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创建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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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按照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方案的通知(X委(2022)X号)、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X食安委(2021)X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在巩固提升原有各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示范点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小作坊示范创建工作,采取择优评选的方式,在我市范围筛选一批生产条件基础较好、质量安全管控到位、市场信誉良好的小作坊开展示范创建,引导我市小作坊朝着规范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二、工

2、作措施(一)广泛宣传。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小作坊产品目录、包装销售、示范创建要求宣传,积极普及小作坊示范点优秀管理经验,提升小作坊监管规范化、集约化发展的社会知晓率。同时,结合辖区实际,创新小作坊引导规范与示范带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小作坊进入固定区域集中加工小作坊规范取证工作。(二)及时申报。组织小作坊示范创建单位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23734-2009)和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考评细则(附件4)要求,改进和完善生产加工条件,建立健全适合小作坊生产实际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持续保持较好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自愿按时申报。进驻集中加工区的小作坊要依法取得营业

3、执照和核准(登记)证。(三)积极创建。按照工作目标和创建标准,对申报的小作坊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指导,并督促小作坊示范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六个到位”(原料进货查验到位、场所卫生清洁到位、生产工艺控制到位、台账记录登记到位、人员健康管理到位、包装标签标识到位),履行“六个承诺”(承诺不无证生产加工、承诺不掺杂使假、承诺不违法添加、承诺不虚假宣传、承诺不使用不合格原料、承诺不销售不合格产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参照2021年XX省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X市监食生(2021)X号)要求,按照点位相对集中、品种相同或相近原则,利用现有设施对小作坊加以改造、加

4、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分散小作坊发展提供低成本生产经营场所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六统一”模式(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工艺、统一培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三、工作安排(一)部署安排(2022年4月30日前)。根据2021年全面普查建档情况,确定了各辖区示范点创建和集中加工区建设工作目标(附件1)。各所要结合地区实际,合理制定辖区推进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做好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实施ABC风险分级管理,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二)申报阶段(2022年5月15日前)。各所要组织多于任务指标数30%、符合条件的小作坊申报示范点(申报表格式见附件2),小

5、作坊集中加工区申报工作会同本级食安办共同开展,填写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申报表(附件3)。申报材料报XX市市场监管局备案。申报示范点的单位为全市所有获得小作坊核准证的小作坊(不包含面包店、糕饼店等现制现售经营单位或餐饮服务单位),要以突出富有地方特色的小作坊为优先创建对象,优先培育以辖区食品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的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小微企业不得以注销等方式申请小作坊示范点,往年已建成的省、市小作坊示范点不得重复申报。生产产品应当符合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加工食品目录(2020年版)的要求。(三)创建阶段(2022年5月15日-10月15日)。要积极作为、加强

6、协调,指导督促示范创建单位改进完善生产条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小作坊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水平。要结合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日常监管工作,根据风险分级评定情况,加强对小作坊示范创建单位和集中加工区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产品的监督抽检。要坚持零容忍、出重拳,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或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料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拒不执行包装销售、生产明令禁止的主辅食品等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打击。(四)验收阶段(2022年11月20日前)。10月15日前,各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成小作坊示范点的初评,

7、按照申报数量报送生产股,同时报送工作总结。原则上,10月30日前,XX市局组织核查小组完成现场验收,验收实行差额量化考评,小作坊示范点考核达标线为90分,考评不达标的,不予认定。11月20日前,XX市局对公示无异议的小作坊示范点和集中加工区进行确认。四、补助资金安排及用途从2022年食品安全专项资金中安排,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小作坊示范创建工作给予一定补助,补助标准及额度由XX市局另文下达。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申报表小作坊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生产地址监管责任单位基本情况厂区面积产品类别成立时间自有品牌从业人数产能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描述包装销售情况(含包装材

8、料、标签标识内容)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意见:(盖章)年月日XX市食品生产小作坊集中加工区试点申报表申报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日常监管机构(所)申报范围内食品小作坊(家)小作坊名称证书编号产品类别从业人员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申报范围上年度小作坊总产值申报范围近2年有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口是否申报范围近2年小作坊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是否达95%以上口是口否县(市、区)食安办意见:(盖章)年月日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3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考评细则小作坊名称:考评单位(盖章):初评终评序号项目内容评分标准分值一得分1企业资质情况持有有效的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书

9、、营业执照。核准证书、营业执照缺一项即否决。否决项2日常监管情况近3年未发生故意违法案件;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发生违法案件的,或监管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即否决。否决项3包装/标签使用食品级材料实行包装销售按规定进行标识。产品未使用食品级材料、未实行包装销售或未按规定标识的即否决。否决项4产品抽检情况近2年未发现产品抽检不合格。发现抽检不合格即否决。否决项5品牌传承建设品牌历史悠久,群众口碑好,为当地公认的老字号品牌。获得权威部门或协会认定老字号品牌的,加10分;品牌创立时间超过5年、消费者认可度高的,加5分。加分项6社会认可肯定在企业诚信建设、食品安全保障

10、等方面得到社会认可肯定的。得到媒体正面报道肯定的,或得到社会组织其他形式嘉奖的,1次加5分。最多10分。加分项7管理基础建立包括人员管理、原料管理、过程管理、卫生管理、检验管理、销售管理等内容,且与所加工食品相适应的管理制度。缺一项扣2分,最多扣6分。68配有相应能力的管理食品安全的人员。缺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扣5分,能力不具备的,酌情扣分。59生产必备条件周围无扩散性污染源,或有但不影响食品安全;非设置在居住场所内(符合管理规约的除外),生产与生活相隔离。周围存在扩散性污染源,并对食品安全造成明显影响;或设置在居住场所,且不符合相关管理规约的;或生产与生活相联通的,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扣6

11、分;采取措施,扩散性污染源影响较小的,酌情扣分。610具有与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制作、包装、贮存等场所。原料处理、加工制作、包装、贮存等场所不能满足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需要的,扣1.5分/项。611有与所加工食品相适应的防蝇、防鼠、洗涤等卫生防护设施。不具备的,酌情扣分。1012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容器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不具备的,酌情扣分。613根据食品安全需要配备必要的紫外灯等消毒灭菌设施。不具备的,酌情扣分。614生产场所整洁卫生。卫生状况脏、乱、差的即否决。否决项15具有保证食品安全以及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完全不具备的,扣6分;欠缺的,

12、酌情扣分。616原辅材料管理采购的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进行了进货查验。全部未进货查验的,扣8分;有查验,但不齐全的,扣2分/种。817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规定。使用了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未经检疫及检疫不合格肉品的,扣10分;使用其他不合格性质原料,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扣5分/项,最多扣10分。1018加工过程管理加工过程符合保障食品安全要求。不符合的,酌情扣分。1519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均有有效健康证。缺少有效健康证的,扣1分/人,该项分数扣完为止。521出厂把关按照要求对感官等项目进行检验。不符合的,酌情扣分。322台账记录按要求建立原辅材料进货查验、不合格及过期食品处理、批发销售等台账。未建立台账的,扣5分;不齐全的,扣1分/项,该项分数扣完为止。523资质公示情况核准证书、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在显著位置张挂。未在明显位置张挂的,扣1分/项。3合计100考评人员:考评时间:年月日县(市、区)小作坊示范点评选推荐名单联系人:联系电话:序,县(市区)小作坊示范点名称地址产品核准证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考评得分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意见:(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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