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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后勤保障部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各类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采购、储备、调配及使用管理,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是指专门用于应对突发性重大疫情的医疗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第三条后勤保障部疫情防控工作小组保障组负责根据防疫工作实际,做好专项预算,统计、评估疫情所需物资,组织采购、储备、调配和使用管理。保障组组长由后勤保障部分管计划管理和饮食采供工作的副部长兼任,计划管理科科长、采供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下辖验收员、保管员若干人。采供办公室负责食堂食材、调料的采供,其他所有物资均有计划管理科负责采供。各单位指定1人专门负责本单位的防
2、控应急物资的领用、发放及记录工作。第四条重点保障物资实行“定量储备、定点储存、保障一线、特事特办、救急为先”的机制。第五条特殊时期,一切以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为先,根据后勤保障部部长指示,启动应急采购程序。所有物资均由保障组统筹负责,在货源紧缺的情况下,各单位可将采购信息报保障组负责联系,所有物资的品种和数量均须报部长批准后方可采购。保障组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金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保留相关凭证,后续再完善相关流程。第六条保障组采购的物资由验收员核对品名、数量、型号、规格和生产厂家等,及时办理入库,统一存放财务部档案室,做到“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第七条后勤保障部统一采购的物资
3、需经部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出或挪用。发放时间需提前通知,各单位凭当日在岗人数领取定量物资。在特别紧急情况下,经报部长批准后,临时安排补发。各单位指定专人到物资存储点领取物资,同时及时登记发放台账。疫情防控期结束后,计划管理科、采供办公室将收回台账检查并统一保管。保障组保管员应要求物资领用人先在账本上签字,事后再统一补办领导签字审批手续。第八条保障组保管员对重点保障物资认真做好台账,分类管理,统一调配;及时汇报库存情况;定期检查物资,保持库房整洁、通风、物资存放整齐有序。第九条本制度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第十条本制度自2022年3月26日起施行,原后勤服务总公司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后服行字(2020)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