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疾病防治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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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疾病防治管理制度为了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XX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章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一条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管理法。第二条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甲、乙类、丙类疑似传染病,应及时报告区安全中心、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条严格执行疫源地处理制度,对传染病人应隔离治疗,并对病人排泄物及物品进行消毒。第四条切实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第五条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各种预防接种工作。第六条严禁私自购买生物制品进行

2、预防接种。第七条严禁违规诊治性病、肺结核病等传染病。第八条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卫生宣教活动。第二章传染病预防工作措施第九条开展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教育,使学生掌握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第十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室内环境卫生,改善卫生设施,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防止病从口入。第十一条学生要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抵抗病症的能力。第十二条学校晨检制度(一)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班主任每天负责学生缺课情况登记,对缺课原因进行调查,并报医务室。(二)学校晨检制度:班主任负责此项工作。(三)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学生处安排、组织

3、学生,医务室联系医院完成体检工作。第十三条学校疫情报告制度(一)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报告由医务室负责,医务室有专人负责学校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晨检工作,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要严查晨检表,并及时与班主任加强沟通。(二)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与疑似传染病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并向上级病症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病时间、地点、人数、主要症状、疑似病名、密切接触者、拟采取的措施等。防止瞒报、漏报、缓报现象发生。(三)学校除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外,还要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对患病学生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第十四条做好教学、生活场所的通风和换气,保持空气新鲜。第十五条食

4、堂不得购买无证鲜活冻禽及产品。第十六条学校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讲座、主题班会、板报等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一次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强化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还应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相关预防知识。第十七条学校环境卫生:实行环境卫生分片包干和卫生岗位责任制,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做到日小扫、一周打扫、常年保持干净卫生,并做好检查、记载、评比。第十八条教职工卫生由爱卫会组织每周检查或抽查一次,每月发布爱卫会公告,建立卫生档案,把卫生工作作为评比先进的条件之一。第十九条学生的卫生由学生处和学生会组织检查评比,设卫生流动红旗,期末作为评选先进班级、文明宿舍的依据之一。第三章流行病期间晨检

5、制度第二十条晨检人员校医第二十一条晨检规定(一)在“甲肝、”“禽流感”、“甲型H1N1”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期,实行每日晨检零报告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处理。(二)在传染病流行时期,实行每日晨检,有情况者由班主任报告值周老师并报疫情报告员,并按照传染病应急预案处理。(三)常规晨检报告由班级卫生员统计并报告班主任老师,班主任老师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员,作相应处理。第二十二条报告内容(一)发现学生身体不适,通知班主任老师,校医检查,(量体温)有发热症状(38度以上),马上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二)学生患甲型H1.Nk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甲肝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

6、痊愈方可来校上课。(三)学生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四)各班由班主任每天早操前(9点前)对本班学生进行健康询问、观察,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五)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各班主任如发现有学生发生不良身体状况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员。(六)班主任应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于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缺勤原因并进行详细登记。如因病

7、请假须了解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疑似传染病症状,要及时填写“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和“晨检记录”表,并报告给学校医务室老师。在学生因病请假期间要做好家庭电话联系。在学生病愈返校上课后,要对学生的患病情况进行询问并做好补充记录。如发现有传染病症状,学校应按规定报教育局,同时报区安全中心。(七)告知学生每天晨起后感到不适,要及时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出疹等可疑传染病情况,应要求家长及时处理,不可在原因不明情况下带病到校课。(八)对已确诊患传染性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说服工作,要求学生在家治疗休息,不得边上课边治疗。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

8、结论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报告给校医师做好登记工作,对治疗完毕后要求返校上课的学生,必须携带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复课证明)到镇卫生院查验,班主任在见到卫生院的检查证明后方可返校上课。(九)班主任是学生“晨检”的直接责任人,每天须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及时上交。主管卫生安全的校医和保健教师是学校指定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认真做好全校传染病疫情的统计工作,对各班报告来的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和体征的学生进行筛查。对传染性疾病应当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第四章发热应急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校医确诊:学校医务室接诊发热学生时,须再次确诊发热温度,视学生病情选择留校用药观察或外送医院疹治。第二十四条通知家长:凡发热学生外送就诊或在校发热超过2小时,须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建议家长来校观察就诊或陪护就医。第二十五条隔离治疗:凡发热时间超过5小时或病情严重者,须由家长带出学校诊治,待病逾后,凭医院证明返校上学。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后勤保卫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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