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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管人员工作职责一、负责办理全校所有公物的购进、拨入,及时验收,填增减表,每月分类填记固定资产帐、册。二、合理安排各处、室、组的家具、用具、办公用品等,定期检查使用情况。三、办理公物的借、还、领、发手续。做好防火、防盗、防霉等工作。四、控制消耗品的使用,按时提出添购数量,对常用易耗品要按人头设立领用卡片。五、及时处理财产帐目,即固定资产分类帐、消耗品库存分类帐、领用物品人头分类卡等。六、每学期初对各处、室、组的公物进行安排交用,期末验收。暑假全面清点核对一次。七、积极提出公物的添置和维修等建议。八、及时收集各处、室、组内外公物,分类、交修或保存。九、联系处、室、组财产保管人做好各种财产帐册,即交有关组室保管的公物应经保管室登记后交给有关组室。十、对固定财产的丢失或损坏,要查明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十一、要坚持原则,对于一切违反领用、借用物品的人员予以拒绝,管好财产,当好人民的勤务员。十二、拟定使用自然仪器规则,认真督促有关教师自觉遵守仪器室、实验室的有关规章制度。十三、完成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