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医院非学校编制人员管理及绩效考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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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大学医院非学校编制人员管理及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为完善校医院非学校编制人员(以下简称非编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明确非编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工作关系,充分发挥和调动非编人员工作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全面提高校医院服务质量,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校医院在服务育人中的作用,在大学领导及人事处、财务处关心支持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大学非编人员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校通知200912号)有关规定,结合校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非编人员概念校医院现有在岗人员主要有全民事业编制、非在编人事代理、租赁人员、劳务派遣、退休返聘、非全日制用工等状况,暂把后三种统称为非编人员。非编

2、人员经医院报请大学人事处批准并按大学相关规定签劳务协议后方为正式聘用。非编人员是我院卫生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二、非编人员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2、具有相关岗位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3、热爱卫生服务事业,熟悉高校医院工作性质及卫生服务内容。4、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责任心强,有较好的沟通服务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胜任校医院安排的医疗服务工作。5、身体健康,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6、必须是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人员、退休人员、内退或下岗(原单位与其保持劳动关系,并继续为其承担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人员。三、非编人员的义务1、履行劳务协议。2

3、、严格遵守大学、校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胜任岗位工作,保证工作质量。4、积极参与医院活动,为医院发展建设献计献策。四、非编人员的待遇1、基本工资:按大学政策、结合医院工作岗位性质制定,并随大学非编人员工资标准变化作相应浮动。各岗位人员按劳资双方协商的工资标准标准计酬,非全日制用工按工作日计酬。2、绩效奖金:零起点,暂定每个工作量奖励0.35元,多劳多得,上不封顶,按月实算,包括假期。可量化岗位工作按医院现工作量折算标准核算,非量化岗位工作(如老干部保健巡诊、工勒等)在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情况下按量化岗位非编人员当月门急诊平均工作量核算(不含各类工作量补

4、贴)o放射科非编人员每出勤日暂补贴10个工作量;其余各类工作量补贴暂参照在编职工的补贴标准。3、月全勤奖:按月考核,除法定假外均为正常工作日,满勤奖励50元/月。4、季度考核(福利):100元/月,按季度发放,缺勤按5元/日减发。5、年度考评奖金:从“德、能、勤、绩”四方面,按自然年度采取个人、科室、医院三级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分“优、良、中、不合格”,分别奖励IOo0、600、400、0元。其中“优”按照大学每年下达的在职在编比例标准。全年缺勤5天或年度工作量少于非编人员平均工作量85%不得评为“优”;全年缺勤20天或工作量少于非编人员平均工作量60%不得评为“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评

5、为“不合格”:违反校规、校纪;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给大学和医院造成损害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岗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医院提出拒不改正的;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和调整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连续工作不满6个月、全年缺勤超过40天等情况可参加年度考评,但不享受年度考评奖金。6、工龄奖金:从2012年1月1日开始,非编人员与医院签订用工知情同意书后在医院连续工作每满两年工龄,增加工龄奖金50元/月,统一从满两年后的1月1日上调,增长到200元/月为上限。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年工龄:全年缺勤大于40天、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未参加年度考

6、核等。7、出勤与休假:全勤发放基本工资及相应绩效,病事假等缺勤按天数扣发工资和绩效。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间,按程序经组织批准的,按有关政策申请享受最低生活费待遇。劳务派遣人员婚产假、发生工伤而接受治疗的停工期等情形,原工资待遇不变,但不享受各类绩效奖金。8、执行国家劳动标准,享受相应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9、按规定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的有关社会保险金。10、加班、中夜班补贴等暂按在职人员标准发放。11、每年参加一次健康体检。12、参加岗位必须的培训、继续教育等。13、参加医院活动。14、享受法定节假日,不享受大学寒暑假。15、各类奖金发放时已离岗人员不再享受。五、非编人

7、员的管理1、大学人事处是非编人员使用管理的归口部门,医院负责对非编人员的具体管理,按程序进行招聘、审核、办理劳务派遣、签订或终止劳务协议等工作。2、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医院与非编人员签订用工知情同意书。3、医院建立非编人员档案,内容包括非编人员基本信息、工作年限、绩效考核、劳动纪律、奖惩记录等。4、非编人员工作质量、劳动纪律等考核要求与医院其它编制职工相同。5、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非编人员归科室直接管理。科室负责人向非编人员布置具体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6、医院每年专门召开

8、一次非编人员工作会议,通报医院工作动态,反馈非编人员考评信息,了解非编人员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7、对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质量好、深受本院职工和服务对象好评的聘用人员,医院给予表彰,并优先续聘。8、非编人员发生医疗差错等,参照劳务派遣协议或劳动法中有关责任条款和XX大学医院奖惩制度等规定执行,个人承担相应责任。9、在聘用期内,非编人员因个人原因需提前解除劳动协议的,应提前三十日向医院和派遣单位同时书面报告,由科主任负责报到医院,待批准并办理好岗位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非编人员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书面报告就离岗,单位不发当月劳动工资和各类绩效,若造成单位损失的,追究非编人员相应责任。非

9、编人员违反大学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经常缺勤影响岗位工作等情况,医院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非编人员解除劳动协议。若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人员而即时解除劳务协议,单位补偿劳务派遣人员一个月的基本工资。10、非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即时解聘或退回派遣单位:违反校规、校纪;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给大学和医院造成损害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岗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医院提出拒不改正的;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和调整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1、在本办法执行过程中

10、,非编人员对管理及绩效考核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向用工科室报告,再由科室负责人向医院逐级报告,医院及时给与反馈。六、附则1、本办法为医院与非编人员劳务协议的补充管理办法,在聘用非编人员时医院有告知义务,非编人员须知晓并与医院签订用工知情同意书。2、绩效考核酬金专款专用,规范预算,除以上所列,不再另给其它补贴。3、根据大学临时用工政策调整、医院非编人员增减等变化,绩效考核各项奖金发放标准将作相应调整。4、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大学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大学有关规定执行。5、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法律、法规和大学另有新规的,从其规定。6、本办法由院务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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