

6、要加强教材建设。校应根据教学和形势需要,及时编写学习教材,不断提升校工作水平和理论研究水平。同时建立“网上校”,为学员自学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第十六条校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对学员的教育和管理、考察和考核。校应对学员参加学习培训情况作出鉴定,必要时有关培训材料装入本人档案。入积极分子培训结束时实行统结业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第十七条学校校要加强对分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一般每两年对分校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价,评选先进分校和分校工作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第四章办学条件第十八条学校给予校必要的经费投入,并列入当年的财务预算,专款专用,保证校教学、科研、购置图书资料等需要。校经费由学校校统管理。第十九条学校为校教学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依据本条例,制定分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本条例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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