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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级第十五届运动会医疗救治政策XX省第十五届运动会暨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以下简称省运会)医疗救治政策指省运会注册人员以及现场人员发生伤病时应遵循的医疗救治规定和方法。一、适用对象本政策适用对象为在XX市参加省运会的与会人员,一是运动员团队,指参加省运会在册的运动员、领队、教练员、随队工作人员(含队医、后勤人员);二是裁判员和技术官员,指各类裁判人员和技术官员;三是代表团团部人员;四是注册媒体记者;五是特邀嘉宾;六是在编工作人员,指市筹委会各部室工作人员、志愿者、司机等人员;七是主办单位人员。在XX合法进入省运会场馆、驻地以及活动现场的相关人员。二、适用区域适用区域为省运会期间XX市各赛区的场馆
2、、驻地及省运会指定的活动现场。三、医疗救治政策省运会期间在比赛场馆、驻地及活动现场设立医疗室或医疗点,安排医护人员提供现场医疗保障。(一)现场就诊政策。现场的运动员或裁判人员等执证注册人员发生伤病时,凭省运会与会有效证件在场馆或驻地医疗室(点)就诊,在急危重情况下先救治后核实身份。(-)现场治疗政策。1、首诊医生负责制。落实现场首诊医生负责制。如伤病员为运动员时,首诊医生应尊重随队队医的处理意见。2、用药政策。伤病员为运动员时,医护人员注意运动员的药物禁忌,不得使用2018年兴奋剂目录公告(国家体育总局等5部门联合公告第35号)规定的运动员禁用药品。裁判员及技术官员等其他人员按诊疗规范用药。(
3、1)外用药物政策。轻微外伤的运动员及其他人员,现场医护人员免费给予初步处理,需要进一步治疗的送往定点医院处理。(2)口服用药政策。运动员需要使用口服药物时,应由随队队医或领队提出要求,现场医护人员首先征求随队队医的诊治意见,并经随队队医(领队)、运动员本人签名确认同意后,医护人员免费发放一天量的药物。裁判员及其他伤病员需要使用口服药物时,均免费发放一天量的药物,并做好签名和登记工作。(3)注射用药政策。凡是无生命危险情况下,现场医护人员对运动员不注射用药。在紧急情况下,如不及时抢救,可能会发生生命危险或其他并发症、甚至引起更严重疾病的,现场医生有权根据抢救的需要注射药物和使用运动员禁用药品,并
4、作出诊断证明和出具医生签字的药品使用处方(医生签名),做好病情记录。(三)现场转送医院政策。运动员及裁判员等注册人员在场馆或驻地现场经过处理后,如需转送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或治疗,场馆现场医疗室(点)负责人根据伤病员病情需要安排救护车和医护人员护送至定点医院,驻地现场医疗点负责人呼叫“120”指挥中心,由“120”指挥中心调度救护车将伤病员送往定点医院。凡是无生命危险且能自行行走的伤病员不派救护车接送。在场馆送往医院的伤病员由医疗卫生保障部报送信息给单项竞委会和市筹委会总值班室,在驻地送往医院的伤病员报送驻地总值班室。(四)医疗费用政策。1、省运会期间凡在XX市赛区各场馆、驻地及活动现场,与会人员
5、凭与会有效证件就诊治疗的,免收一天的诊疗费用。2、从场馆、驻地及活动现场接送急危重运动员或其他伤病员到定点医院的救护车转运费用免费,但不负责出院的接送。3、省运动会XX市在册的运动员、代表团团部人员在赛会期间到医院就诊或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运动员、团部人员所在的代表团自行负责。药品,并作出诊断证明和出具医生签字的药品使用处方(医生签名),做好病情记录。(三)现场转送医院政策。运动员及裁判员等注册人员在场馆或驻地现场经过处理后,如需转送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或治疗,场馆现场医疗室(点)负责人根据伤病员病情需要安排救护车和医护人员护送至定点医院,驻地现场医疗点负责人呼叫“120”指挥中心,由“120”指挥中心调度救护车将伤病员送往定点医院。凡是无生命危险且能自行行走的伤病员不派救护车接送。在场馆送往医院的伤病员由医疗卫生保障部报送信息给单项竞委会和市筹委会总值班室,在驻地送往医院的伤病员报送驻地总值班室。(四)医疗费用政策。1、省运会期间凡在XX市赛区各场馆、驻地及活动现场,与会人员凭与会有效证件就诊治疗的,免收一天的诊疗费用。2、从场馆、驻地及活动现场接送急危重运动员或其他伤病员到定点医院的救护车转运费用免费,但不负责出院的接送。3、省运动会XX市在册的运动员、代表团团部人员在赛会期间到医院就诊或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运动员、团部人员所在的代表团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