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消防安全奖惩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部门消防安全奖惩管理制度.docx(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部门消防安全奖惩管理制度第一条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逐级考评制度,考评情况与个人班(组)、部门等主管人员的考评工资相挂钩,奖优罚劣。第二条自觉执行操作安全规定,学习安全技术,对考评情况良好的人员,发足考核奖。第三条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和要求,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或奖励。1、 全年无任何火警、火灾等事故的;2、 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险情,避免火灾事故进一步扩大的;3、 在抢救火灾中表现突出,做出较大贡献的;4、 在防火安全工作方面,提出有利于安全、节约能源的合理化建议,领导采纳后经实践证明确实可行的;5、主动举报他人违章操作行为,经查核属实的;6、消防安全工作受业务主管部门表彰的单位
2、和个人,给予5001000元之间的奖励。第四条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对责任人或相关主管人员给予5001000元之间的罚款。1、在贯彻落实上级及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中,无故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2、无火警时擅自动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或擅自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3、无故占用消防通道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4、发生火灾事故,尚未造成后果的;5、发生火警隐瞒不报的。第五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六条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由上级主管有关部门或本项目部根据有
3、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个人责任。1、 发生案件和事故的;2、 因失职、渎职发生案件和事故的;3、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可能导致案件事故发生的;4、 对发生案件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包庇、袒护、减轻责任的;5、 上级主管单位、部门对重大安全隐患已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逾期未达到整改要求而导致问题发生的;6、 对不安全因素或内部矛盾事故未及时化解,处理不当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后果的;7、 其它应当予以处罚或追究责任的。第七条处罚标准1、岗位建设,不符合规范化要求的,罚分管领导200元,责任人100元。2、 不按上级规定时间和内容进行安全检查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3、 没有安全检查记录或不逐项记载各项检查结果的,每次罚该单位1000元。4、 值班人员不按规定时间上岗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空岗一次罚款400元,累计三次予以开除;酒后上岗或在岗喝酒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未按规定办理接交手续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5、 未经批准,顶替值班者,罚当班责任人100元;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的,每次负责人100元。6、 值班登记薄不认真代签的,每次每人罚100元;漏填一天视同空岗,罚责任人100元。7、 值班期间看电视或搞其它娱乐活动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