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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纳工作职责1、经管学校行政、基建、膳食等现金收支(包括会议伙食费,各种代办费、杂费及其它零星费用)2、发放教工(包括退休)、临时工工资以及各种奖金和补贴费。3、办理发票报销,所有发票应具有主管、经办、验收三方签章,方能付款。认真做到单据财物不符不报销、领导未批不报销,凭证应日清月结,及时做好移交手续。4、根据有关部门通知,代收教工住宅房租费、水电费和其它购物款。5、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好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工作,如有违反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6、根据收付的原始凭证,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的日记帐,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准确,并定期与会计做好结帐工作。7、逐日盘点库存现金,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款相符,不出差错。每半年全面盘点库存现金票证一次。结合盘存,对半年来的暂付款目该冲的冲转,该追的追回,不得长期悬挂。8、提高警惕,保管好库存现金、支票及有价证券,保险柜存放的过夜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所规定限额。9、出纳必须与会计密切配合搞好财务工作。10、大力宣传、发扬勤俭节约、勤俭持家的美德,要遵守制度,维护财务纪律。11、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临时性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