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5月法考《试卷一》综合检测卷(附答案和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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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5月法考试卷一综合检测卷(附答案和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2011年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结果,30多天收到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据此,草案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进行了调整。关于这种“开门立法”、“问法于民”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A、这体现了立法平等原则B、这体现了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C、这表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D、这体现了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参考答案】:B【解析】:立法为民健全完

2、善立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而民主立法是完善立法的一个重要方面。民主立法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注重增强立法主体自身的民主性要求。立法主体自身的民主性,包括立法主体组成的民主性和立法主体自身活动的民主性。增强立法过程中的民主性。要求注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网络、信件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征求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意见,并且根据意见汇集的结果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这正是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和体现,选项B正确。我国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平等是指法律适用上的平等,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选项A错误。执法为民的前提是有法

3、可依,是发生在具体应用和执行法律的过程当中,而题干中的讲述是在立法阶段,因此不能体现执法为民的理念。选项C错误。国家权力的制约是指国家有权机关之间相互监督和制衡。我国权利制约主要包括国家权利机关的制约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制约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制约监督和其他政治社会组织的监督。题干中讲述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法律草案征求群众意见。与国家权力相互制约监督无关。选项D错误。难度系数*2、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是哪一项?OOA、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产生B、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C、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

4、检察院是该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D、直辖市设人民检察院,并设人民检察院分院【参考答案】:A【解析】:考点检察院的设置:检察长的提名和任免解析根据宪法第62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3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故A项错误。3、根据消防法第70条,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某市公安局消防局在消防大检查中发现某大型蔬菜批发市场重新装修后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即投入运营,提出责令其停业的意见。市公安局消防局起草关于责令某市场停业的报告,市公安局将该报告上报给市政府,同时抄送经营该市场的某公

5、司。市政府根据该报告,作出责令该市场停业的决定。经营该市场的某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被告应当是谁?A、市公安局消防局B、市公安局C、市政府D、市公安局与市政府【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在本题,关于责令某市场停业的报告未对该公司的权益产生实际影响,产生实际影响的是市政府的决定。故本题被告应当是市政府。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04、确立笞、杖、徒、流、死封建制五刑的是下列哪项?A、北齐律B、开皇律C、武德律D、贞观律【参考答案】:B【解析】:开皇律废除前人一切酷刑,将笞、杖、徒、流、死五种

6、刑罚作为基本的法定刑。这标志着封建制五刑的确立,使以内刑为中心体系转向以束缚自由的劳役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劳动生产力和人本身的价值得到重视,中国古代刑罚制度因此走向正规和较为人道。5、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5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这一规范属于:A、委任性规范B、授权性规范C、非确定性规范D、准用性规范【参考答案】:A【解析】法律规范的分类这是委任性规范。按法的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的不同,法的规范分成:委任性规范,非确定性规范和准用型规范。按设定行为模式不同可分

7、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复合型规范。考试中常将几种不同标准分类混在一起以考查知识点的记忆准确度,同时往往是以具体法条形式出题,考生应留意。6、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OA、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B、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C、税收优先于纳税义务人的债权人的债权D、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否则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参考答案】:C【解析】:税收征收管理【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4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

8、、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D正确。第45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A正确,税收只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C错误。第48条规定: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

9、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B正确。7、下列选项中关于自治县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个?OA、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级政府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B、自治县县长、副县长必须是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C、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依法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公布D、上级国家机关决定不适合本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可以自行决定变通执行【参考答案】:C【解析】:参见宪法第120条:宪法第114条;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0条。8、在共同犯罪中,主犯和从犯的数量是A、共犯人可能都是主犯B、共犯人可能都是从犯C、共犯人可能都是胁从犯D、主犯只能是一个【参考答案】:A【解析

10、】:主犯与从犯的关系:共同犯罪中,可以只有主犯(须两个主犯),没有从犯;不可能只有从犯,没有主犯。共同犯罪中也不可能全部都是胁从犯。因此答案是A项。9、某区工商局委托市场监管部门对早市市场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因个体户甲乱设摊点,对其进行了处罚。甲不服,申请复议;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A、某区工商局B、市场监管部门C、某区工商局和市场监管部门I)、市工商局【参考答案】:A【解析】详见行政复议法第10条10、某市白云区城管局接到举报,发现该区居民谢某在没有获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用自有房屋经营旅馆,并出租给某男子,该男子利用该处房屋组织地下“人妖”表演。区城管局遂前往查处,并根据广东省旅馆业

11、营业管理条例对谢某给予罚款3万元的处罚。同时,白云区城管局又将此事告知了该区公安分局与该区工商局。公安局对组织和从事“人妖”表演的人员给予了治安处罚,工商局对谢某无证经营的行为给予了罚款5000元的处罚。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工商局对于谢某的罚款已经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B、工商局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该行政处罚C、由于谢某3年前便已开始了旅馆经营活动,所以工商局的处罚明显超过了时效D、由于从事“人妖”表演的男性仅有17岁,公安分局减轻了其处罚【参考答案】:D【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是行政处罚的适用原

12、则,是指对相对人的同一个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不得以同一理由和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一个或者数个行政主体不能根据同一法律规范再次作出处罚;但如果依法应当对同一违法行为并处数种处罚的,依法在给予其中一种处罚后,再给予其他应并处的行政处罚,是允许的。(2)针对同一违法行为,一个或者数个行政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同一种类处罚。本案中,谢某存在两个独立的违法行为,一个是无证经营,违反了工商法规;另一个是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违法活动,违反了广东省旅馆业营业管理条例。所以,区城管局和工商局分别依据不同的法规,针对谢某不同行为作出处罚,并没有违

13、反一事不再罚原则。故选项A说法错误,不当选。行政处罚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可见,行政机关只能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委托其他的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本案中,林某虽然在3年前就开始了旅馆经营活动,但是由于出租房屋属于继

14、续性状态,所以处罚时效应当从该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并不违反2年的时效。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行政处罚法第25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本案中,违法者为17岁,符合减轻处罚的情节。故D选项正确,当选。11、汉律儒家化的表现不包括以下哪方面的内容?A、上请B、恤刑C、亲亲得相首匿D、诬告反坐原则【参考答案】:D【解析】:上请:汉高祖刘邦七年下诏:“郎中有罪耐以上,请之。”即通过请示皇帝给有罪贵族官僚某些优待。上请为官僚贵族犯罪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使他们免受应有的惩罚。恤刑:统治者以“为

15、政以仁”相标榜,强调贯彻儒家矜老恤幼的思想,给老幼以优待,但也以不危害统治阶级的利益为限。亲亲得相首匿: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确立于汉宣帝时期,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免负刑事责任。这些都反映出汉律的儒家化,并且一直影响后世封建立法。至于诬告反坐原则指的是对诬告者定其所诬告别人的罪名,以加强对诬告者的惩罚。它不属于汉律儒家化的内容,故D项应为正确答案。12、中美两国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中美两国均适用。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人在中国首次发表的作品.在美国受美国法律保护B、美国人在美国注册但未在中国注册的非驰

16、名商标,受中国法律保护C、美国人仅在美国取得的专利权,受中国法律的保护D、中美两国均应向对方国家的权利人提供司法救济,但以民事程序为限【参考答案】:A【解析】: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选项A考查的是伯尔尼公约中的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伯尔尼公约规定,非该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其作品首次在公约某一成员国出版,或同时在某一成员国及其他非成员国首次出版,则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这意味着对于一个具体作品,如果作品的作者或者出版国是成员国,则应当适用伯尔尼公约的保护。由于中美都是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在一个成员国(中国)出版的作品在伯尔尼公约的另一成员国美国享受国民待遇,即如同美国作品一样受到美国法律的保护。因

17、此A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选项B和选项C考查的是巴黎公约中商标专利独立性原则。巴黎公约对于商标专利采用独立性保护原则,即关于外国人的专利申请或者商标注册,应由各成员国根据本国法律决定,不受原属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就该申请作出决定的影响。因此,对于美国人在美国注册但未在中国注册的非驰名商标,只能受美国法律的保护,不受中国法律的保护。B选项的说法错误。同理,美国人仅在美国取得的专利权,仅受美国法律保护,不受中国法律的保护,C项错误。选项D考查的是知识产权的救济措施。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很少规定知识产权执法措施,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专门就此进行了规定,特别表明一旦发生侵权,成员国应当向被侵权人提供

18、民事和行政程序救济、临时措施、边境措施以及刑事程序的救济,因此,中美两国均应向对方国家的权利人提供司法救济,但不以民事程序为限,D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1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涉及下列哪方面的内容?OA、合同的订立B、买卖双方的义务C、违约及救济办法D、合同的有效性【参考答案】:D【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调整范围是有限的,主要调整合同的订立以及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救济,不涉及合同的有效性问题,这一问题由国内法解决。14、在唐律中的“非因斗争,无事而杀”,说的是下列哪种情况?A、贼杀B、故杀C、谋杀D、欧杀【参考答案】:B【解析】:在

19、唐律中的“非因斗争,无事而杀”说的是双方并非因为斗殴,一方突然起意杀人,即是“故杀”,所以B项符合题意,当选。ACD选项错误,不应入选。15、采购人的范围不包括下面哪一项?A、各级国家机关B、医院C、各民主党派D、某大型国有独资公司【参考答案】:D【解析】政府采购法第15条规定,采购人是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6、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中心环节是A、有法可依B、有法必依C、执法必严D、违法必究【参考答案】:B【解析】:“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17、“十恶”中规定,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是:OA、恶逆B、不道C、不睦D、犯上【参考答案】:A【解析

20、】:本题考查的是唐代的法律内容的变化。所谓“十恶”是隋唐以后历代法律中规定的常赦不原的十种最严重犯罪,渊源于北齐律的“重罪十条”。隋开皇律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加以损益,确定了“十恶”制度。“十恶”的具体内容有:(1)谋反,谓谋危社稷,指谋害皇帝、危害国家的行为;(2)谋大逆,指图谋破坏国家宗庙、皇帝陵寝以及宫殿的行为;(3)谋叛,谓背国从伪,指背叛本朝、投奔敌国的行为;(4)恶逆,指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5)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的行为;(6)大不敬,指盗窃皇帝祭祀物品或皇帝御用物、伪造或盗窃皇帝印玺、调配御药误违原方、御膳误犯食禁以及指斥皇帝、无人臣之礼等损害皇

21、帝尊严的行为;(7)不孝,指控告祖父母、父母,未经祖父母、父母同意私立门户、分异财产,对祖父母、父母供养有缺,为父母尊长服丧不如礼等不孝行为;(8)不睦,指谋杀或卖五服(缠麻)以内亲属,殴打或控告丈夫大功以上尊长等行为;(9)不义,指杀本管上司、授业师及夫丧违礼的行为;(10)内乱,指奸小功以上亲属等乱伦行为。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18、在纽约有住所的美国公民史密斯在我国境内旅游期间病故,据有关部flN查,史密斯在美国有别墅一幢,在瑞士银行有存款20亿美元,死亡时其随身遗留物中有美元数千以及高级相机一部。其居于英国的子女就遗产继承问题而产生纠纷,起诉至我国某法院,则在本案中可能适用的法律

22、有下列哪项?OA、美国法B、瑞士法C、英国法D、中国法【参考答案】:A【解析】:继承的法律适用继承法意见第63条规定,涉及继承,遗产为动产的,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适用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国家的法律。别墅为不动产,因此根据该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美国法;而存款和随身遗留物均为动产,因此应适用当事人生前最后住所地法律,本题中当事人的最后住所在纽约,因此也应该适用美国法。19、黄某为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三等秘书,艾某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随员。黄某在乙国首都实施抢劫,有1名乙国人在抢劫中被其杀死。艾某当时恰好目击了该抢劫杀人事件。甲乙丙三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

23、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个是正确的:A、如黄某本人表示放弃其管辖豁免,则乙国即可以对其提起刑事诉讼,无论甲国驻乙国使馆是否同意B、如艾某本人表示愿意出庭作证,则乙国即可以带其到法庭作证,无论丙国驻乙国使馆是否同意C、乙国向甲国提出请求,要求放弃黄某的豁免,如甲国没有答复,则可以推定甲国已经同意放弃,从而对黄某提起刑事诉讼D、如甲国表示放弃黄某的管辖豁免,则乙国可以对黄某提起刑事诉讼,而不论黄某本人是否同意【参考答案】:D20、下列关于唐朝法律中的自首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犯罪被揭发后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唐代称作自首B、唐律中,规定谋反等重

24、罪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犯罪并非都可自C、自首者可以免罪,但赃物必须按法律规定如数偿还D、自首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实”,但犯罪情节交待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尽”【参考答案】:A【解析】:唐代以犯罪未被举发而能到官府交代罪行的,称之为自首。但是犯罪被揭发或者被官府追查逃亡后再投案者,称之为自新。所以A选项说法错误,当选。BCD选项均正确,不选。21、周某因在其姐姐家开办的养殖场打工备受照顾,一直存有报恩之心。当她得知不会生育的姐姐想抱养一男孩时,便一口答应由她负责抱养之事。某日下午,周某来到某县人民医院,以其表妹要来生小孩为由,事先住进了某病房。次日下午,同病房的一孕妇产下一男婴。次日深夜,周某趁同病房

25、的人熟睡之机,偷偷将该男婴抱走,后又回到病房贼喊捉贼。对周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拐卖儿童罪B、偷盗婴儿罪C、拐骗儿童罪D、无罪【参考答案】:C【考点】拐骗儿童罪的认定【解析】拐骗儿童罪的手段主要表现为蒙骗、利诱,但偷盗、抢夺甚至抢劫婴幼儿的行为也可构成本罪。22、对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泄漏标底的,下列哪一项不是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A、.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B、给予警告C、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D、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考答案】:B【解析】政府采购法第72条23、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下列哪一种?A、质剂B、傅别C、书契D、约剂【参考答案】:A【解析】: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

26、”,其中“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24、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甲负责调查地形,乙负责望风,丙负责入室行窃。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A、犯罪集团B、必要的共同犯罪C、简单的共同犯罪D、复杂的共同犯罪【参考答案】:D【解析】:二人以上的共同犯罪存在实行、组织、教唆、帮助等分工时,就是复杂共同犯罪。“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三大本第二卷)故A错;“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就是必要的共同犯罪,如聚众持械劫狱罪,不可能由一个人单独实施。”(三大本第二卷)故B错;“二人以上共同故意

27、实行犯罪时,就是简单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共同的实行意思;二是有共同实行的事实。”(三大本第二卷)故C错;“二以上的共同犯罪存在实行、组织、教唆、组织等分工时,就是复杂共同犯罪。”(三大本第二卷)故D正确。另:(1)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如按分工分类法也可分为正犯与共犯,正犯即实行犯,而共犯(指狭义,广义指所有共同犯罪人)是非实行犯,它包括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2)放风应该不属于预备行为吧。(3)在作评论时,应尽可能分析的全面、准确些,只有这样才能给别人以好的帮助而不是误导,同时自己也获得了提高。25、甲乙两国签订了一份关于共同开

28、发海洋资源的条约,该条约在签订时完全符合当时的国际强行法规则,但是在两国缔结条约并开始履行义务3个月后,国际社会缔结了一项新的国际强行法规则,而甲乙两国的条约正好与该规则相抵触,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关于此种情况,正确的判断是A、根据约定必守的最高规范,由于甲乙两国的条约缔结于强行法规则之前,条约有效B、条约自始无效C、条约自与新的强行法规则发生抵触时起失效D、失效或继续有效与否由甲乙两国决定【参考答案】:C【解析】:条约法公约规定,条约必须符合国际法强行规则。条约缔结后如遇新的强行规则产生时,与该规则抵触者自与新的强行规则发生抵触时起失效并终止。26、外国船舶在别国领海的唯一

29、权利是享有无害通过权,根据海洋法公约规定,“无害”一词的含义是哪项A、不违反国际惯例B、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安全或良好秩序C、不损害其他国家的领海航行权D、不违反沿海国的法律规章【参考答案】:B【解析】:国际法理论认为,无害通过权中的“无害”是指不损害沿岸国的和平安全的秩序,也不违反国际法规。所以应选B。27、某甲参加特务组织后,受敌派遣,多次在其父处窃得军事情报交给特务组织。其后,某甲又策动其父武装叛乱。某甲的行为构成A、武装叛乱罪B、武装叛乱罪和间谍罪C、间谍罪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解析】:刑法第104条、第110条,甲实施了间谍和武装叛乱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应按两罪处理。28、

30、下列哪一机关是我国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A、人民法院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C、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地方各级纪委D、人民检察院【参考答案】:D【解析】: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29、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和承受人在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A、90天B、180天C、1年D、1年零1天【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点是行政裁决执行期限。参见最高人民

31、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0条30、黄某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要免除黄某的检察官职务,必须经过下列哪个程序?A、由黄某任职地省人民代表大会罢免B、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免除C、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D、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免除【参考答案】:C【解析】检察官法第12条第3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本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3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地方规章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时,应当选择下

32、列哪种做法?A、由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送请上级人民法院裁决B、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C、由受理该案的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送请同级权力机关裁决I)、由受理该案法院的同级权力机关解释或者作出裁决【参考答案】:B【解析】:规范性法律文件不一致时的裁决机制立法法第86条第3项;“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行政诉讼法第53条第2款:“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无论依立法法还是依行政诉讼法,均应选BO从法律解释原理角度看,谁制定谁解释,在

33、制定主体不一致时,由共同的上级机关解释,据此也可选出正确答案B。32、下列各法律形式中不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的有A、行政法规B、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C、法院判例D、我国同外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公约【参考答案】:C【解析】:法院判例不属于我国法的渊源。33、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解决当事人之间劳动争议的程序制度,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B、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C、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D、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参考答案】:B【解析】

34、:考点: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规定,A错误。根据第15条的规定,B正确。根据第5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C错误。D错误,因为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起诉的前置程序。34、关于中外法律制度中的习惯法,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A、中国西周时期的礼是对社会生活起着调整作用的习惯法B、英国法的源头是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习惯法甚C、法国公元九世纪至十三世纪是以习惯法

35、为主的时期D、德国学者萨维尼认为法律是分阶段发展的,最初是自然法或学术法阶段,接下来便形成了习惯法阶段【参考答案】:D【解析】:习惯法答案及解析D。萨维尼的观点是:法律是分阶段发展的,最初是自然法或习惯法阶段,接着是学术法阶段,第三阶段才谈得上法典编纂。德国仍处于第二阶段,制定民法典为时尚早。可知D项错误。35、关于产品缺陷责任,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A、基于产品缺陷的更换、退货等义务属于合同责任,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赔偿义务属于侵权责任B、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应当与受害者有合同关系C、产品缺陷责任一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D、产品质量缺陷责任一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参考答案】:A36、孙某

36、的狗曾咬伤过邻居钱某的小孙子,钱某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一天,钱某趁孙某不备,将孙某的狗毒死。孙某掌握了钱某投毒的证据之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钱某赔偿孙某600元钱。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孙某因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B、由于孙某起诉而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的法律关系C、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纵向的法律关系D、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中,孙某不得放弃自己的权利【参考答案】:A37、朗文与戴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朗文向甲国法院起诉戴某并获得胜诉判决。戴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

37、朗文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朗文的主张构成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B、我国法院对戴某的起诉没有管辖权C、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1)、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戴某的起诉【参考答案】:D38、某地法院在审理一起不服道路运输管理行政处置案件中,相对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既违反了交通部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也违反了该省政府制定的XX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该管理条例与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使用,在此情形下根据我国相

38、关法律规定和法理,下列选项中哪项是正确的?()A、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直接决定适用处罚规定还是管理条例B、由该省人大常委会决定适用管理条例C、由国务院提出裁决,认为适用规定的则直接适用规定;认为适用条例的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D、由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司法解释来决定适用条例还是规定【参考答案】:C39、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A、甲市中级法院陈法官的妹妹接到乙县法院开庭传票,晚上到哥哥家咨询开庭注意事项。陈法官只叮嘱其妹庭上发言要有针对性,不要滔滔不绝B、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乙市中级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庭审后,钱法官就该案件

39、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C、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D、某省高级法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参考答案】:B【解析】:暂无40、历史法学派是19世纪兴起的一个法学派别,下列哪个选项代表该学派的观点?A、法是一种历史现象,是阶级社会的产物B、法像语言、风俗、政制一样,是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的C、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D、法是在所有的人中确立的,并得到全人类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B项是德国历史法学派的观点,其代表人物卡尔?冯?萨维尼指出,法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法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随着

40、民族的加强而加强。B项就是这种观点的表述。A项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D项是古罗马学者盖尤斯的观点。注意不要望文生义,见到A项”法是一种历史现象”的表述就以为是历史法学派的观点。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2、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是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之一。关于这种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实施这种行为的主体,不限于行政机关B、实施这种行为的主体,不包括中央政府部门C、反垄断法对这种行为的规制,限定在商品流通和招投标领域D、反垄断法对这种行为的规制,主要采用行政责任的方式【参考答案】:A,D3、中国某航运公司承

41、运一批从挪威进口至中国的鱼干,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发现鱼干有部分发霉受损。发霉受损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种,请问依中国海商法,其中不应由承运人承担责任的包括哪几项?()A、鱼干发霉是因为货舱通风不良所致B、鱼干发霉是因为船员忘记关闭舱盖,雨水渗入所致C、鱼干发霉是因为海上风浪过大,海水浸泡所致D、鱼干发老是因为鱼干本身含水份过高所致【参考答案】:CD【考点】承运人免责事项【解析】A项属于船舶不适货,所以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8项属于承运人没有尽到管货义务所致,因而承运人不可以免责:C项属于天灾,承运人可以免责;D项属于货物本身所固有的瑕疵所造成的损失,所以承运人也可以免责。故应选CD。4、下述内容符合

42、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有。A、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检举D、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参考答案】:A,B,C,D【解析】:参见行政处罚法第54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5、关于市民法和万民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OA、市民法是罗马国家固有的法律,它早期

43、是仅适用于罗马居民的法律B、市民法调整的内容为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及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等方面C、万民法主要调整罗马公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之间的财产关系D、万民法是通过民众大会和元老院的决议形成的法律【参考答案】:A,D本题考查的是市民法与万民法体系的形成。市民法是罗马共和国早期的法律,仅适用于罗马公民内部,是罗马国家固有的法律。市民法的内容主要是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规范。罗马居民不仅包括罗马公民,也包括居住在罗马的非罗马公民;因此,A项不正确。万民法是适用于罗马公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与外来人之间财产关系的法律。万民法是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步制定的法律;因此,

44、D项不正确。万民法的基本内容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有关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万民法很少涉及,仍然适用市民法。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D项。6、下列有英国普通法与衡平法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遵循先例”是普通法最基本的原则B、衡平法最重要的特征是“程序先于权利”C、普通法程序简便、灵活D、法官适用衡平法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参考答案】:A,D【解析】:英国法的渊源主要有三个: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这三种法的特点和地位不同,应注意区别。本题即考查了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各自特点及发生冲突时的解决原则。在司法制度方面,陪审制度、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分类都是英国司法的重要特包,考生也应注意掌握。英美

45、法系的特点,应该和大陆法系对比来认识,美国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也是本考点的重要内容。7、西周时期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包括:A、一夫一妻B、同姓不婚C、父母之命D、六礼必备【参考答案】:A,B,C【解析】:西周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西周时期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即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凡不合此三者的婚姻即属非礼非法。注意“同姓不婚”的理由,主要有两点:首先,长期的经验证明,同姓男女为婚会影响整个民族的发展。其次,禁止同姓为婚,多与异性通婚,是为了“附远厚别”,即通过联姻加强与异性贵族的联系,进一步巩固家天下与宗法制度。8、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属予农业环境保护的措施?A、防治土地沙化、

46、盐溃化、贫瘠化、沼泽化B、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桔竭C、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D、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参考答案】:A,B,C,D【考点】农业环境保护【解析】环境保护法第20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选项ABCD均符合本条的规定。全部正确。9、非歧视原则是关贸总协定的最基本的原则Q非歧视原则主要通过以下原则得以体现:OA、关税减让原则B、取消数量限制原则C、国民待

47、遇原则D、最惠国待遇原则【参考答案】:C,D【考点】关贸总协定的非歧视原则【解析】关贸总协定的非歧视原则包括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故选CD。10、下列关于中国古代法制思想和法律制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礼法结合”为中国古代法制的基本特征B、夏商时代的法律制度明显受到神权观念的影响C、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到汉代中期以后被儒家发挥成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策略D、清末修律使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没有受到冲击【参考答案】:A,B,C【考点】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认识【解析】中国在奴隶制社会的夏商时期,受到神权观念的影响,法律制度也带有浓厚的神权色彩。“天命、“夭罚”的思想影响着这一时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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