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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新冠疫苗接种制度为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切实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有效保护学生和教职员工重点人群健康,构建人群免疫屏障,本着“愿接尽接、应接尽接”的原则,根据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1.疫苗接种前,学生自备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知情同意书一式两份(监护人不在身边的,监护人须签字后拍照发送班主任,班主任打印)、委托书(监护人不在身边的使用,监护人须签字后拍照发送班主任,班主任打印留存)。受种学生须主动配合接种工作人员告知健康状况、有无过敏史及既往疾病史等。2 .新冠疫苗接种和其他疫苗接种间隔应根据新冠疫苗接种规定执行。3 .接种前避免空腹、劳累,在放松
2、的状态下接种疫苗。4 .全程做好戴口罩、1米线等个人防护。5.受种者要如实告知接种医生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等信息,以便医生评估是否适合接种。6 .接种后务必在现场留观30分钟,没有异常方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完成接种后,将接种记录交给班主任统计。7 .凡是感冒、发热、慢性病急性发作期近两周接种过其他疫苗(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除外)、既往对其他疫苗成分过敏或发生过急性喉头水肿等严重过敏性反应者,有禁忌症不能接种者,需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就诊病历、疾病诊断书、出院诊断证明或其他疫苗接种记录,可暂不到校接种新冠疫苗。8 .接种当天禁止洗澡,接种后多饮水,接种后可能出现有接种部位红肿疼痛,48小时内低烧的现象,若体温高于38.5请及时告知老师及学院,按照规定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