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公司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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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修公司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为了规范工伤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重复发生,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工伤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施工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工作,或虽不在本岗位工作,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包括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1,事故报告1.1 检修公司任何单位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

2、据,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1.2 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项目部负责人报告;项目部负责人接到报告立即向分公司和公司安全技术室电话通报。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和简单经过、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已采取的措施等。1.3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必须完成书面报告,采用公司“事故快报”统一表格,由相关负责人签订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内容。1.4 紧急情况时,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公司安全技术

3、部汇报,电话021-36211506.1.5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一经查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严惩。1.6 各分公司每月21日前必须上报伤亡事故月报表,报表必须有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字,可以通过传真、扫描、照相等方式发送(需确保内容清晰、完整);当月或当年有事故发生的,则必须上报报表原件。2,事故应急处置、调查和处理2.1 事故发生后,所属单位要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排险必须移动物件时,要做出标记,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清理现场。事故单位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

4、应急救援预案2.2轻伤事故,由项目部组织安全、工程、技术、工会等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会同所属分公司的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死亡事故,公司安全部门及相关单位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3 事故的处理按照公司安全事故(事件)“三会一处理”进行。2.4 凡发生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制定和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2.5 事故经调查、分析、处理后,事故责任单位应形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附表),并附事故分析会记录交安全技术部上述材料的上报时间:轻伤事故不超过一

5、周(7天);重伤事故不超过15天。2.6 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真实提供现场情况;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3,工伤人员管理1.2 1工伤认定: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应在事故发生30日内及时按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按表中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交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办理工伤认定。(协力工相关资料交劳务公司)因未及时上报相关材料而造成的工伤保险费不能足额赔付的责任由所在单位负责。1.3 工伤鉴定:工伤人员拿到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工伤认定书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工伤鉴定。如不能按时进行鉴定需个人书面申请由公司确认后交劳动鉴定部门办理延迟鉴定。如个人原因延误鉴定导致无法鉴定相关责任由个人负责。1.4 工伤待遇:按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规定执行。1.5 事故的相关资料应完整、妥善、长期保存,作为工伤备查以及研究改进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开展科学研究等的依据。4,事故处罚4.1根据事故原因分析,划分事故管理责任,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以及安全管理责任考核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5,伤者就医规定:5.1 伤员由各事故单位联系就近的有相关医疗资质的医院进行就医。5.2 各单位应派专人负责伤员的看护,并做好与医疗机构的信息沟通工作。5.3 治疗期间所产生的所有票据资料、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材料必须留存完整。5.4 各分公司应作好对伤亡者家属的抚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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