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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门诊个人防护工作制度一、各类人员都要接受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在进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二、医务人员须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将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感染性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应当采取防护措施,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三、诊室应配备充足安全的防护用品,供工作人员使用,洁污不得混放。四、小心处理锐器,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锐器盒,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锐器、回套针帽等危险动作,防止锐器刺伤。五、操作前后均应按“六步洗手法”认真洗手。六、操作后及时处理污染场地,不得留给他人处理,禁止用污染的手接触机器开关和清洁区及清洁物品。七、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按照XX省立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和报告。八、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时工作人员不得在室内停留,以防引起电光性眼炎和皮肤炎。九、用过的污染物品或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严格按照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