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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抢救车管理办法1、抢救车须由专人管理,各种药品、物品种类及数量按抢救需要进行配置,并定位放置。2、抢救车放置固定位置,不得随意变动。各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抢救车内备用药品、物品情况及其应用。3、对于抢救任务重,抢救车使用频次较多的护理单元,采用“每班交接”的方法进行管理,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抢救车的管理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4、对于抢救任务相对较轻,抢救车使用频次较少的护理单元,采用封条管理。(1)在不改变抢救车结构、内容的情况下,用“封条”将抢救车的上盖、抽屉等相关位置进行粘贴,封条上注明封闭时间、最早失效的药品及物品有效期,封闭责任人签字。(2)抢救急、危患者时,撕下封条取用物品。抢救结束
2、后,及时清理用物,当班做好补充。如夜间使用,须做好交接和记录,次日由两人核对后贴上封条,注明封闭时间并签字,同时做好记录。(3)在未使用的情况下,由专人负责,至少每月一次同护士长对抢救车内的药品、物品进行检查、整理并按需增补,然后重新封闭并注明检查人员及封闭时间,同时做好记录。(4)实行封条管理的护理单元,每班护士需检查记录封条是否完好,并签名;每周分管护士、护士长检查封条是否完好,药品、物品是否在有效期内,并签名。5、对于抢救任务时多时少,抢救车使用频次时高时低的护理单元,护士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并做好转换管理时间的记录。6、封条由医院统一印制,各护理单元到仓库领取后使用。7、抢救车内药品要求在失效期前36个月与药房联系更换,距失效期小于3个月的,由护理单元承担药品成本,以确保药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