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服务合同电子版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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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旅游服务合同电子版细则 关于旅游服务合同电子版细则篇1合同编号:甲方:(旅游者或单位)住所或单位电话:乙方:(组团旅行社)电话: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第一条:旅游内容旅游线路为:_;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年_月_日,结束时间为_年_月_日,共计_天_夜。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元人民币,余

2、款应于出发前_日付讫。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

3、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第五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4.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4、。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年_月_日时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第七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4.

5、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第八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

6、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第九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第十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第十一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

7、义务: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

8、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乙方在旅游质量总是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a)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b)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见

9、知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的;(c)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d)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2.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

10、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5.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第十四条: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

11、、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第十五条: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第十六条

12、:争议的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a)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或(身份证号码):负责人(签字):电话:电话: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关于旅游服务合同电子版细则篇2合同编号:_签约地点:_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_乙方(组团旅行社):_经营范围:_诚信通代码:_地址及电话:_许可证号:_经办人:_联系电话:_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

13、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旅游线路名称:_,团号:_。组团方式:自行组团委托组团散客拼团行程共计:_天_夜(含在途时间)。出发日期_,结束日期_,返回地点_。第二条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出发地:_。途经地:_。目的地:_。第三条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与标准交通_,标准_;住宿_,标准_;餐饮_,标准_;第四条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项目内容_。游览时间_。景点名称_。景点游览时间_。第五条甲方自费游览项目(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费用之外另行付费的项目)及价格:(详见附件)项目名称_,费用_。第六条甲

14、方自由活动的时间与次数时间_,次数_。第七条乙方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购物点名称次数_,停留时间_。购物点名称_。第八条经乙方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委托的地接社(口岸旅行社)/委托的组团旅行社为:名称_。地址_。联系人_;联系电话_。第九条旅游费用及其支付(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成人的收费标准为:¥_元/人;儿童的收费标准为:身高1.4米以上的儿童按成人标准收费;身高不足1.4米(含1.4米)的儿童的收费标准为¥_元/人;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_元,大写_。旅游费用支付方式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_。支付时间: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旅游费用;签订合同时预付人民币:_,余款在_年_月_日前付

15、清,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第十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乙方最低成团人数:_;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乙方延期出团。2、由乙方转委托其他旅行社组团。3、改为散客拼团。如费用增加,由甲方补足;如费用减少,则由乙方返还。4、退团返还团费,乙方应在_日内返还甲方。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损失,由乙方在甲方交纳的团费中扣除,扣除后不足部分由甲方补齐。第十一条保险乙方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乙方提醒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甲方选择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自行投保;2、不投保;3、委托乙方代办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乙方受托为甲方代办保险的,乙方为甲方选择的保险

16、公司:_,险种名称:_,保险金额:_元,保险费:_元。甲方予以认可。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权利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权利。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乙方开具发票。3、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旅游服务。4、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二、义务1、保证向甲方提供及所填写的各种资料和内容的真实与准确,并对所提供资料及所填写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2、甲方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应是正在使用且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不承担因无法联系或及时联系甲方而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损失)。3、按照合同约

17、定支付旅游费用。4、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配合领队人员、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6、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7、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8、甲方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9、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事先未与旅行社签订保管协议或因自己保管不善而丢失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10

1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拒绝入住等影响侵害团队整体利益行动的行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权利1、根据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2、有权核实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3、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额旅游费用。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或应急措施。5、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二、义务1、按照合同及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应

19、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2、在出团前向甲方发放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告知甲方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以及安全避险措施和应急联络方式。3、为甲方安排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领队证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导游服务类型:全陪;地陪。4、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项证件。5、对于特殊游客,乙方可根据甲方的特别要求,为甲方配备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甲方的姓名、血型、有无突发病史和急救方式、有无药物过敏史、应急联络方式等)。6、不得因甲方年龄或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与同一团队中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但乙方对甲方提供了比其他旅游者更多的

20、服务或者甲方主动要求的除外。7、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参与合同约定外的购物活动或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项目。甲方在计划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进行索赔。8、向甲方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9、对甲方个人资料信息保密。10、积极协调处理甲方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1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乙方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协助义务。第十四条合同内容的变更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承担,由此

21、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有权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3、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乙方已实际发生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合理分担。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按本条第2项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减少的旅游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予以补足。5、在行程中因紧急避险所导致费用增加的,由受益方承担。

22、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除1、乙方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不同意转团、不同意延期出团、不同意改为散客拼团的,视为双方同意解除合同。2、行程前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已实际发生的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条第2款约定处理。4、甲方在行程中脱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十六条违约责任一、甲方1、甲方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出发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出发前7日至14日

23、,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出发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出发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出发当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乙方予以赔偿。乙方在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后,应当在甲方退团的书面通知到达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2、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的违约金。3、因无故不听从乙方及其领队的劝谕或不服从导游、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而影响旅游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全部旅游费用的%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

24、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害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过失,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与乙方出现纠纷时,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二、乙方1、乙方在出发前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金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出发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出发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出发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出发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出发当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25、乙方应当在确定取消出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乙方安排的导游未经甲方同意安排甲方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终止对甲方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负担甲方在被中止旅

26、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或差价,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或委托地接社拼团的,甲方在出发前或出发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支付违约金;甲方在出发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付违约金,但甲方得知后同意接受转团或拼团的除外。6、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后,有权向受托的第三方全额索赔。7、与甲方出现纠纷

27、时,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第十七条特别约定1、黄金周旅游的特别约定:春节、“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乙方和甲方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提前告知时间出发前_日至_日,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甲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出发前_日至_日,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甲方如有

28、损失,乙方按实赔偿。)。出发前_日至_日,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甲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出发前_日至_日,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甲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出发前_日至_日,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甲

29、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2、第三方责任的特别约定: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必要的协助义务并直接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出境游(含港、澳、台)的特别约定:除合同约定内容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及外事部门的要求办理出境游手续。因途经地、目的地的签证等原因导致行程变更、日期延误等,乙方不承担责任。4、甲方、乙方分别授权委托_、_作为本次旅游行程中履行旅游合同的代表,其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其所为行为视同为委托方的行为。5、其他特别约定:_。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

30、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九条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条合同附件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等合同履行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_乙方签字(盖章):_住所:_营业场所:_甲方代表:_乙方代表(经办人):_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_邮编:_邮编:_日期:_日期:_关于旅游服务合同电子版细则篇3组

31、团社: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经营经办人:职务: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接社: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经营经办人:职务: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构成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接待计划书;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5.其他约定:_。第二条:合同当事人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

32、规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第三条:接待计划书订立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2.接待费用;其中地接导游费用为;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4.交通、住宿、

33、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7.对导游的要求;8.其他:_。第四条:接待计划书变更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_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第五条:接待服务要求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4、。第六条:接待费用结算结算方式及期限:_。地接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地接社财务专用章,送达组团社财务部门。组团社应在收到地接社结算单据后_日内核对,并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第七条:合同义务(一)组团社义务1.组团社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2.组团社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将与旅游者达成的合同、单团旅游行程单的副本提供给地接社;3.组团社应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二)地接社义务1.地接社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点、服务项目等,不得因与组团社团款等纠纷擅自中止旅游服务;2.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

35、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3.地接社应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4.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服务质量测评方式及达标标准双方约定为 ;5.要求导游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三)双方共同义务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2.双方的约定应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张解除合同的,旅

36、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第八条:风险防范1.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2.组团社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地接社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安排的车辆及司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资质,地接社选择的客运经营者应已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_万元;4.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和扩大;5.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地接社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组团社反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组

37、团社和地接社在责任划分明确后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责任的,地接社应协助旅游者索赔。第九条:旅游纠纷处理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地接社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组团社,未能在当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所需证据材料。2.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_日内进行结算。因组团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接社承担。3.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

38、偿,组团社依照或者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地接社应在组团社提出追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_日内对组团社予以全额赔偿:(1)依照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的赔偿标准;(2)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3)依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数额标准。第十条: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责任。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双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一方未履行

39、相关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行程延滞,组团社和地接社应及时与旅游者协商、调整行程,所增加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组团社和地接社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应以未支付团款为基数,按日_%向地接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组团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向地接社承担违约责任:(1)接待要求、标准等信息说明不明确或者错误;(2)未对地接社完成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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