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原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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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原则一、抗菌药物分线原则:一线药物(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线药物(限制性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性使用的抗菌药物,应控制使用。三线药物(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使用。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一)一般感染患者应首选一线

2、抗菌药物治疗;对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已明确病原菌只对二线或三线抗菌药物敏感的患者,可使用二线或二线以上药物治疗。(二)根据病情需用二线药物治疗时,应有药敏结果作依据;若无药敏依据,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在病程记录中签名,无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师的科室须由科室主任签名O(三)根据病情需用三线药物治疗时,应有致病菌只对三线抗菌药物敏感的药敏报告,若无药敏报告,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或科室主任在病程记录中签名或临床药师会诊记录,或有全院疑难病例讨论意见。(四)根据致病菌种类及细菌耐药情况,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药物轮换使用。(五)检验科、药剂科须分别履行定期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结果和定期

3、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抗菌药物信息的职责。(六)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线以上药物进行治疗,但当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证实第一线药物有效时应继续使用或及时更换为第一线药物。1、感染病情严重者如:败血症、感染性休克;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经心肺复苏存活之病人;脏器穿孔者;感染性心内膜炎;严重的蜂窝组织炎;重度烧伤及其他重症感染者。2、免疫状态低下病人发生感染时,包括: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接受抗癌化学疗法;WBCGX109/L或中性粒细胞0.5109Lo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三、门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原则(一)门诊患者需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原则上只能选择一线药。如

4、因病情需要使用二线药物的,应经具有中级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加签。原则上禁止在门诊治疗中使用三线抗菌药物,如需使用应经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加签。(二)门诊原则上应使用单一抗菌药物治疗,尽可能避免联合用药。需要联合应用的,只能选择两种一线抗菌药物。严禁三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抗结核等治疗除外)。(三)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肺结核,慢阻肺等慢性感染性疾病除外)。使用时间在3天以上,病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的,原则上应收住院或留门诊观察室治疗,并应进行病原学监测和药物敏感试验,根据检验结果选择有效抗菌药物治疗。(四)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应以口服或肌肉注射为主,严格控制静脉输液或静脉推注的形式使用抗菌药物。需要通过静脉输液或静脉推注进行治疗的,原则上应收住院或留门诊观察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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