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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主患者”就医管理规定为做好我院“无主患者”就医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现结合我院实际,就来院“无主患者”的就医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做如下规定:一、“无主患者”泛指没有费用又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一般是指因猝发暴病或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就诊时无亲属陪伴,无医药费,又不知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而又生命垂危的特殊患者。二、“无主患者”的救治工作应当本着先抢救后办手续、收费的原则积极救治,任何科室、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确保患者生命安全。三、“无主患者”在急诊科将按照急危重症患者进行管理,畅通“绿色通道、需收治入院的“无主患者二由急诊科送往病房。各收治科室需严格落实首诊负责
2、制,帮助患者做好各项治疗、检查工作,并负责住院手续的办理。四、各科室接诊“无主患者”后,应立即汇报医务科,节假日报告总值班。医务科负责对“无主患者”的身份进行识别。五、“无主患者”经身份核实,如属于流浪乞讨人员,将按照我院关于落实XX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病人医疗救治及救助办法的实施办法文件的具体要求进行医疗救治工作。六、经身份核实不属于流浪乞讨人员的其它类型的“无主患者”,医务人员待患者意识清醒后应积极主动询问患者相关身份信息,并联系家属,催缴相关费用。不能获取相关身份信息的“无主患者”,科室应立即报告保卫科,由保卫科求助公安机关协助联系患者家属。七、“无主患者”需手术等特殊医疗措施救
3、治的,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向医务科报备,节假日向行政总值班报备,获得许可后方可实施。八、各科室所收治的“无主患者”病情稳定或治愈后,应及时做好办理出院的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拒绝出院者,科室有权只给予必要的基本治疗,其它特殊治疗可以终止,并向医务科汇报。九、不属于流浪乞讨人员的其它类型的“无主患者”住院费用由科室负责催缴。患者出院后,科室对住院费用办理扎帐、结账。对在出院时不能立即办理结账手续的,科室在患者出院后继续催缴费用。如催缴费用有困难者,可向医务科或保卫科汇报,必要时由医院办理结账手续。十、各科室对收治的“无主患者”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保证医疗质量。十一、各科室接文后,要认真组织科内医护人员学习,了解、掌握“无主患者”就医管理的相关规定,并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