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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科工作职责一、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医疗业务管理和其它工作。二、负责协调各临床医疗、医技科室和护理部门之间的医疗业务关系,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定期召开医疗例会。三、拟定医疗工作计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四、负责实施医院的医疗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制定医疗部分的具体落实措施,负责全院医疗质量检查工作,定期进行一次考核。五、组织医务人员“三基”培训与考核工作。六、负责审批、办理医师处方权、麻醉处方权、各级人员开展高风险技术操作的授权制。七、协助各科室积极预防医疗差错事故和做好医疗纠纷的善后处理工作。八、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的有关业务学习,配合人事科制订培训计划和医疗、医技人员的业务考核、晋升、晋级工作。九、负责医疗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医疗来信,来访、接待、参观工作;安排好院外会诊;组织抢险、救援医疗队等。协调并裁决科室间医疗方面的争执问题,及时组织和协助处理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十、督促做好病案管理和医疗统计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十一、负责全院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工作。十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做好医师、医技人员的执业准入管理工作。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