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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安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坚决扛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筑牢防线、织密网线、严守底线,大力防范化解影响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风险,防范遏制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为新时代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新台阶,为建设实力生态智慧幸福
2、新南召做出新努力、新贡献。二、工作目标坚持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解放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较大差距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在强基础、补短板、建机制、控源头方面狠下功夫,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各部门、各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涉师生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使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
3、升,校园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校园安全基础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校园安全长效机制明显健全,校园安全形势明显向好,校园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实现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高质量发展,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三、主要任务(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学关于安全生产的最新指示要求,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一一学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
4、组织参加集中警示教育。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搜集、下载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举办警示教育展览。三是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对话谈心活动,主要领导要与分管领导谈,分管领导要与业务股室负责人谈,要通过谈心交流,指出安全工作中的不足和短板,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二)全面完善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责任体系。一是落实乡镇政府属地监管责任。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指导督促辖区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二是行业监管
5、部门要对照部门职责,常态化对师生安全及校园周边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三是推动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校园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县督查中心、综治中心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通报、警示、约谈、问责等工作方式,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三)全面推进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按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规定的职责要求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五有标准(即科学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覆盖的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体系、责任明确
6、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线上线下的智能化信息平台、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制度),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类推进实施。深化提质扩面学校建设,实现由“有”向“好”的转变。全面推行乡镇以上成建制学校开展建设,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进行试点。通过努力,教育系统基本建成信息通畅、全员参与、规范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双重预防体系,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保障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实基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四)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一是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落实安全教育课时、教材、经费、师资。中小学幼儿园每学年
7、不少于12个课时。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宣传日”、119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月、12.2交通安全日等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消防、食品、交通、防溺水、防踩踏、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扫黑除恶等专题教育。二是强化安全教育实践环节。加强安全应急演练,中小学校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各小学幼儿园要以安全教育平台为依托,以学校网络教育资源为突破口,建设一批安全管理在线开放课程,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三是提升安全教育师资的专业水平。实施安全教
8、育教师校本培训,结合本校实际开发校本安全教材、安全教育优质课,加强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安全教育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四是提升管理人员素质能力。各学校要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分级分批组织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采取业务轮训、专题培训、研修培训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五)实施“一校一警”校园及周边安全保障工程。法院负责对涉校涉生案件进行调解、审理,为党委政府依法依规处理涉校涉生事件提供准确、可靠的法律支持。检察院负责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选聘优秀检察官、干警到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县公安负责在学
9、生上下学等敏感时段在校门口、治安重点防控区设置护学岗,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并及时对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的社会闲散人员进行处理,做到让群众及广大师生做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司法局负责对校园周边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并依法对涉校、涉生案事件进行调解,及时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学校要参照“一村一警”服务模式,将包校干警姓名、职务、职责、联系方式制作成卡,悬挂在大门口醒目处,便于学校、师生及家长互联互通。县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将把“一校一警”校园及周边安全保障工作纳入平安南召工作绩效考评体系,与单位和个人的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相结合,确保此项工作能得到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县政法委、公安、法院、检
10、察院、司法局、教体局)(六)实施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工程。一是加强安全防范基础建设。教体局牵头落实平安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雪亮工程”建设攻坚提升活动方案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防范建设整体水平。此外,还要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落实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收官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心理健康安全防范)建设,确保校园安全防范建设实现“四个100%(专职保安配备,封闭化管理,一键报警、视频监控配备和联网),确保三年行动完美收官。二是提升安全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
11、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三是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住建、消防等职能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建立校舍及内部设施定期检查报告、维护维修、改变验收制度,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筑、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消除校园内D级危房、危墙、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等。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检查,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四是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应
12、急、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安全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处置能力。五是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涉校涉生案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对执纪执法部门提出的安全事故防范建议要认真听取,并贯穿在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责任单位:县政法委、教体局、公安、司
13、法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七)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理1、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一是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安全纳入教育宣传培训内容,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每年部署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等专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成效。三是集中整治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县教体局、消防救援大队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集中开展消防
14、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学校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设备设置和电气线路敷设,积极应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责任单位:县教体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中小学校)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县卫健、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健全并落实校长陪餐、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原材料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学校炊管人员、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力度,加强对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膳食营养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各中小学校)3、加强校车交通安全
15、管理。县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妥善解决已注册登记的专用校车无法取得校车许可的问题,保障校车发展与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专项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及属地乡镇政府要指导、督促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以及校车第三方监控平台等有关单位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提高监管水平,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校车驾驶人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公安交管部门
16、要依法严查严处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校车”。应急管理、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完善校车安全管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属地乡镇政府、有校车的中小学校幼儿园)4、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排查工作,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无塔供水器、锅炉、电梯、压
17、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加强对特种设备日常检查保养。(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属地乡镇政府、中小学校幼儿园)5、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公安、市场监管、城管、卫健、文广旅等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要加强校园周边200米安建设,加强对安内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四个禁止”,即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场所、禁止设立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设立彩票专营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治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摊点、违章建筑等;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贩卖“三无”、“五毛”食品等突
18、出问题。(责任单位:县政法委、教体局、公安、司法局、城管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文广旅局、属地乡镇政府)6、加强其它安全管理。一是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县委政法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各乡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落实工作职责。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溺水知识。组织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和监管。二是做好学生欺凌防范工作。按照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机制,做好学生欺凌排查、防范
19、和处置工作。密切家校联系,共同防范欺凌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切实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着力提升灾害防范预警能力,切实增强学校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舍年检、预警、信息监测公告、隐患排除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保障校舍安全的制度体系。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攻坚冲刺和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根除影响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黑恶隐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五是做好反恐怖工作。开展反恐怖专项行动,提升教育系统反恐怖综合能力和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
20、教体局、公安、司法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文广旅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城管局、住建局、属地乡镇政府)四、时间安排从20XX年11月至2022年3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XX年月5日至11月12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细化本地、本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本校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二)排查整治(20XX年11月13日至20XX年12月13日)。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本地、本校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两
21、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各方面力量加快实施,精准推进各项排查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20XX年12月14日至本学期结束)。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推进会、挂牌督办、跟踪整治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四)巩固提升(2022元月至2022年全国两会”结束)。在推进校园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共性问题,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梳理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
22、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此次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属于学校职责范围内的,要指导、督促学校自行整改;对不属于学校职责权限的,要依据部门职责和学校上报的安全专项整治问题交办台账,由属地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解决。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主要领导亲自研究、
23、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校园安全问题。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二)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专项治理会商研判、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合整治、责任查究等工作机制,形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长效机制。(三)强化督导问责。县政法委、督查中心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督导,及时总结发现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工作亮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好的做法进行表扬推广;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的,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