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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中小学教师奖惩制度在教书育人岗位上具有先进事迹的教学个人,学校每年举行一次表彰奖励活动。优秀个人分为校、院两级。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优秀个人,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使之获得更高荣誉。1、优秀教师条件:(I)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支持学校、学院部、教研室工作,有集体观念,有较强的事业心,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无私奉献精神。(2)积极参加教学工作。长期在教学第一线,承担研究生、本科生、成人教育学生教学,工作量较多,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的赞誉。(3)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正确指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4)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的教学研究,撰写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争
2、取教学成果,在各教学环节中精心组织教学,积极探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5)积极主动担任辅导教师工作,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做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并帮助解决思想、学习等方面的问题,受到学生好评。2、教学优质教师评选与奖励教学优质教师奖是学校教学最高荣誉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表彰教学业绩突出,全校师生公认,具有示范作用的教学优质教师。措施:1、教学差错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生下列问题之一者,定为教学差错。(1)上课期间对在迟到、早退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学生不批评教育;实验课不清点出诗人舒,对缺课学生不查询原因,不想教研室报告。(2)上课(包括理论、石岩)期间迟到、早退或压堂。(3)
3、无教案或使用未经教研室主任组织审定的教案(或讲课提纲)授课。(4)授课过程中,理论或技能的传授出现明显错误,不实事求是地纠正。(5)不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明显错误不做纠正。(6)执行监考任务不负责任,做与监考指责不相干的事情。(7)判卷评分失误率达l%o(8)不按时上报学生考试成绩单。教学差错的处理(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生教学差错,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有教研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告主管部门,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于院、校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2)扣发当月奖金。(3)取消当年评选优秀教师资格。2、教学事故(1)学期内发生四次教学差错。(2)上课迟到、早退或压堂长达15分钟。(3)上课时间内因办私事,擅离职守
4、。(4)执行监考任务严重失职,对舞弊学生不予制止,不按规定处理,不想主管部门报告、或向学生暗示答案。(5)泄露试题。(6)判卷评分弄虚作假,压分或提分。(7)擅自给考生不及格或为学生提分。(8)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串课、停课或找他人代课。(9)未经预实验即上课,致使实验课出现问题,教学秩序混乱,学生意见强烈。教学事故的处理(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生教学事故,本人写出书面检查,由教研室提出处理意见,并逐级上报主管部门,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2)扣发一季度或半年奖金。(3)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者,一年内取消提职晋级资格;受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二年内取消提职晋级资格。(4)情节严重者除给予处分外,调离教学岗位。(5)对学期内发生四次教学差错或二次教学事故的教研室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扣发一个季度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