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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科学校网站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园网站管理、完善网站建设,保证校园网页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充分发挥校园网站对外宣传、舆论导向作用,更好的为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服务,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务院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学校网站行政管理由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办公室承担具体管理职能,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学校网站的总体结构、风格及栏目的规划设计与制作;2 .负责学校对外信息的审定与发布;3 .负责校园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保障校园网正常运行;4 .负责各部门网页更新
2、的技术支持与培训。第二条学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和回复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所发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信息审核;2 .各部门应设信息员一名,报办公室备案,信息员变更应通知办公室;3 .信息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采集、报送、发布和更新工作;4 .信息员应及时了解校园网上针对本部门的咨询与投诉,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相应处理与回复。第三条学校网站内容以学校重要新闻、校务公开、教育信息公开、教学课程辅导、答疑服务等为主。除法定保密事项外,由办公室统一发布的信息为:1 .面向全校或更大范围的通知、通告等;2 .学校党委、行政做出的决议、决定等政务公开内容;3 .全校性的重大活动、新闻等;4 .上级领导来我校视察、指示等重要信息;5 .学校或个人受到上级奖励的情况。各部门根据本部实际情况,应通过网站公开的信息为:1 .本部门的新闻、通知和公告。2 .本部门负责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3 .本部门负责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 .本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能;5 .本部门的办事事项及其程序、联系方式;6 .本部门的投诉信箱;7 .其他应当公开的教育信息。第四条在校园网上发布信息,具体审批程序如下:1.对于非密级、常规信息上网发布、修改和更新程序如下:部门信息员收集、整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