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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输血科输血后疗效评估管理程序1 .目的为规范临床医生输血后对输血疗效的评估,确保临床用血合理有效,避免滥用血液,依据质量手册的要求制定本程序。2 .适用范围适用于临床医生在输血治疗后对输注血液制品的疗效的评估。3 .职责3.1 临床医生:对患者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结果仔细评估,确定输血治疗是否有效,以决定是否继续输血治疗。3.2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对临床输血进行监督检查及培训。4 .管理程序:临床医生应在对患者进行输血治疗后,及时对所输注血液制品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进行评价,如改善患者状态,应认定有效;无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应认定输注无效,并分析输注无效的原因,决定是否继续输注或改变治疗方法。医
2、生应根据如下指标进行效果评价,并记录于输血记录中。4.1 红细胞:4.1.1. 有效:预期值:一般每输2U红细胞,外周血红细胞至少升高10g/L。4.1.2.无效:当全血或红细胞制剂输注24小时内复查HB,并与输血前比较,HB没有达到预期值,并且排除继续失血、血液被稀释、感染、发热等原因,初步视为“输注无效工4.1. 3.无效的处理:4.1.3.1.合理使用相应的红细胞品种。4.1. 3.2.由免疫因素引起输注无效的原因应准确检测患者血型,用恰当的配血方法进行配血。4. 1.3.3.由非免疫因素造成的,应及时改善患者疾病状态。4.2血小板:4.2. 1有效:预期值:CCI=(输注后血小板计数-
3、输注前血小板计数)(109)X体表面积(M2)/输入血小板总数(10”)(1治疗量的机采血小板血小板数量2.5*10)1h:CCi10者为输注有效。24h:5者为输注有效4.3. 2.无效:连续两次输注血小板后,血小板未达到预期值。4.4. 3.无效的处理4.2.3.1.由免疫因素引起的输注无效,应进行血小板的配合性输注。4.2.3.2.有非免疫因素引起的输注无效,应及时改善患者的疾病状态。(如:发热、炎症、肝脾肿大、大出血、DlC等)4.3血浆:有效:凝血状态得到改善、凝血指标恢复正常4.4冷沉淀有效:凝血状态得到改善、纤维蛋白原数值有所升高。输血科及医务科每月对用血后的效果评价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公示,要求临床整改,做到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