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基地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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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普基地活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更好的办好XX科普基地,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更广泛地传播科学技术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的活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协会把科普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落实科普活动经费。由一名领导分管科普基地教育活动工作,明确职责分工,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布置落实科普工作和科普活动。第三条协会计划部负责制定全年的科普工作计划,并通过理事会和专委会讨论后确定每年组织两场以上有专业特色的、以青少年科普教育为重点内容的活动。第四条成立一支热爱科普教育的队伍。设科普辅导员,努力为每位辅导员做到“三个一”作好保障服务工作(即订阅一本科普书刊,辅导一个科普兴趣小组,每周摘录一条科普信息

2、)。第五条科普基地服务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以满足中小学生各种科普、法律、健康等学习的需要,科普教育在教学中要有可操作性,可通过听课、讨论、座谈、相互交流进行科普教育,真正落到实处。第六条开展科学文明健康的科普活动,杜绝迷信,崇尚科学,每年开展大型科普活动不少于三次,定期进行科普讲座,全年不少于六次,科普基地全年对外开放时间不少于60天,积极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参与科普活动。第七条提升科普基地活动场所的综合层次,完善硬件设施,科普基地要不断更新增加项目,定期更新科普宣传内容,增加配备必要的现代传媒设备,提高科普教育的手段。第八条健全必要的科普资料,科普活动要有记载,依靠协会内外的力量办好

3、科普基地。第九条加大科普基地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广泛了解并参与到科普活动中来。第十条协会每年对科普活动工作予以评价。对在开展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科普基地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普活动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健康开展,保护科普基地集体财产和广大青少年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研究院经济和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协会举办科普活动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参观、学术交流、教学以及科研。第三条科普活动的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科普基地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科普活动安全

4、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对活动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科普活动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第五条协会综合部是活动安全的管理部门,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定期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科普活动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有关部门、个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第二章安全职责及分工第六条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一)进行安全风险预测或者评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岗位职责;(三)接受主管科普基地活动的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对安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宣传、

5、教育。第七条提供活动场所的部门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一)保证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并向科普基地负责部门提供场所人员核定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电系统等涉及场所使用安全的资料、证明;(二)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并保证畅通;(三)根据安全要求设立安全缓进通道和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设施;(四)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五)保证安全防范设施与活动安全要求相适应。第八条负责科普活动安全的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为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质保障;(二)在活动举办前,对活动场所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责令改正;(三)在活动举办过

6、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责令改正;(四)对现场秩序混乱,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和其他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置;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五)对停车设施不得挤占、挪用,并维护安全秩序;(六)配备与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职保安等专业安全工作人员。(七)对参加科普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活动秩序及安全生产的行为。第四章安全规范第九条科普活动期间应当保证临时搭建、安装、悬挂的设施、设备的安全,必要时,可以投保公众责任险。第十条在开展科普活动期间,应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维持

7、现场秩序,必要时可以申请公安机关协助。在人员相对聚集时,应当采取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参加活动的人数在安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第十一条活动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掌握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全部内容;(二)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三)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理解本岗位应急救援措施;(四)掌握和运用其他安全工作措施。第十二条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二)遵守科普基地有关管理制度;(三)自觉接受安全检查,服从管理;(四)不得影响大型活动正常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五)遵守社会公德。第十三条科普

8、基地安全主管部门根据公共安全的需要,可以组织对进入活动场所的车辆和人员所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实施安全检查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安全检查无关的活动,不得实施侵犯受检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科普基地对外接待制度为更好的办好科普基地,确保科普活动顺利开展,更广泛地传播科学技术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的活动,特制定本制度。一、科普工作的接待工作由分管领导会同科普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业务联系。二、科普活动范围:XX技术基地、XX加工示范中心、应用与体验实验室、图书资料室。三、由科普基地活动内容所涉及的部门指定相关人员组成一支教师队伍,负责对参加活动的人员进行讲解辅导。四、综合部负责科普基地开展活动整个过程的安全保卫工作。五、科普基地所涉及的部门应指定专人定期收集或更新宣传资料,保证科普基地服务”实际、实用、实效”,以满足中小学生各种科普、法律、健康等学习的需要。六、科普基地对外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时。七、联系地址:XX省XX市XX号八、联系部门: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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