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审批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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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审批操作流程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项目行政审批效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精神,依托“多规合一”信息协同平台的“一张蓝图”,形成建设项目和规划项目接替有序的项目储备库,在工程建设项目预沟通预协调机制下,不断提高项目决策的时效性、科学性、合理性。结合实际,制定本操作流程。一、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及技术审查时间60个工作日)(一)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20个工作日)1.(规委会)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法律法规要求,向县规委办(县规划办)呈报项目规划审批申请及相关资料,县规委办审查、受理后呈报县规委会审定。2 .(土地意见)征求土地部门意见代替建设项

2、目用地预审,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3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单位依据政府同意的项目建设投资计划、会议纪要、“一事一议”等文件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格式、内容和深度在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基础上,增补人防设计条件、固定资产节能评估、社会稳定性评估、建设单位文物保护方案、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等评估评审内容。对特别重大、技术复杂或中省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以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未通过的项目不予审批。对符合规定、具备条件的项目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及技术审查时间10个工作日。4 .规划选址)规划选址意见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步审核批复,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5 .使用林地

3、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步审核批复。6 .(地灾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步审核批复。区域评估内的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7 .环评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在施工许可前完成,不作为项目审批和核准的前置。区域评估内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8 .用地规划许可)依据规委会确定的总平面图和相关规划指标,公示期满后,直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期7个工作日,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22个工作日)9 .(设计方案)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与初步设计同步审查批复,其他部门不再单独审查。10 .(人防审批)需要易地建设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申请,审批局审核批准后,建设单位直

4、接缴纳易地建设费后办理人防审批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未经审批部门批准易地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确定的人防工程设计条件,进行人防施工图设计。11 .(防洪评价)防洪影响评价与初步设计同步审查批复。12 .(初步设计)项目建设单位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本,初步设计应满足国家规范要求,文本应增补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水土保持方案、地震安全性评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等内容。对特别重大、技术复杂或中省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以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未通过的项目不予审批。对符合规定、具备条件的项目批准初步设计,审批及技术审查时间10个工作日。13 .(概算审

5、查)按照审定的初步设计建设内容进行概算审查,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14 .(工程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与初步设计批复同步审批,时间1个工作日。15 .(预算审查)项目在审定的初步设计建设内容的基础上,根据施工图设计进行预算审查,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16 .(招标备案)依据可行性研究批复、工程规划许可办理招标备案,时间1个工作日。(三)施工规划许可阶段(4个工作日)17,招投标)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招投标。18 .(中标备案)办理中标备案,时间1个工作日。19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6、意见应充实建设项目规划、消防、人防、防雷、建筑节能等相关内容。审查合格书报审批和监管部门备案。20 .(土地批件)在施工许可前尚未取得土地批件,但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划拨用地目录,占用地后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政府投资类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可由土地部门审核后出具告知承诺书,土地批件在竣工验收前完成。21 .(施工许可)建设项目土地批复(土地部门告知承诺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作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前置手续,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1个工作日。各项规费收缴不作为审批前置,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中按规定办理。2

7、2 .(市政服务)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办理时间2个工作日。(四)竣工验收阶段(14个工作日)23 .(联合验收)工程建设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建设内容,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并取得质量监督报告后,对竣工验收阶段实施房产实测绘、规划竣工测绘和土地勘测定界(复测),具体包括控制测量、竣工区域地形测量、房产图绘制、房产面积测算、规划复核测量、建设项目用地复核测量等内容,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由市审批局牵头,组织协调规划、国土、消防、人防、档案、防雷、建筑节能、市政公用等部门和

8、单位参与联合验收,12个工作日内统一出具验收意见。24 .(不动产登记)项目单位申请进行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2个工作日。25 企业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及技术审查30个工作日)(一)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10个工作日)1.(企业核准)陕西省核准目录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赋予的权限规定,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县审批局报送项目核准申请,县审批局受理后2个工作日出具项目核准文件,需要组织评审的纳入“多评合一”。26 企业备案)陕西省核准目录外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项目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将相关信息告知县审批局,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并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备案项目统一按

9、照属地原则实行属地备案,采用即办方式,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在施工许可前完成。27 (土地手续)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土地出让方案、土地批件作为政府内部事项,由土地部门整合相关事项,限时办理。28 规划条件)对于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前需征求水务、住建、城管、规划、商务、城改、文物、交警、安监等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地政府意见,改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规划方案充实人防设计条件、建筑设计方案等内容。29 (用地规划)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用地规划许可同步办理。30 环评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在施工许可前完成,不作为项目审批和核准的前置。区域评估内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31 (多评合一)

10、建设项目涉及到固定资产节能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设单位文物保护方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实行“多评合一由审批部门统一组织实地踏勘、审查,评审和审核时间8个工作日。(二)工程建设施工许可阶段(6个工作日)32 (人防审批)需要易地建设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申请,审批部门审核批准后,建设单位直接缴纳易地建设费后办理人防审批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未经审批部门批准易地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确定的人防工程设计条件,进行人防施工图设计。33 (工程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由发证机关组织水务、住建、城管、规划、商务、城改、文物、交警、安监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地政府,审

11、查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条件以及相关技术规定确定的规划控制要求,不再审查建筑内部平面及剖面,建筑内部平面及剖面以施工图审查为准,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带方案出让土地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承诺,各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时间1个工作日。34 .(招标备案)依据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工程规划许可办理招标备案,时间1个工作日。35 .中标备案)办理中标备案,时间1个工作日。3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将人防、消防、防雷装置、规划设计、建筑节能作为合并事项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审批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审查;其余由企业自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

12、审查,审查合格书报审批和监管部门备案。37 .(施工许可)土地批件、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作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前置手续,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1个工作日。各项规费收缴不作为审批前置,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中按规定办理。38 .(市政服务)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办理时间2个工作日。(三)竣工验收阶段(14个工作日)39 .(联合验收)工程建设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建设内容,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并取得质量监督报告后,对竣工验收阶段实施房产实测绘、规划竣工测绘和土地勘测定界(复测),具体包括控制测量、竣工区域地形测量、房产图绘制、房产面积测算、规划复核测量、建设项目用地复核测量等内容,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由市审批局牵头,组织协调规划、国土、消防、人防、档案、防雷、建筑节能、市政公用等部门和单位参与联合验收,12个工作日内统一出具验收意见。40 .(不动产登记)项目单位申请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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